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陈光标“抹黑”,是给良心“泼脏水”




首先申明一下,我没有见过陈光标,也不是他的“水军”,我相信陈光标也不屑于雇用“水军”,如果要说真有“水军”,是大批支持他的,还有点良知的网友(其实有一点点智商的人心里都有一杆)。陈光标虽然不是“完人”,但是“好人”,不管他捐了多少,至少他在捐赠,不管他的钱如何挣的,在没有被法院充公之前,他的钱是光明正大的。

正如陈光标回应媒体所说“我在做善事的时候,你们在做什么”?这句话问得好,也问到了本质。判断事物关键点“不在于他说什么,而在于他做什么”。一个没有做善事的人是没有资格去评价别人捐献了多少?但恰恰有一些无良记者,终于从鸡蛋里挑到了骨头。

我不知道一些无良记者有没有基本的价值观,是非观?为什么要对好人下手,对一个做善事的人“泼脏水”,要是真有本事、真有正义感就对一些为富不仁的人,对一些贪官污吏下手。但对于这样一些无良记者,我可以100%打保票,给他100个胆他也不敢,他们唯一能做的“欺善怕恶”,落井下石,然后把自己包装成一个“打黑英雄”,获取得那点肮脏、带点血腥的社会知名度。

我为什么会把陈光标界定为“好人”,因为这个社会比他坏的人太多,所以相对而言,他就是一个“好人”,但他并非“完人”。社会应该创造成一个气氛,让坏人变成好人,让好人变成“完人”,而不是去指责“好人”不够完美,让坏人窃笑。如果这样,是这个社会的悲哀,但更让人更悲哀的是,陈光标事件变成了现实,这是社会之大不幸。

在某些人看来,陈光标之所以不完美,是因为他的捐赠方式,让有的人难于接受,有点不合众。但是我们到底是“要方式,还是结果”。陈光标之捐献,和一些人把名字刻在建筑物上有什么区别吗?我反而认为陈光标之做法,有更多的示范效益,能够推动社会发展。

让人欣慰的是,大部分媒体和从业者还是比较客观,并没有为了点击率而落井下石,而是坚守着自己最后的良心。

《论语》是有一个故事:有一次,孔子的弟子子路救了一个落水的人,那个人就送了一头牛来感谢他。子路接受了这头牛。孔子得知此事后高兴地说:“鲁国一定会有更多愿意拯救落水者的人。”相反,另一个弟子子贡在诸侯那里赎回了鲁国人。根据鲁国的法令,能够赎回鲁国的人,可以到官府领钱。子贡不要官府的赏金。孔子说:“子贡做错了。圣人做事,可以凭借它移风易俗,他的教导可以在百姓当中实行,而不是只适合于自己的道德行为。如今鲁国富裕的人少而贫困的人多,领取了府库里的赎金,无损于他自己的德行,而不去取赎金,就不会有人去赎回鲁国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