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史杂论113


  论(113

                                       2011-4-7

美国先后军事攻打了伊拉克、阿富汗。现在又攻打利比亚。这些国家的政府曾经都是美国喜欢的、支持的。为什么时而河东,时而河西?美国到底支持什么样的政府?到底喜欢什么样的政府?这成为人们经常思考的问题。

其实,美国仅仅支持对自己有用的、喜欢对自己有利的政府。也就是说这个政府对美国是有用的、可利用的,美国就支持。

什么样的政府是对美国有用的、有利的?任何国家都有自己的利益,不是也不等于美国的利益。那么美国是如何判断和选择别国的政府,是否予以支持或反对呢?美国有三个标准。

第一是别国政府中是否有反对力量或势力?

第二是别国政府中的反对力量或势力是否足够多?

第三是别国政府中的各种力量是否势均力敌?

这三条标准是美国政府对待别国的基本依据。对待伊拉克和利比亚就是这样。虽然两国的政府都是美国扶植和支持的。但是在伊拉克或利比亚政府中缺少了反对力量,或反对力量不够强大,美国就要使点劲,要帮助帮助,要支持支持,要施加压力。如果不听活不接受美国的“帮助”,那就要给点颜色看。

这就是美国讲的“民主”,即如果在一国的政府内部没有反对派那就是不民主,或者如果反对派不够强大,就是该国政府的民主诚意或民主程度不够。只要别国政府内部有了反对派,反对派的力量够强大,美国就说这是好政府,就支持。

有反对派在内政府的国家,美国就不用去侵略或占领别国。只要该国政府不听美国的话,就策划和支持该国政府内部的反对派闹事。然后美国从外部封锁,切断该国政府于外部的联系。再后,当外部各国都听不到真实的情况后,美国就造谣生事,说是该国人民要求美国出兵保卫人权,保护平民。美国就名正言顺的进入别国。

所以只要适合美国操作方式的政府,美国都会很支持,很喜欢。美国的三条标准正是反映和实现美国的格言:没有永远的朋友。利益是永恒的。

 

                                            六思成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