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不能仅仅只是提高免征额


  个人所得税是典型具有调节收入分配作用的税种,然而,在我国,这一税种却基本上没有发挥一点点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相反,倒起到了拉大了居民之间收入差距的作用。这主要是由于我们的个人所得税在征收管理上出了问题,使得个人所得税变成了单纯的工资税了。

  其实,事实早已经证明,如果只是从提高免征额上花力气,其最后往往是适得其反,那些本应该是重点调节对象的高收入阶层,反而是获益最多的,这不是与个人所得税的目的背道而驰了吗?

  此外,过高的免征额反而不利于全民纳税意识的提高,由于历史的原因,我们对于纳税意识都有意无意的忘记了。而作为一个公民,纳税本应该是其天经地义的事情。

  对于个税,我们的看法是,与其在提高免征额上打主意,还不如另辟蹊径的为好。具体来说就是当前的免征额可以适当的提高,但是,更主要的应该是从征管上下工夫,把该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尽可能的征收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