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百度韩寒”文章的回应



 

我在清明节写了那篇《六问韩寒,你了解百度吗?》(以下简称《六问韩寒》),在微博上饱受指责,有的甚至取消了对我的关注。我一边回应,一边据理力争。我想,也许这篇文章的风波到此结束。今天,一个名为“丁道师”的博友,专门撰文再次反驳我的文章,而且类似的文章这两天还不少,我有必要专门写篇文章回应一下。

《六问韩寒》一文不是公关公司的软文。

公关公司请人写软文,是不会捎带写负面稿的,除非这家公关公司的老大的脑袋进水了,或者刚被福岛核电站辐射过。细心的读者会发现,我在 《六问韩寒》前后各发了一篇批评百度的文章,标题分别是《百度框发微博,三大门户与虎谋皮》《互联网总编李彦宏》。我个人以为,我批评百度要比行内大多数人都要尖刻。所以,这篇文章根部就不是公关公司的约稿。

为什么要写《六问韩寒》

韩寒是我比较欣赏的作家之一,他最近的博客我都一一拜读,文字流畅,观点犀利,文风幽默,我甚至把他在网上演讲的视频也地找来看过,给我的感觉是,小伙子非常精神而且睿智。至于韩寒关于百度的两篇文章,我初看觉得也还不错,但细看却发现很多问题:

一处是,《给李彦宏先生的一封信》“您看,您就没有做一个百度影剧院,让大家共享共享最新的电影电视剧。”他不知道,百度投资了奇艺网,更不知道奇艺网是“正版影视”名扬互联网的网站,从这点看,他对百度不了解,在文章里加了这么一句多余的话反倒让文章缺乏可信度。

第二处是,《给李彦宏先生的一封信》中,“文艺作品和出版行业是不会消亡的,只是换了一个介质,一开始它们被画在墙上,后来刻在竹子上,现在有书,未来也许有别的科技,但版权是永远存在的。”

我特意搜索了下版权相关的历史,关于版权,最早由约翰·洛克1690年《政府论》中知识财产权中详细论述的。而我个人以为,版权是建立在“版”(印刷术)的基础之上,“挂在墙上”“刻在竹子上”的时候,没有“版”又何谈“权”呢?

第三处是,文字工作者的收入。我写文章的时候,恰好收到一堆平面媒体和记者的简历,只要是三五年经验的,大多要求5000-10000的税后工资。而韩寒在文章中却大倒苦水,称作家的出书收入不够买房的。这种反差,让我对韩寒大篇幅的诉苦,有了几分疑问。

我不反对韩寒批评百度,也不反对韩寒追讨自己的权利,但他应该把事儿说到点子上,文章里两三处明显与常识不符,是我最终动笔的原因。我认为,既然文章写了,既然讨说法,自己就要把事情弄透,否则怎么让别人信服?更况且,韩寒自己还是作家。

另外三点,“著佐权”是给韩寒普及知识的,他可以不接受这些互联网领域的观点,但应该知道这些常识;至于第五点“管理机关不作为”的确是国内版权得不到保护的重要原因;百度框,可以增加作家的收入,他也应该知道。这个开放平台相当于给作家们做免费的广告,但大部分作家并没有深入了解。

 

 

关于“丁道师”的观点

至于“丁道师”,我后来特意加了他的QQ,这是他的实名,关于他的观点,我一一回复如下:

第一、donews的专栏作家有相当一部分不能通过写东西而达到月入5千到1万”。个人认为,算上工资,大部分专栏作家的收入不会低于月收入5000。至于出书的作家们,靠出书这些零花钱就能买房的境界,应该不是Donews专栏作家的境界,自然也不是笔者所能达到的境界。

第二、在起点中文网上,唐家三少和我吃西红柿是人气最高的俩位作家,他们辛辛苦苦码字,严重透支健康,一年更新数百万字才换来百万的收入”。如果按照字数算,他们达到一个字一元钱的价格,我相信比Donews的专栏作家高。至于辛苦,哪个熬夜写文章的人不辛苦呢?

第三、 米晓彬同学,麻烦你不忙了,看看中国排名前100名的富豪榜单,榜单上搞写作的多,还是搞IT的多? 在我看来,写作需要的,一方面是文笔,一方面是思想。现在这个社会,写作已经成为标配,给谁个把年头写不出点东西呢?我相信,中国排名前100名的富豪,如果他们写书,收入也不会低;专业作家也许进不了富豪榜单,但你怎么知道,榜单上的富豪写不出畅销作品呢?

第四、关于版权。我不知道“丁道师”写的反驳我的文章有没有版权,我也不知道韩寒介不介意,别人转载他新浪的博文到QQ空间。但笔者和“牛角尖”等几个博主在几年前就公告“博文可以随意转载,只需注明出处”,我们的文章不都是软文,相当部分有所思,有所想,有的甚至可以拿来出书。我个人提出随意转载,大约是感觉自己因为互联网有份工作,就应该回报互联网,仅此而已。

我想,如果每个网站的编辑们,每周都能写点有用的东西,彼此交换分享下,我们还担心互联网上没有东西看么?每天,我都会登陆新浪微博和腾讯微博,分享互联网最新的新闻和心得,难道这些也需要版权么?

每天,我既看些平媒的杂志和报纸,也会在网上搜罗信息。我经常发现,同样一条消息,我最早是在网上看到,也许过几天甚至几周才在杂志上出现;我也发现,对于同样的新闻,经常是网上博客和微博上的好友的分析,要比平面杂志入木三分。当然,还有一个区别,前者是需要付费的,有版权的;后者是免费的,甚至没人计较版权的。

所以,不管你承认不承认,纸媒体的著作权,和网络媒体的“著佐权”正在同时并存,这是两种思维方式:一种是平媒的、作家的版权,而另外一种是互联网的自由的分享的精神。我个人不反对韩寒去争取他们的权利,但他们也应该了解互联网的分享精神。

 四 百度的责任

我个人认为,在作家追讨版权的过程中,百度是有责任的。但百度的责任不在于为整个互联网买单,而应该让上传的用户实名化,以便追责,规避自身的责任。百度没做到这点,就要撤掉所有的盗版内容。

百度没能保护作家的版权,还因为没人去做版权平台,没有可以和百度对接的版权平台。没人知道,互联网上,哪些东西是别人奉献出来的,哪些是“被奉献”而主人不自知的。这点是管理部门的事儿,也不是百度所能控制。

但现在百度要撤掉所有的盗版书,做了应该做的事情。

 五 其他

有的粉丝因为这篇文章取消对我的关注,我尊重你们的选择;有的人跟我讨论,我乐于奉陪。“丁道师”洋洋洒洒写了一篇,所以,我也洋洋洒洒地回敬一篇。至于另外那个所谓的杨帆,如果您不是Cnbete的那个同名的同行,我想,您那篇四行的文字,干脆发微博算了——还不够140字呢。就别再浪费一篇文章的空间了。其他还有借机炒作的,我没看出来有什么新意,就那么回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