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事先既没有征求商户的意见,也没有给他们安置新的门面的情况下,要让几十家商铺在两天内全部搬走,这显然是不可能的事情。对此,央视《焦点访谈》发问道:“地方政府搞特色建设提升形象,要不要同时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而相关群众的切身利益又被放在什么样的位置上呢?茅台镇要求一些商户在两天内搬迁,却不考虑实际情况、不解决搬迁损失、不考虑生活补偿,如果提出异议,就采取强行措施,随意叫停商户合法经营、扣押合法财产,茅台镇政府负责人竟然说这是在依法行政,这依的究竟是什么法呢?”然而,这种质疑的声音并没有能够阻止茅台镇政府的强行“执法”行动,茅台镇的“强制搬迁”依然还在继续。
建设酒文化,打造茅台镇国酒之心的对外形象,这或许也是个好事;对于某些地方搬走商户店里东西是“执法”行为,我们似乎也司空见惯。但当下面这个镜头出现时,我们似乎就有点按捺不住心中的怒火了。——9日,记者在环茅南路暗访,正巧遇上执法队再次强行执法,由茅台镇的两名副镇长带队。其中一名副镇长袁仁涛态度很强硬地对商户说,“打乱老子的规划,拖延我们好长的时间了,要求你们5月3日,今天已经5月9日了。”商户们解释说:“你们又没有通知我们开过会。”“你不要影响我的执法,影响了我执法,所有我们的行政成本肯定都算在你的头上。我跟你讲,再次跟你打招呼,再来影响,涉及犯法的马上带走。”袁仁涛边说边让执法队人员搬走店里的东西。
一个政府官员居然敢在人民群众面前自称“老子”,并称搬走商户店里的东西是“执法”,这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官员?我们常说,政府和官员好不好,要以“群众满意不满意、群众高兴不高兴、群众拥护不拥护”为评判标准,但在这个自称“老子”的副镇长眼里,群众显然是算不得什么的,无怪乎央视《焦点访谈》不给那个“镇长哥”脸,也无怪乎茅台镇的父老乡亲不给政府面子,有这般不知天高地厚的官员存在,又岂能没有民众的怒而不平和广大网民的义愤填膺?!
再来看这位副镇长的“涉及犯法的马上带走”。这究竟是一种法制上的无知,还是权力发疯到了无可救药的地步?按照今年年初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相关规定,以及《城乡规划法》和国土部日前下发的《急令严查强拆,防止粗暴压制民众》紧急通知,茅台镇上述“强制搬迁”行为合法吗?如果不合法,那么到底是谁在犯法,该带走的又该是谁?
从“老子规划”到强扣店铺货物、拿棍锤砸东西,其言语行为不仅展示了权力的蛮横无理,更暴露了罔顾民众情感的冷血表情,甚至还亵渎了法律的尊严,严重损坏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我们不得不怀疑,一个素质如此低下,“放屁比牛粪还要臭”的人,到底是怎么混迹官场多年并且还当上了副镇长的?——既然这个副镇长已经把自己当作了人民群众的”老子“,既然副镇长已经严重损坏了党和政府在的形象,那么人民群众该不该行使自己主人翁的权利,赶其下台?仁怀市当局该不该让其引咎辞职,以谢天下?
“官以民为本,事以民为先。”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一贯以为民亲民思想观念教育各级领导干部,并且坚持做到以身作则、躬亲示范,从而使人民群众获得了不少的感动。而在薄熙来看来,为官者不过是百姓的“儿子”,没有“父母”的“衣食”,哪来“居庙堂之高”的威风?而我们的一些官员眼里,这些似乎都是毫无意义的,他们只晓得官权的威风、官权的蛮横,却独独不晓得这些权利的获得,原本就是人民群众所给予的!我想,设若没有“官权”的思想作祟,也就没有茅台镇的“强制搬迁”和那位副镇长的“老子规划”了!
茅台镇“白酒一条街” 的路子到底该怎么走,这固然是当地政府应当思考的问题。但我们必须给予提醒的是,傲慢和蛮横的官权只会刺激出民众更加强烈的反抗欲望,甚至还会成为一切“不稳定”事件的麻烦制造者。如果权力不能够放下它高贵和傲慢的架子,主动与民间进行协商谈判,所有的问题最终都是无解的!
(李吉明2011年5月17日于河南新乡 邮箱:[email protec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