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主按语:
一年一度清明节,一心一意寄哀思。
在这个应该敬畏与感恩的日子里,许多法律人却还不得不将一部分心思与目光投向山城重庆的李庄案。
连日来,关于李庄案,各地各方法律人发表了各自的观点。对于李庄案,有的人认为我们不理也罢,有的人主张我们不谈也可,有的人已在预测案件的进展,有的人则在分析案件的得失。于是,陈有西律师的“陪练说”、斯伟江律师的“放弃说”乃至“法治特工”的“反击说”开始互相碰撞智慧与思想的火花。在旁边看在眼里、急在心里的“律坛怪侠”杨金柱则开始着急了,一边认真地“答网友问”,一边又向重庆三级法院与李庄家属“隔空喊话”。此时,沉着稳重的陈有西则不慌不忙地吐出几个颇具深意的几个字“法律不会缺席”……
在我个人看来,李庄案既然发生了且已经再次立案了。作为法律人,我们就不应该生气,也不应该着急,更不应该偏激,以静观事态发展与案件进展。因为第二场大戏才刚刚开始,更加精彩的大戏还在后面哩!因为唱戏的主角还没有全部上场哩!因为跌宕起伏的剧情还没有出现哩!
惟有如此,我们才能对得起先人。
李庄案,法律不会缺席
陈有西
本文是被一个恫吓电话激出来的。晚9点10分,一只阴沟里的老鼠用隐身号码打电话到我的办公室,恫吓加谩骂,但又是如此的心虚怕被录音没一分钟就挂了。如果以为我从小是被吓大的,有些人就想错了。
《陪练》一文前天下午有朋友转贴到凯迪论坛“猫眼”,刚才过去看了一下,一天半中,点击居然有329606 人次,回复评论有5429 个。当然很多是五毛贡献的。要感谢五毛,他们给主子帮了倒忙,这个贴一直被顶到头几条,成了猫眼上这两天的最热门贴。我的学术网上该文点击也快两万了,是我今年单篇文章一天内过万的。特别令人重视和感动的是这次有了上百位律师和网友是用实名留言。此文被各网站转贴就不用说了。看来社会对李庄案的关注,再一次被重庆可爱的傻瓜们激发起来,一开头就比第一季更热闹了。
关于李庄家属二审请不请律师的问题,一直有那么多人关心。本来,这事是家属的事,过早说也没有必要。既然大家这样关心,现将我知道的情况告知大家。以免猜测争论。金柱和伟江律师都说了,周泽律师也说了,好象有点把我放在火上烤的味道。那就告诉大家吧,也免得有关司法机关也去猜测。
一、重庆检察院4月2日已经口头告知李庄家属尽快请律师。4月3日江北法院通知李家属尽快请律师。重庆速度再次显示了威力。时间急了点,但是都算“依法告知”了。没有书面通知。电话告知这是重庆习惯,第一季时也是这样的。因为专案组要求快审快结,法院来不及寄出庭通知。合议庭夜晚十点半都等着我们去阅卷,工作真的很辛苦。这次也是电话通知。司法上的重庆速度,大概只有1983年可以媲美了。其实他们走程序已经有一年多,侦查从二审还没有判就开始了。因此他们其实是很慢的在办案,快的只是要折腾律师,不让律师和家属有时间准备。有网友分析说,家属和律师没有思想准备,被弄得措手不及。不是的,他们的这些举动,他们会找什么罪名,能够搞成个什么样子,我们早就知道了。只是为了不节外生枝,让李庄平静出狱,我们装不知道而已。有一点我判断错了。我一直认为重庆不会真起诉,不会再掀这个臭粪坑。想忘了都怕来不及。没想到他们真会这样傻。
二、李庄家属已经多次要求我再次担任辩护人。我没有答应,但是也没有最后确定不受理。我觉得我即使这次去,也没有太大的作用。因为律师的功能主要是辩护,揭露是记者的活。我不想同重庆公检法去斗,他们当前处境艰难,也不容易。尽管我办案总是不可避免地被卷入这种令人沮丧的搏斗中。但即使不出庭,我也会尽一个前任律师的道义责任。其实我的文章已经在尽这个责任了。聘请律师是家属权利,最后还是李庄本人的权利。最后要见到李庄才能最终确定。由于我们一直没有见到李庄,李庄也不知道我和高律师现在的想法,因此现在猜没有意义。也许李庄也会决定自辩而不请律师。他在原二审时就有过这个想法。只要法庭是公正的,他自己其实完全对付得了,获得自由。当然,提出申请,获得案情材料,进行外围调查,李庄不请律师确实是会非常不利,但是这个案件并不复杂,直接驳证也能够辩好。
三、至于我,只是中国二十万律师中的一员。我并不是特殊材料做成的。也不是只有我才能包打天下。网友们对我期望过高了。我这次不想接受委托,是想看看中国这二十万人中,还有哪些刑辩大律师是能够真正关心这个事的。北京有二万多律师,北京市有全国最大的律协,中华全国律协也在北京,最大牌的律师都集中在北京。李庄事件是中国这两年中最大的一起律师事件。这样的事件只有某几位律师在自娱自乐,吹拉弹唱,只有杨金柱在张家界翻筋斗,只有一些表示同情的围观,是极不正常的。如果这次中华全国律协仍然没有声音,没有人出场,如果全国大陆31个省市区的律协还是没有观察员到场,那么律协我想确实应当解散,没有存在的必要,也没有理由让律师们交这么重的协会费了。我们养各级协会不是装门面的。因为这个案件的真相,现在连普通百姓都明白了,律师协会的那些资深律师化一个小时就能搞明白李庄是不是真的有罪。我不想去当这个个人英雄。我不想要这份荣耀。应家属要求,我这两天已经为他们向北京的若干位著名刑辩大律师去电邀请,但是他们的理由都是很忙。忙是真的,我相信。但是我仍然有理由失望。我也很忙,我这十天中有五个案件要办,一场讲学,两场出庭,而且都在各省,要连夜跑。设想一下,如果将来自己是李庄,别人都这样“事不关已、高高挂起”,是否心会很凉?我仍然认为,这一次,应当有康达所以外的、北京的、有全国律协刑委会、维权委员会负责人身份的律师出场。算我代表李庄恳请你们了。
四、出庭律师,李庄家属仍在聘请商谈中。明天将会有资深北京律师到重庆先进行阅卷和会见李庄,征求最终的出庭律师人选。李庄案不会没有律师,除非李庄自己和家属决定不要了。最终是否有律师出庭,目前他们好象还没有确定,待见了李庄再说。全国已经有很多著名的律师愿意出场。这次也有可能请到重量级的刑辩专家。同时,可能会有一个顾问律师团,最终出庭的只能是两位。去现场旁听观察的估计不少。庭外进行评论和进行法律分析的更多。
因此,法律不会缺席。请大家耐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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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西老兄的《李庄案,还有必要陪练吗?》一文,披露了一些重大细节,谈到重庆方面某些人涉嫌引诱李庄做交易,让李庄认罪,结果李庄中计,做了违心的认罪,让重庆方面成功瓦解了巨大的舆论压力。这次李庄案的第二季,把异地的案件弄来重庆,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李庄近期出不来是目的,至于手段,可以不择。
然后,有西老兄的不陪练论看似痛快沉着,实际上人是一种消极应对。似乎给重庆方面出了一个难题,事实上,对李庄不利,同时,也等于是放弃了对中国律师制度存在的辩护。
放弃辩护的理由看似充分的,如没有独立公正的法院,结局已定,谁也无法改变。是的,独立公正的法院,第一季有吗?结局已定,那么李庄案第一季就能改变结局了吗?没有。谁都知道,那时的重庆也不可能放人,前戏已经做足,衣服已经拉开,男人已经上位,李庄案第一季,也没有悬念,国人看的是过程,有西兄和高子程律师的专业,别人在表演,律师不是。正是如此,世人看清楚了李庄的冤屈,在国人的大审判中,李庄是否有罪,其实很清楚。能说第一次的表演无力吗?为什么不来第二次?
有西说,如果是独立公正的,媒体是客观的,电视是直播的,李庄自己就足够,无需一个辩护律师做配角。其实,他这一段文章的开始,“本案无关乎辩护,只有揭露”,点清了这次律师存在的价值之一。有西说的前提独立公正本来不存在,一直来都或有或无,也未必只有重庆,然后,中国的辩护律师仍一致存在,也未必全是摆设。辩护律师存在的价值,未必一定是全部依赖独立公正的法院,在法院失去公正时,律师恰恰是校验他们的唯一渠道。律师可以通过参与的庭审,得到的证据,告诉世人,审判程序是否正当,当事人是否受到刑讯,有没有人道待遇,案件证据是否足够。律师存在的价值是独立的。正如李庄案中的细节也来自辩护律师,而不是官方。如果没有辩护律师的价值,李庄和魔鬼做交易的细节谁能知道并传播?
辩护律师的价值不止于此!不同类型的律师的价值也不一样,说句难听话,为什么披露李庄交易细节的,不是高律师而是陈有西?律师辩护水准也是不一样的,有的案子,即使有可辨之处,也会被一些辩护律师搞砸,拿药家鑫案说,其律师提出的激情杀人,反而让药家鑫陷入千夫所指的地步,那是激情杀人吗?恐怕稍懂刑法理论的,都不会认可。有西和高律师在李庄案第一季的水准有目共睹,也造成了重庆方面的巨大压力,如果这次没有律师,李庄案第二季就是瓮中之鳖,李庄在没有律师的帮助下,将一筹莫展,重庆的法官估计不用抽烟熬夜,如果各位还记得那位承办法官的文章。没有律师,拿什么来揭露?
说实话,李庄案第二季的证据或者比第一季要扎实些,毕竟第一季的案子,几乎是莫须有。辩护律师存在的价值,不是为了证明李庄无罪,而是保护他的合法权益,李庄第一次没有收获公正的结果,至少有独立的律师在法庭外给他争取了很多权利。这是通过法庭内争取的。不能说法律全无用,不然也不会逼得重庆方面想出做交易的险招。李庄案这次,虽然更险,知难而进,在中国律师目前刑辩和公益之路越来越窄的今日,不要轻易放弃,尤其是业内的领袖人物。对此,即使我和有西是朋友,仍要提出不同意见。有西,不要轻言放弃。
李庄有罪或者无罪,不是律师能决定的,我们律师存在的独立价值是,我们拿我们理解的法律,独立维护李庄的法定权利,任何侵犯李庄合法权益的行为,必将受到揭露,记录在历史之中。任何人,既活在当下,又活在历史之中。谁也逃避不了历史的审判。
法庭的布置,本来就是一个舞台,这个舞台看似掌控者是法官或者他后面的人,观众也只是限制人数的。然后,这个舞台的真实观众是全体关注该案的国人,以及以后的后人。当下的判决,只是暂时的,历史的审判,才是永久的。当下李庄受了冤屈,历史会还给他一个公正。舞台中的律师,绝对不是配角,而是站在法律一边,屡败屡战的战士,是风骨凛凛,还是不战而退,实在是不难选择的。
不管在异族统治年代抑或同族统治,事关权力斗争的,从来就残酷。李庄作为一个小人物,无意陷入这其中,本身就是悲剧,这个悲剧,如果,没有独立律师为其争取据理力争、记录历史,揭露丑恶的权利,这个悲剧,不只是中国律师的悲剧,而是这个时代的悲剧!
个人认为,从技术、揭露和传播的角度,周泽律师和张思之律师,大概目前是最佳人选。仅供李庄家人选择。毕竟,最终承受苦难的,是李庄本人和他的家人。不管他家人作出什么样的选择,都应理解,都是他家人认为为李庄作出的最佳选择。外人无权多说什么。
杨金柱律师就李庄漏罪案答网友问
(每日更新)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e00bcd901017ovi.html
杨金柱按语:
正当杨金柱专心写作思考已久的《杨金柱杂谈法治湖南》20篇系列杂文时(已发表3篇),李庄漏罪案横空出世,此乃国家重大法律事件,其结果不仅对法治和法律人产生重大影响,更严重的是将会影响整个国家命运!故杨金柱脱下多年的铠甲,手拿长矛冲锋陷阵杀向重庆,义无反顾决死一战。此乃为国家民族计,非为金柱一己之私利也。即使陷落阵中,受千刀万剐亦无悔也!
杨金柱的新浪博客连日来每日点击量将近三万,一大批中国律师在新浪微博上对李庄漏罪案进行讨论。很多网友通过各种渠道向我提出大量问题,为了节省时间和效益最大化,特在新浪博客开设《杨金柱律师就李庄漏罪案答网友问》,解答网友的提问。本文每日随时更新。
恭请斑竹手下留情,勿轻易删帖,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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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日答网友问
网友问:请问李庄家属是否已为李庄聘请了两位辩护律师?
金柱答:据我知道的最新消息,李庄家属到今天为止还没有为李庄聘请好两位辩护律师。现在是两派意见:第一种意见不请律师,让重庆的检察和法院到法庭上去“自摸”。第二种意见请律师,到法庭上去认真行使程序权利。
网友问:您多次在博客上表达过:愿意在重庆的法庭上和重庆的“十佳”高手们过过招。但您现在因特殊情况无法执业不能为李庄辩护,您感到遗憾吗?
金柱答:确实感到遗憾。李庄漏罪案这种举国震惊的案子,做一辈子律师能够碰到一件是非常幸运的。我现在有这种能力去为李庄辩护却因为无法执业而错失机会,所以感到特别懊恼。早知道有李庄漏罪案这场大戏,我宁肯在去年国庆期间放弃和最高法院的那场风车之战,不去搞那个神马引咎辞职。
网友问:您可以用公民身份去为李庄作辩护人吗?
金柱答:这个问题不予考虑。主要有两个原因:其一,杨金柱作为拥有律师执业证书的律师由于无所执业的原因成为中国20万律师中的一个“孤魂野鬼”,我明明是一个律师,却以公民身份去为李庄辩护,杨金柱丢不起这个人。其二、国家丢不起这个脸面。杨金柱为了这次大战重庆,脱下了多年的铠甲而决定接受境外媒体采访。如果国外媒体问起这个问题,杨金柱如实回答,将会损害国家形象。杨金柱是一个真正的爱国者,宁肯自己受委屈,而不愿损害国家形象。
网友问:您以前认识李庄吗?您现在和李庄的妻子、儿子有联系吗?
金柱答:我从来不认识李庄。我现在也从来没有见过李庄的妻子、儿子一面。我没有喝过李家一杯水、没有拿过李家一分钱。我去年3月11日在博客上发表《薄书记,我还是有点大惊小怪》,才开始关注李庄案件的。
4月4日答网友问
网友问:您的博客上已经将许多关于李庄案件的博文删除了,请问这是为什么?
金柱答:李庄的妻子、儿子没有听从我的意见,决定不再聘请律师而是准备让李庄的儿子李亚童出场,使我一气之下把那些博文放到了私密博文里面去了。只要他们采纳了我的意见,我马上就可以恢复这些博文。
经过认真思考以后,我平静了许多。我之所以如此气愤,有两个原因:其一,这一年多来,我为李庄案件付出了太多的时机和精力。他们应该相信:我是真正为李庄好的,我没有带一点私心杂念的。其二、我认为:我给他们的建议是最好的最有利的建议。
网友们要理解李庄的妻子和儿子。他们已经成为了惊弓之鸟。比如说:他们明明知道李庄是冤枉的,但在一年多时间里却不敢提起申诉,放弃了申诉权。特别是:李庄二审宣判以后,重庆公安一直不准他们母子去会见李庄。而他们为了使李庄平安的走出高墙,却屈辱的忍受了下来。我不知道重庆的公安为什么会如此“无法无天”?为什么会如此丧失人性?
我们要思考的是:我们的人民为什么会有如此的“恐惧”?!人民有免于恐惧的自由!为了我们的人民今后不再如此恐惧,我们一定要揭开重庆是“打黑”还是“黑打”的真面目!
(等一会儿,正在更新之中)
杨金柱律师对重庆市三级法院第一次隔空喊话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e00bcd901017owd.html
杨金柱律师对李庄家属第一次隔空喊话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e00bcd901017owc.html
李庄案,不但要陪练,而且要反击
法治特工
本人是律师行业的职业经理人,是律师事务所专职经营管理人员,历任上海北京多家律师事务所行政主任、常务副主任、执行主任(总经理)等职,是法治战线的特殊工作人员。因此,本人的网名就叫“法治特工”。
李庄案第一季,本人及所属各律所、律师“顾全大局”没有说话、没有陪练、没有反击。
李庄案第一季给我们律师行业、给我国法治建设带来了严重的摧残,致使我们很多律师放弃了刑事辩护业务、放弃了申诉控告业务,放弃了行政诉讼业务……..,致使我们很多律师停业、歇业、改行,致使公、检、法、司、政大部分官员更加肆无忌惮,致使社会因此增加了更多的冤假错案,致使司法公信力基本丧失,致使更多冤民上访,致使社会更加不稳定,致使党和国家形象受到严重影响!
我们对李庄案第一季的忍让,就是想“适可而止”,减少不必要的冲突,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党和国家形象。虽然我们早就预料到可能会发生李庄案第二季,但是,我们还是抱有幻想,还是希望“适可而止”的结果。
李庄案第二季的“横空出世”,让我们彻底失望了,对于这种无知、枉法的侵害国家形象和法治建设的事件,我们不但要敢于面对挑战,而且还要陪练、更要反击:
1、选派合适的刑辩律师出庭陪练反击,以便及时会见李庄律师得到第一手案情资料和庭审资料,并及时通过我们律师行业自己的网络媒体曝光。因为中国大多数民众和官员并不是法律人,没有足够的法律知识,不能“一眼看穿”案情、明晰真相。得民心者得天下,要让民众和官员知道真相!
2、对李庄案第一季分别向最高检、全国人大、国务院、中央政治局提起申诉和控告。依法申请最高院直接提级再审李庄案第一季,并宣判无罪;依法控告李庄案第一季的涉案警官、检察官、法官渎职侵权责任,并进行错案追究。
3、对李庄案第二季进行提审和监督。以案件影响重大为由,申请由最高法一审;同时依据《关于对司法工作人员在诉讼活动中的渎职行为加强法律监督的若干规定》,申请最高检反渎职侵权厅进行全程检察监督。
4、对李庄案第二季进行“釜底抽薪”,提起刑事反诉。李庄案第二季的案源明显是虚假的,明显是诬告陷害。因此,申请最高检反渎职侵权厅直接立案查处,依法追究举报控告人和涉案警官的诬告陷害责任和涉案警官的渎职侵权责任。
5、加大辩护律师网络媒体的信息发布工作,每个辩护律师配备3名以上律师助理、媒体专员,每天分3班轮值,全天24小时更新回复辩护律师的网站、博客、微博等网络媒体。必要时,辩护律师的每个网络媒体(每个网站、博客、微博等)都配置3名以上律师助理、媒体专员,每天分3班轮值,全天24小时更新回复每个网络媒体的信息。
6、加强与各地律师的合作,各地自愿支援辩护律师的律师应效仿辩护律师开通管理好各地律师自己的网络媒体,及时更新回复。
7、各地援助律师通过网络曝光信息和相互交流,各自形成观点快递给最高检、全国人大等机构和领导人,并在各自的网络媒体上公告送达。
余不一一,恭请各地律师集思广益,支援辩护律师陪练并反击李庄案。
我们坚信,李庄无罪,中国民众要法治不要人治。
于2011年清明节祭祖之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