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调整应着眼于缩小社会贫富差距
据报道,4月22日闭幕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没有对国务院提交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进行表决,草案将向社会全文公布征求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在个税修正案草案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过程中,参与审议讨论的委员就个税免征额调高至3000元是否合理、个税征收"按家庭为单位"是否更公平、级次级距调整是否加重中等收入人群负担、如何加大对高收入人群税收征管等问题存在争论。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所得的,以及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均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在有些国家,个人所得税是主体税种,在财政收入中占较大比重,对经济亦有较大影响。据匡算,如果将个税起征点由现行的每月2000元提高到每月3000元,全年约减少财政收入1200亿元。
为了有效地发挥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草案拟将现行工薪所得9级超额累进税率修改为7级,取消了15%和40%两档税率,扩大了5%和10%两个低档税率的适用范围。第一级5%税率对应的月应纳税所得额由现行不超过500元扩大到1500元,第二级10%税率对应的月应纳税所得额由现行的500元至2000元扩大为1500元至4500元。同时,草案还扩大了最高税率45%的覆盖范围,将现行适用40%税率的应纳税所得额,并入了45%税率,加大了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社会上更多的意见是将个税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
个税修正案草案将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即免征额)从目前的每月2000元提高至每月3000元。拟将现行工薪所得9级超额累进税率修改为7级,取消15%和40%两档税率,扩大5%和10%两个低档税率的适用范围,并扩大了最高税率45%的覆盖范围,将现行适用40%税率的应纳税所得额,并入45%税率。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自1994年实施以来,按照“高收入者多缴税,中等收入者少缴税,低收入者不纳税”的原则,在调节收入分配、组织财政收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10年个人所得税收入为4837亿元,占全国税收收入的6.3%。
草案对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表的级距作了相应调整,将生产经营所得税率表第一级级距由年应纳税所得额5000元调整为15000元,其他各档的级距也相应作了调整。此外草案将扣缴义务人、纳税人申报缴纳税款的时限由现行的次月7日内延长至15日内,与现行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等税种申报缴纳税款的时间一致。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指出,本次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主要目的是减轻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加大税收调节收入分配力度。在个税起征点提高的问题上,政府和老百姓的诉求都有各自的道理。相对来说,政府部门的诉求是关乎国计之大道,不能被忽视掉,而老百姓的诉求则是关乎民生之真理,也必须要考虑到。如果通过提高个税起征点的办法让这些行业或多或少都受益,不仅可以夯实税基,让国家更多挣钱,更持久挣钱,而且也可以增加就业机会,让国家能够在确保民生方面更加省钱。
个税修正草案全文公布 向社会征集意见
人大常委建议个税4000起征 各地可浮动1000元
个税修正草案全文公布 向社会征集意见
个税调整应着眼于缩小社会贫富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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