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媒体曾经为几大知名经济学家在国营企业担任独董而议论纷纷。我也曾凑过热闹,呼吁这些人士公布收入来源。其中,一大经济学家质问记者:我担任独董的地方都是国营企业,有什么错误?更有媒体帮腔:知名人士担任大型企业的独董,行使监督职能,提高企业的公信度,此乃国际惯例。经这么一吆喝,媒体噤声了。我也找不到地方声张,而且心里有些发虚:毕竟自己不是经济学家,对“国际惯例”有点外行呀。
然而,最近从一则教育新闻中,不留神领教了这种“国际惯例”,难免有“原来如此”之叹。
事情发生在长春藤名校布朗大学校长Ruth Simmons身上。Ruth Simmons是位黑人女性,从法文教授当起,升到斯密斯学院的校长,后被请来领导布朗大学,是美国教育界当之无愧的领袖。同时,她还有许多兼职。其中之一,就是在大名鼎鼎的金融巨头高盛充当董事。
这在过去根本不算什么新闻。即使是新闻,也只会增加她的声誉。但在金融危机后人们才发现,她原来是决定给高盛的高管多少薪水和奖金的十个人之一!其中最大的一笔,是支付给高盛总裁Lloyd C. Blankfein的九百万美元。Ruth Simmons则从她的这一职位中拿到三十二万多美元的年薪,并且即将拿着高盛价值四百三十多万美元的股票离职。这比起她作为校长的五十七万多的年薪来,已经是个非常不小的数额了。
不过,有几点必须澄清:她没有做任何违规的事情。校董事会在争议中认真检查她的行为,甚至连“利益冲突”也没有查出来。聘请知名人士进入大金融公司的董事会,也确实是个惯例。比如,著名戏剧家Roger S. Berlind就曾进入雷曼兄弟的董事会,前美国陆军总长Tommy Franks将军坐镇美国银行的董事会中,甚至已故歌剧演员Beverly Sills也曾是AmericanExpress董事会的成员。在金融危机后,这类知名人士许多开始打退堂鼓,怀疑自己有多少金融知识充当此职。Ruth Simmons也 宣称不再寻求连任董事。不过,她说这和目前的争议没有任何关系,主要还是因为金融危机后董事会开会太多、要看的文件太多,让她难以承受。她参与决策在2009年给了Lloyd C. Blankfein的九百万美元,但这一CEO在2007年则拿了六千八百万,如今的收入差不多是当年的零头。
关于Ruth Simmons的争议也许还会持续一阵,其是非尚无定论。不过,这一过程揭示了一个不争的事实:知名人士可以进入企业董事会,而且收入丰厚。但是,他们从这样的职务中所获得的收入则是公开的。高盛作为私营企业尚且如此,对中国的大型国营企业提出这样的要求,对那些当了政协委员或学术界要职的知名人士提出这样的要求,难道还有什么过分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