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光标是一个事件,中国慈善史上的一个大事件,引起各方争议。我也是很纠结地在考虑这个事件的问题出在哪里?
我在微博里骂过他,是因为极度失望后的牢骚,不妨从我对他的认识过程说起。
2009年CCTV中国年度经济人物颁奖晚会上,我第一次近距离接触了陈光标,听了他去汶川的事情,我感动的哭了,心中由衷的敬佩。因为我除了捐款和在北京承办汶川孤儿夏令营,地震现场我是不敢去的,不是怕生命安全,而是怕经历那样苦痛的场面,恐怕一辈子都难以释怀。
我对陈光标的敬佩是发自内心的,他积极、开朗,敢于担当,印象很好。之后每每听说他又慷慨大额捐款,更是敬佩,“捐的越多赚的越多,向社会奉献就会有更好的回报。”这句话我是很认同的,至少在价值观上这是高尚的。
2008年夏天我们一同参加了宝马一个活动,为了树立宝马注重社会责任形象,陈光标和我作为企业家被邀请。席间我们友好的交谈,很是赞赏他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但当时实际上我很困惑他的企业有这么大的实力捐那么多钱吗?同事环保行业的企业,尤其是他们搞拆除和废物利用的,利润率并不是很高。但也许有一些不为人知的业务,这也许是陈光标特殊的商业秘密,所以,这个想法在我的脑海闪现即失。
几乎和所有人一样,对陈光标的疑惑产生于“高调”,尤其是越来越高调,慢慢带来了其他的情绪,甚至是厌恶。
刚开始我想,作为要影响社会更多的人参与慈善,我觉得“高调”无可厚非,只不过和中华民族传统的中庸文化有些冲突,不是什么大问题,甚至高调的有价值。“高调慈善”也是慈善,只要对社会有益,何必在意这些形式呢?
台湾的慈善之行,我开始有些不适,在大街上用那么多现金,我觉得这多少有些不妥,这不是“高调”了吧,比“高调”过一点叫什么呢?
日本之行的摆拍,我觉得有些过分,因为至少那是灾区,在我的想法中灾区是很可怜的,不要把他们的痛苦股份暴露给世人,这样对他们心理恢复是有好处的。但是仅仅是对他摆拍有些看法,对于他去捐款和支援,我依旧感到敬佩。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只要事情是好的,有点做法不怎么好应该是可以原谅的。
令我震惊的是云南灾区传来的每人拿着人民币的相片,相片中除了陈光标,所有灾民的表情是痛苦的。
慈善的最终目的是什么?我苦苦思索,难道一时的金钱救济就是全部吗?虽然这很必要,而我们这个社会能做到这个的也是为数不多的。
记得我做《谁来一起午餐》有一期节目,同宿舍的同学,一个上海的孩子为了让一个贫困生吃个鸡翅,故意多买了几块,然后以“吃不完了,你帮帮忙。”让那个孩子充满尊严和感激地吃到了平生第一块鸡翅。几年后,两个同学提起这件事,依旧热泪盈眶。
“高调慈善”不是错,甚至在现阶段,有其积极意义,值得尊重。但是如果慈善的目的不是为受助人员有尊严的活着,那是不是我们的慈善所追求的呢?
不去讨论这些,在目前中国社会上没有形成统一的“慈善”伦理的时候,什么都是有道理的,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角度。
前几天,媒体开始披露陈光标捐款有虚假的事情,这对我个人来说,打击是很大的。
和很多人的看法一样,我们要不要把这件事情用来彻底否定陈光标的全部呢?陈光标作为一个公众人物,行为确实应该以正向为主,自律而减少负面消息,从而增强对社会积极的影响。媒体实事求是的报道也是媒体人必须坚守的职业道德。这个问题又出在哪里了呢?
其实细细想想陈光标的事情,再想想当时章子怡“诈捐”,很多公众人物必须晒捐款凭证,再到唐骏,以及目前火爆异常的药加鑫死刑案、食品安全问题、艺人吸毒等等。这里面有一个共性的主线问题,就是目前中国社会诚信问题十分严重,整个社会都存在着信任危机,大家共同呼唤道德建设。
无论上述哪个事件,被人们反感和憎恨的事情都是严重触犯了社会的道德底线,甚至法律。我们现在越来越不能容忍欺骗和虚伪的存在,这是信任危机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表现,社会对这方面的包容力越来越小。
也许是件好事,感觉到全社会在自觉完善道德的建设,这需要社会成员,尤其是公众人物的自觉自律,当然更需要媒体积极正向的社会责任。
同时大家都去积极鼓励对社会有益的人和事吧,不能因为一个瑕疵而否定全部积极的东西。开个玩笑,连孔圣人不也有这样那样的缺点吗?更何况现在大家谁都不是圣人。
所以说,陈光标的慈善本身是值得尊敬的,但我也希望他能更随和的面对这个社会,更加有内涵地去发挥他的作用。而社会公民尤其是一些公众人物,也要自觉为社会诚信建设作出积极表率。特别是作为有话语权的媒体,千万不要学习有些境外媒体,为了抢夺新闻点争取大家的眼球,而故意炒作不该放大的现象,客观、公正,甚至慢慢做到独立,这样才能真正肩负起媒体的社会责任。
以上是这段时间对这些事情的一些初步的想法,不针对任何人,也有很多匆忙和不妥的地方。总之就是希望社会真正和谐,大家互相能够增加互信,快乐生活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