当患者与医院发生纠纷后,“职业医闹”就会出面帮患者“摆平”,通过闹、砸、威胁等方式迫使医院赚钱。“职业医闹”从中收取一塞上比例的“佣金”,最高可达上万元。
对于这种严重扰乱医疗秩序和公共安全的行为,今年8月,芜湖市警方对在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镜湖区医院连续发生的停尸、拱灵堂、堵大门,甚至打砸医院、伤害医护人员等5起“医闹”事件责任人依法予以惩处,有力维护了医疗秩序和公共安全。
以上是笔者从《新安晚报》看到的一篇题为“‘职业医闹’闹一次收入或上万”的相关报道。
据合肥市卫生局医政处处长李春水解释说,“‘职业医闹’是新出现的事物,大约从2005年开始有愈演愈烈之势” ,还说,“‘职业医闹’的出现,是多因一果。”意思是患者对医院的期望值很高,一旦出现意外就接受不了。其实,现代医学水平非常有限,很多疾病根本无法治愈。医学专业知识的不对称、对医疗事故鉴定的顾虑、打官司成本太高……这些因素让不少患者对选择正常渠道解决问题充满顾虑。还有个别患者还原通过法律等途径解决,认为闹一闹,即使(医院)赔不了钱,也会弄点小钱。而“职业医闹”在金钱刺激下会想尽办法帮患者获得赔偿。于是,“医闹”、“职业医闹”应运而生。
“职业医闹”的新生真的就这么简章吗?
古人说“君子爱才,取之有道”, “职业医闹”的新生,反应出一部分人看到了这里有“商机”,既然有“商机”那就意味着可以赚钱,就有人去做。笔者也觉得这种赚钱的做法不可取,扰乱了社会秩序和医疗秩序,患者或者患者亲属可以通过专门的机构、法律来解决。而事实上患者或者患者亲属却不采用正常的途径来解决问题,而情愿牺牲一部分利益来求助于“职业医闹”,这说明了什么呢?
作为患者和医院双方来说,患者很显然是一个弱势群体,医院、医生有“救死扶伤”义务,在这里我姑且不去谈医院在这方面做的如何好,做好是应该的。事实上笔者了解到,这方面医院做的并不到位,而是“一切向钱看”,医院就出现过“收红包”的丑恶现象,是不是?我听说一位出车祸的急症病人,被一家市级医院收治后,却因为医院血库没有备血,耽误了救治死去,才二十多岁,结婚还不久,之后,悲痛欲绝的死者亲属披麻载孝,一大群人在医院门口讨说法,你说这到底算是谁的错?还听说有家医院,把医生工资收入与病人看病收入相挂勾,一度该医院应当外科看的病号内科也看,该内科看的病号外科也接,也因此导致了医疗事故的发生。
我个人一向对医生心存敬畏和敬意的,人一辈子难免不生病住院,人一旦生病住院,基本上就把希望寄托在医生的身上了,谁不希望得到最好的治疗呢?生命重于一切呀,难道我们的医院不应该好好地查一查自己在体制上、制度上、管理上、用人上、道德上等方面有什么需要整治的吗?我们是不是可以通过改进,而减少医疗事故发生呢?
死人的事也是正常的,对医院的治疗有疑问,作为患者或者亲属,当然希望得到有关方面的帮助,他们是“弱势群体”,他们往往是事出后,没法得到及时的帮助,甚至“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只能叫他们去找这可能“管用”的“职业医闹”了。所以,作为相关的部门,应当主动对他们提供援助,决不能麻木不仁,决不能只吃着纳税人供养,而无礼纳税人的死活。这是与胡总书记提出的建设和谐社会的声音极不相称的。
由此可见,“职业医闹”的新生,不单单是患者和个别人为了小钱的缘故,还与我们的医院和相关部门自身有很大关系。
笔者相信,如果医院对患者尽力医治,即使出了医疗事故,医院和各级相关部门机构积极主动地出来做工作,而不是采取观望、等靠的态度来对待患者或患者亲属,我想没有解决不了的事情,“职业医闹”这个新生事物没有了滋生的土壤,那些图“职业医闹”“商机”的人也就没有用它的机会了,“职业医闹”就会自动退出兴起的舞台。
(成文于2006年12月21日)
“职业医闹”的新生说明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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