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水费绑架小麦直补是赤裸裸的与民争利


黄河水费绑架小麦直补是赤裸裸的与民争利
 
自2004年开始国家对种粮农民发放粮食直补款,使广大农民朋友受益匪浅,可是在德州乐陵市丁坞镇西郭村,今年有近三十户村民却没收到他们的小麦直补款。(9日齐鲁网)
村民们说,领不到小麦直补,是因为没按村里规定交纳每亩48元的黄河水费。尽管乡村干部都否认了这一说法,表示村民没足额领到粮食直补与黄河水费没有关联,但这么多户村民异口同声,而且没领到小麦直被的恰恰都是今年没交黄河水费的对象,显然并非凭空捏造的事实。
姑且不论这黄河水费收得是不是有合理性,单就这种将小麦直补绑架上黄河水费的做法,就违法了国家的政策规定。财政部关于印发粮食直补工作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八条明确规定精神直补经费不得挪作他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政策的意见》的通知第十四条规定,“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粮食直补资金的监管,确保直补资金及时兑付到种粮农民手中,禁止集体代领。坚决杜绝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现象的发生。”
然而,类似这种拿粮食直被要挟农民交给某些税费的情况却时有发生,去年有报道说,河南固始县黎集镇对群众用雨水种田竟然征收“自然水费”,每人每年30元,也同样是采取截留粮补的办法强制收取,“不交就领不到粮补条子,拿不到条子就拿不到国家发的补贴”。不知道西郭村征收的“黄河水费”与“自然水费”是不是孪生兄弟?
乱收费、乱摊派在少数地方屡禁不止,甚至打起了惠民政策的主意,视惠民款为唐僧肉,变着法儿从中截一块,这种现象显然不能允许,表明个别官员在执政理念上出了偏离了为民宗旨。而之所以会如此,一个重要原因,有关责任人往往不会受到严肃处理,难以有效抑制住他们与民争利的“啃农”冲动。因而,必须进一步完善制度,透明监督,严厉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