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制衡就没有到位的规范
在中国社会经济问题频发的如今,痛心也好、失望也好,愤怒也好,都期望着问题能尽早解决。而在很多人看来,有些问题就像癌症一样,令人谈虎色变。到底毒奶粉、染色馒头、胶质粉丝是怎样的市场和道德水准出现的?到底蒜你狠、姜你军以及近日的多地蔬菜贱价伤农的事情,是怎样的一种市场状态导致同类事情不断发生?到底高企的地价托住的高房价,在高CPI背景下不断推高的高油价,是怎样的一种利益链条在作怪?问题好像是互不相关,但都能搞得政府手忙脚乱,搞得民怨载道。脱开具体的问题,我们能看出,这其实与市场的规范有关,而市场规范不力的背后,是强横的利益链条的失去制衡,于是没有了监管、没有了道德底线、没有了控制手段。这样的市场秩序下,相关的问题还会持续的高发的。
有人说这都是市场经济惹的祸,这话对也不对。只能说,这是市场经济制度尚未完善的结果。这种状态,依稀所有的发达国家都有过类似的过程。大的看整个市场经济开始发育壮大的西方国家最初的“带血的资本主义”,小的看香港六七十年代。其实这是一个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必须解决的制度性的规范和制衡安排的问题。说虚一点,其中核心的关键在于社会体制、政治体制的改革的完善配套。这并不玄,比如说,质量监督问题,如果质监部门没有腐败,监督到位,有些问题也可以得到避免;比如说,地方政府不是GDP政绩挂帅,地方政府财政不依赖卖地,中国的房地产业的发展规范就不会如此艰难;又比如说,中国的社会组织能够得到较好的发展,比如各类农民协会,那么菜农就有了与渠道商制衡的力量,这是社会体制问题,本质上也是政治问题,中国为什么很多该有的社会组织没有较好的发展起来,包括农协、包括自治的社区业主委员会或是居委会,包括各类自治的工会,这其中有政治僵化的成分。没有规范、没有了制衡,中国的市场就如脱缰野马,不断闯祸。
大家都指责道德问题,是有道德的问题,但道德建设现今就不知从何抓起,回过头来说,就是道德规范得以加强,也解决不了问题。之前说过,中国的治理手段应该尽快从依赖道德、依靠人治方面转向完善相应的制衡制度安排。之前多次强调完善制度规范的问题,随着认识的加深,有必要强调的是,没有制衡力量就没有到位的规范。社会经济行为需要规范,但是要靠谁去规范?完全靠政府是不行的,基层自治的规范、行业自治的规范,非常细致、琐碎,很多是政府替代不了的,比如说农协与渠道商之间的合作章程,政府就难以进行全面的规范,而如果农协都没有,渠道商独大没有制衡,就会出现近日的景象,政府出面采购也解决不了问题。又比如说,业主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如果不是民选自治,谁代表居民与物业公司、与政府制衡,这是很现实的问题,现实中的情况就是政府插手到底,很多居委会并不代表居民利益,反而代表政府,甚至与物业公司勾结,那么居民的公共利益如何维护,比如说公共物业的管理出租和监督,比如说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这与居民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相类似的情况,制衡力量没有得到较好的培育,甚至不允许出现,市场方的力量独大,就会为所欲为,深刻损害大众的利益。不少经济学者老说最低工资线的强制不合经济规律,但是在没有得力的工会或其他工人力量的背景下,谁来与资方制衡?珠三角就能够在高速发展十几年中不涨工资。本人也承认最低工资线并不是最好的选择,但是这是在更科学的制度规范之前必须强制推动的制度安排。
类似的规范很多,必须通过制度变革来解决。基层、部门事务如此,政府治理也应该如此。当前的政府治理也是缺乏制衡制度安排,行政管理一方独大,缺乏得力的规范。比如说,地方的利益、行业的利益,政府很难做到兼顾,甚至肆意安排,行政长官就像地方诸侯,可以为所欲为。如果地方利益代表、行业利益代表能够到位,通过人大作用的发挥,至少能够起到制衡作用,从而也能进一步推动各方面的规范建设。如果地方利益代表不是自治民选、行业代表不是自治民选,人大不能起到对政府的监督规范,何谈制衡,何谈规范。这些都有待中央政府在政治体制改革方面做出努力。
中国今后的发展,有人说前30年是经济建设为主,后将是社会建设为主。其实这种说法也并不贴切。社会经济建设应该是同步的,社会问题与经济问题是不可能彻底分开的,脱开经济建设谈社会建设是没有意义的。应该说,前三十年主要是培育市场、搞活经济的三十年,今后将是完善各方面制衡制度安排,深入规范市场和其他各种社会行为的过程。这一点没有认识清楚,中国的社会建设、政治改革要走的路还很长。
2011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