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上午,李庄案第二季再次开庭,公诉人称辩护人举示的新证据与公诉方证据存在矛盾,致使李庄犯罪事实存疑点,公诉方决定撤回起诉。撤诉意味着暂时止住了中国法律的大出血。
法律没有大出血,对各方都不失为一个善意的结果。对重庆来说,“过而能改,善莫大焉”, 错判错杀逞一时之快,终究会民心丧尽,新中国的历史已经写就过痛苦与荒唐,如何重演,结局依旧;尽管为了制造罪证,浪费了不少重庆纳税人的银子,关键时刻重庆的检察院和法院还是守住了法律的底线,是教训也是警醒;对李庄来说,含冤一年半应该能够喘口气了,尽管后续程序依然充满变数;对于那些敢于挺身而出的护法者,他们的行为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也赢得了更多人的支持,让我们记住他们的努力;对各位看官来说,这场大戏无疑是最好的普法教材,司法独立、程序正义、律师的职能、契约规则的重要性,运动对于法律的破坏……这些形而上的说教在实践中一一展示,相信每一个关注该事件的公民都会受益匪浅。
我们应记住这些爱国者
事件进展至此,一方面说明中国社会在艰难中依然前行,公检法在政府组织下随便罗列几个罪名就把人关进监狱的时代似乎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因为每一个公民在面对公权力的放肆时都会感受到痛,太痛了就不容易被糊弄。过去两天,来自全国各地的10多名律师,冒着一定的风险,到重庆来争取旁听李庄案的机会,而各地媒体也入场为读者记录历史,并不是因为同情李庄,或刻意要监督庭审,而是期盼看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另一方面,这起原本不该发生的事件,又不免让人悲哀感慨,改革开放三十年,法律依然随时都面临着被干掉的危险,这恐怕是对执政者推行依法治国最大的嘲讽,法是国家之根本的观念似乎并不被某些掌权者认可。人治还是法治,是无法无天还是依法治国,我们只能说,这一次,披在中国身上的最后一块遮羞布没有被强权撕掉,否则中国这个社会将上演彻底裸奔的闹剧。
因而,我们仍然会担心,担心法治的胜利很快就会成浮云,担心暂时的止血并不能改变公权力强大与法律卑微的局面,担心大陆的法治不进反退,李庄案或许不是一个终点,反而是一个开始。明知道错了还一错再错,还要拼命掩盖的做法,这种现象不只是重庆有,其他地方照样有,这种做法不仅不能稳定社会,恰恰是引起社会不稳定的最大因素。要改变这一切,需要每一个公民的行动,正义不是遥远的幻景,它就在当下,绝不是在等待中!
就在李庄案开始审理的前一天,香港一位名叫朱绮华的66岁香港老太状告第一跨海大桥被告环评不合法取得胜诉,香港高院裁定香港环保署2009年完成的环保报告无效,认为大桥工程没有评估臭氧、二氧化硫及悬浮微粒的影响,不合理也不合法。法治让公民有尊严的活在阳光下,关键在于法律不会让政府的决定比个人的权利更重要,这是一个启示,相信同为中国,法治发展的方向已经不言自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