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网易封了王一博的博客(三)
王一博于2011年4月11日贵阳花溪上水村
网易封了我的博客。
这促使我想起银行的商业模式来。大家在银行都开了账户,然后把钱存进去,表面看,银行要雇人、要有金库、要保证安全,还要给你利息,貌似银行吃了很大的亏。但银行正是通过这种方式囤积规模资金,进而进行选择性投资,赚取更多的钱。
人是离不开精神环境的,这里同样有无限的商机。网络服务企业,同样让大家开各种各样的账户,让你们把自家的精神寄托存进去,然后通过规模精神寄托效应来赚取利润。
而与银行比较,两者的差别在于:一是人们把自家的钱当作了公认的财富,或社会财富,而在网络空间存的精神寄托或精神需求,很少有人把其当作财富,或与银行里的钱等量齐观;二是存进银行的钱,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被“黑”的,法律体系完备,一应俱全。而个人的网络空间随时都有可能会被“黑”,很少有人较真,法律空白很大;三是银行要给利息,而我们存进网络空间里的精神寄托或精神需求,还不能像银行给利息一样算得清楚,或网络企业压根就没有打算给你相应的报酬。我在报上发表一首小诗还要给几十块钱呢,而网络空间没有给过我一分钱,而且随时可以“黑”你的空间。
其实,网络空间的所有权具有两重性,一是企业提供的空间和服务,及其延伸是企业的所有权;二是个人的著作、私密和心血,及其延伸是空间个人的所有权。
企业完全可以制定霸王条款,造成以上两重所有权归企业所有的事实。但这种情况的改善与人权环境、社会发展、法律完备及人类价值观取向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