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部门未能进行有效监督,社会组织、普通公众缺乏参与和监督的渠道,加之问责追究机制疲软乏力,使得一些地方政府敢于以暗箱操作的手段,肆意截留、挪用救灾款和灾后重建款。
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日前披露,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违规将9000万灾后重建款拨给政府所属企业宏达公司增加其注册资本金,该公司又将其中8000万拨给下属房地产开发企业。宏达公司牵头开发的一个房地产项目是,向其他公司出租当地涪江河道里的大量滩涂,以修建大片建筑,搞开发经营。据悉,宏达公司去年利润1个亿,主营业务房地产一年利润也有几千万。
将中央下发的灾后重建款拨给下辖国有公司,用来增加注册资本金和开发房地产项目,四川三台县政府如此截留、挪用灾后重建款,是地方政府以违规违法手段“染指”救灾款、重建款的又一个典型案例。令人惊异的是,这一事件得以曝光,很大程度上缘于央视的“意外发现”——居民向央视反映某公司在涪江河道里搞开发经营,担心影响防洪工程,央视记者在采访这家公司时,发现该公司从宏达公司租用河道滩涂,进而发现宏达公司去年增加注册资本金9000万元,最终发现这笔钱原来是中央下发的灾后重建款。若不是宏达公司牵头开发的项目影响了涪江防洪,就不会引来媒体对宏达公司的调查,那么,三台县政府挪用9000万灾后重建款之事,很可能至今仍然不为人知。
就在半个月前,国家审计署发布消息称,“对汶川地震灾后重建项目两年多的跟踪审计,没有发现重大问题,但仍有个别项目没有如期开工建设,一些项目超标准、超规模建设,重复申请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审计署列举的灾后重建项目存在的问题,不包括地方政府挪用灾后重建款,这或许意味着,审计部门在对灾后重建项目进行的跟踪审计中,并未发现三台县政府挪用重建款的问题。另一种可能是,审计部门发现了这个问题,但未将其视为“重大问题”,也没有公开向社会披露。比较起来,前一种情况的可能性似乎更大一些——如果认为政府挪用9000万重建款还不是“重大问题”,这种逻辑实在是难以想象的。
灾后重建资金在传统体系中封闭运行,上级财政部门、审计部门未能进行有效监督,其他社会组织、普通公众更缺乏参与和监督的渠道,这是一些地方政府敢于以暗箱操作的手段,肆意截留、挪用救灾款、重建款的重要原因。以往的类似案例还表明,地方政府的“暗箱操作”即便露出马脚,被干部群众投诉举报,被媒体和网络曝光,上级政府往往也从“大局”出发,对有关责任人员高抬贵手。如2003年中央向西部某省下发移民迁建补助金5906万元,三年之后,这笔资金仍然滞留在当地省市两级政府手中,受灾农民得到的建房补助只有51.9万元,不及中央下拨资金总额的1%。事件曝光后,有关方面非但不严肃追究涉事者的责任,反而与当地政府一道编排各种说辞,以证明99%的移民迁建款被截留并无不妥。在缺乏严格过硬的问责追究机制的条件下,某省截留5000多万移民迁建款而无人担责,四川三台县政府挪用9000万灾后重建款,大约也就心安理得而无所顾忌了。
无论从哪个角度看,地方政府动辄敢于截留、挪用几千万上亿元救灾款、重建款,都是值得高度警惕的“重大问题”。必须尽快完善机制体制,大力强化对救灾重建资金、项目的部门监督和社会监督,加大问责追究力度,才能最大限度地遏制各种“染指”行为,确保救灾重建资金安全运作、专款专用,发挥最大的社会经济效益。
挪用九千万灾后重建款是不是“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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