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农民收入的路径选择


  近年,农民的收入在稳步增长,但农民的贫困问题好像更加突出,原因在于农村与城镇居民收入差距绝对值的扩大。

  2010年,农村人均纯收入5919元,其中农村居民家庭经营纯收入2833元(其中,人均农业纯收入1723元),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人均2431元,转移性收入453元。

  2010年,全国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总收入21033元,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3708元,人均转移性收入5092元,人均个体经营净收入1714元。

  从收入差距看,城镇居民是农村居民收入的3.55倍;从“主业收入”看,城镇居民的“主业收入”(工资性收入)是农村居民的“主业收入”(家庭经营收入)的4.8倍。

  解决农民问题,如果没有农村与城镇收入差距的缩小,就谈不上解决农民问题。与过去比,农民收入增长还是比较快的,比如2010年农村人均纯收入增长14.9%;但与城镇对比,农村与城镇居民的收入绝对差距在拉大。

  现在的农民问题之所以比改革开放初期还严重,就在于农村与城镇收入差距过大,农民相对而言更加贫困。

  提高农业收入能解决农民问题?

  善良的中国人都有提高农民收入的愿意,但一个基本国情使这种愿望经常落空,即占世界21%的人口,却只拥有9%的耕地,并且中国有约一半(50.32%)的人口在农村。

  提高农民收入有那些可能的选择?这些选择面临着什么样的制约?我们先看看通过增加农业收入能否解决农民问题。

  增加农业收入有下列几种选择:

  第一:增加土地面积可能提升产量,进而增加农民收入。然而,这种选择在中国并不现实。

  我国的耕地面积从2001年的19万亩,现在已经接近18亿亩的红线,耕地面积一直呈下降趋势。尽管中央一直在保18亿亩的红线,但至少通过增加耕地面积提升收入是不现实的。

  第二:通过改变农作物种植结构提升农民收入。对于少数农民来说,这是可能的,但对于农民整体来说,困难很大。从2003年到2007年,我国粮食播种面积从14.9万亩增加到15.9万亩。粮食是战略物质,确保粮食安全的国家战略决定了必须确保粮食种植面积。经济作物只占耕地面积的12%左右,所以,通过种植高附加值的经济作物对于提高农民的收入有一定的效果,但不适用于所有农民。同时,我们还要注意到,相比于粮食作物有国家保护性价格,经济作物的价格基本是由市场决定的(尽管有投机炒作因素),经济作物的价格波动更大。

  6.74亿人口,耕种18亿亩土地,人均土地面积只有2.67亩,在这么少的土地上,即使种金子又能有多少?

  第三:通过提高粮食单产提到农民收入。提高粮食单产有多大的空间,我们看一看下列数据:

  我国高产田只占耕地总面积的35%,中产田占37%,低产田占28%。全国耕地的54%分布在平原和盆地,46%分布在山地、丘陵和高原地区。

  中国用占世界9%的耕地,生产出占世界26%的农产品。

  应该说,在农业生产方式相对落后的情况下,农民是通过不计代价的“人工精耕”方式提高产量的。

  一个来自山区的朋友讲过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农民上山种地,下地后顺手把草帽摘下放在地上。干完活了,数了数,原来有十五块地,怎么只有十四块了,又数了几遍,还是十四块地。最后只好无奈地回家,当拿起草帽的时候,发现草帽下还盖着一块地。

  这样的地,可能只有中国农民会不计代价地耕种。

  第四,通过提高农产品价格提高农民收入。提高农产品价格有多个限制条件:1、“伤民”与“伤农”是个两难选择,政府要平衡取舍;1、大宗农产品有国际价格,这是很强有力的参照价,难以过分偏离;3、价格的过度补贴受到WTO规则的限制;4、政府的过度价格干预会发出错误的市场信号,导致价格进一步偏离。

  转移农业“富裕”劳动力能否提高农民收入?

  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数据一公布,我大吃一惊。最吃惊的是广东成为人口第一大省,河南则从第一退居第三。

  仔细一想,却也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多年来,在讲营销课时,我就一直告诉听众:“从营销角度讲,广东是第一人口大省。”

  农业大省的富裕劳动力向工业大省集中,这是趋势。如果没有这种趋势,中国的农民问题可能更严重。

  按照专家的估计,以现有的农业生产方式,中国只需要1亿劳动力就能够生产与现在相同数量的粮食。

  15-59岁的劳动力占总人口的比例为70%,只需要1.4亿农村人口就能满足现有农业生产的需要。

  中国现有农村人口6.7亿,仍然有5.3亿农村“富裕劳动力”需要转移。

  假设现在就能够把全部“富裕劳动力”转移出去,那么,农村人口将下降4.78倍——当然,这只是假设,并且是静态分析的结果——我们不是专业的研究者,专业的分析不分需要更详细的数据,而且要建立动态模型。

  请注意:城市居民的“主业收入”(工资性收入)恰好是农民的“主业收入”(农业家庭收入)的4.8倍。

  那么,按照目前平均每年1.3%速度提高的城市化率,“富裕劳动力”需要多长时间才能全部转移呢?静态的推算大致是30年。

  这显然不符合2020年“城乡社会经济一体化”的目标。所以,未来城市化的速度还必须加快。相比于农民进城,农村城镇化对农民转移的容纳能力强。

  改变农业生产方式能够提升农民收入?

  前面已经讨论过,都是立足于现有的农业生产方式,提高农民收入的空间并不大。那么,通过新的农业生产方式能否为农民增收?

  中国农民种植粮食作物的成本构成大致如下:化肥占42.6%,种子(秧苗)占15.4%,畜力占9.6%,机械作业占9%,农家肥占7.2%,排灌占6.4%,农药占5%,农膜占1.2%,其它占3.8%。

  上述成本构成有两个重要问题:一是化肥占比太高——6%的土地却施用了占世界30%的化肥。主要是施肥方式浪费,是“土地施肥”而不是“作物施肥”。同时,因为没有测土施肥,所以只有高强度施肥。施肥方式的浪费其实是农业生产方式的问题;二是农业机械所占比例过低,还是劳动力的无偿投入为主——农民的劳动力投入是不算成本的。

  只有改变目前的农业生产方式,才能提高农业的投入产出比。然而,现在人均土地只有2.67亩,规模非常小的农户土地还要分为多种作物种植,这种土地“碎片化”的现象是难以推进现代化农业生产方式的。

  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萨缪尔森说:“尽管许多人错误地认为农业是落后产业,然而统计研究表明,农业生产率(每单位投入的产出)增长的步伐比大多数其他产业要快得多。重大的技术进步包括:通过使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和摘棉机等而实现了农业现代化,施肥、灌溉、培育良种和基因工程开发,所有这些创新都极大地提高了农业投入的生产率。”

  然而,改变农业生产方式是有前提的,特别是农业机械的投入有赖于农业的规模化经营。除了小麦收割机外,现在农业机械的使用率还达不到79年之前的人民公社时代,那时有一句很响亮的口号:“XX年实现农业机械化。”我毕业于武汉理工学院,文革时,该校的前身差点撤消,后来改为“武汉农业机械学院”才得以保留。

  现在,不是农民不想使用农业机械,是现在的农业条件无法使得农业机械无用武之地。

  通过转移支付提高农民收入?

  城镇居民的人均转移支付就接近了农民的全部收入,这很不公平。城乡一体化,首先必须消灭这种“出身”的差异而产生的不公平。

  行业收入可以有差异,职业收入也可以有差异,但不能因为出身而产生差异。

  以往,土地是农民收入的最后保障。如果转移支付所形成的社会保障,土地的流转将是非常困难的,甚至是非常危险的。

  不管财政有多困难,这是一定要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