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码标价变质为明码高价 今年京近54%新盘预售价高于成交价


  自去年4月起,北京已开始实施“一房一价”政策,开发商的基本对策为以“明码高价”来抗衡“明码标价”,致使该政策在现实操作中基本沦为虚政。

  有专家指出,明码标价不如明码标本,此举可以直指开发商的“七寸”:地产开发中的开发成本。然后通过规范成本与房价间的定价规则,一举击中高房价的顽症。

  预售价高企有猫腻

  去年4月,住建部通知要求“开发企业应将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并严格按照预售方案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紧接着,北京携手厦门、济南等地开始落实“一房一价”政策。

  在实施过程中,开发商的主要应对之策就是以“明码高价”来化解“明码标价”。如北京楼盘北京ONE就存在这种嫌疑。

  去年10月24日,北京ONE以均价26000元/平方米开盘,并于今年1月27日将均价上调至33000元/平方米。5日,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上的数据显示,该楼盘共有2、3、4、5栋住宅楼正在预售。拟售价格分别为35093元/平方米、33000元/平方米、35907元/平方米和31356元/平方米。本报记者逐个去销控表进行查找时也发现,每套房的销售单价,皆在2.9万元/平方米以上。但奇怪的是,在“期房签约统计”一栏中显示,目前该楼盘住宅已签约134套,成交均价仅为25874元/平方米,与拟售价格区间31356元/平方米-35907元/平方米相比,低了近5500元/平方米-10000元/平方米。

  对于北京ONE的实际成交均价与预售价间相差较大一事,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行内人士分析认为,北京ONE存在先行以高价申报,后期销售过程中,开发商通过优惠措施再二次定价的嫌疑,以规避一房一价政策对自身的束缚。

  实际上,北京ONE的做法并非个案,而是普遍性事件。

  本报记者根据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上的数据统计后发现,截止5日,2011年北京共有24个预售住宅项目入市,其中21个有成交纪录,3个零成交。在21个有成交纪录的新盘中,13个楼盘的实际成交价低于预售价,占比高达近62%。

  这位行内人士解释说,这种情况的发生,可能主要有两个原因,首先是“京15条”后,楼市陷入僵持,楼盘打折广度与力度加大,可能导致成交价低于预售价;另一种可能就是开发商为了规避一房一价政策,在申请预售价时,有意以高于心理价申报,如开发商预计以3万元/平方米向外销售,在申报时,会有意以3.2万的价格申报,然后在销售过程中通过折扣、送装修、提升得房率、送物业费等促销手段二次调价。这样做的话,可以让自己在后期的销售过程中掌握一定的定价空间。

  全经联研究院副院长陈宝存向本报记者补充说,除了通过高报价来规避“一房一价”外,针对《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中要求“商品房经营者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开发商还可以通过化整为散,少量、多批预售上市来降低该政策对开发商定价的束缚。

  “标价”不如“标本”   

  本次打着防止开发商哄抬房价的旗号而出台的“一房一价”政策,其实并不是新政。

  据记者了解,早在2002年1月1日,开始在上海落地实施的《房地产市场明码标价实施细则》便明文规定:“买卖或有偿转让房屋应当明码标价,采用一房一价或基价及其增减幅度等方法公开标示价格”,标志着中国楼市首个“一房一价”政策面世。同年年末,广州出台的《房地产明码标价实施细则》中也规定:“房地产经营者提供房屋买卖、有偿转让、租赁和服务,应采用价目表(册)或价目牌(附式样)的方式,在经营场所或收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开标示价格和服务收费标准。买卖或有偿转让房屋应当明码标价,并按房号逐一标示房屋价格,”加入一房一价政策实施的行列。此后两年,马鞍山、福州、济南等城市也相继实施了“一房一价”政策。不过到了2008年,处于救市的需要,此前实施“一房一价”政策的城市,又先后取消了该政策。直至去年4月,住建部重提“一房一价”政策。

  不过令人感到奇怪的是,去年提到“一房一价”政策的机构是住建部,而今年重提此事的机构却变成了国家发改委。这不禁让人发问:“一房一价”政策的监管者到底是谁?在本次国家发改委所发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中对此也只是模糊地提到“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是商品房明码标价的管理机关”,监管者不明确,致使人们怀疑该政策能否可以得到有力执行,且获得预想中的作用?比如北京联达四方房地产经纪公司总经理杨少锋就认为,“一房一价”政策不会对房价起到任何作用。

  地产评论人贾卧龙也认为,“明码标价”并不能击中开发商的死穴。治末的“标价”不如治根的“标本”,即公布地产开发成本,并在此基础上加上合理的利润率,合理的定价便呼之欲出,这才是治理房价的良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