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高科技的发展,市场经济的深入,生活节奏的日益加快,社会竞争的日益增强,人们每天背负着生活的压力,穿梭在忙忙碌碌的人海中,慢节奏的享受生活已成为奢侈,躯体的困乏,精神的倦怠,使得人只觉得活着累,做人累。我们甚至都没有时间好好想想到底该怎么活着,就上路了,淹没在人潮中,寻觅不到自己的踪迹。我们心理总是在呼喊着自由,渴望自由,追求自由。但是我们并没有真正想过何为自由,自由对我们意味着什么,我们想要的自由究竟是一种什么状态,现在的我们真的不自由么,躯体的自由与精神上的自由其中的区别何在。然而这些关乎我们存在关乎我们是否能幸福快乐关乎我们怎样能更好的生活的问题是值得我们思考的。或许我们永远找不到答案,但是我相信每一次思考都可以让我们得到思想上的升华,可以让我们在习惯了面具式的茫然的生活中觅得一方真正属于自己的净土。
美国心理学家艾里希·弗洛姆的《逃避自由》一书从专门研究现代文化和社会危机最紧要的一方面——自由对现代人的含义出发,在分析现代人的整个性格结构的基础上,来全面理解自由的含义及寻求积极自由之境。弗洛姆在这本书里把“自由”当做一个心理学命题来对其进行阐述,认为前个人状态社会既为人提供了安全保护,又限制了人的发展。现代人摆脱了前个人状态社会纽带的束缚,但并未获得积极意义上的实现个人自我的自由。自由虽然给人带来了独立与理性,但也使人孤立,并感到焦虑和无能为力。人无法忍受这种孤立,面临着两种选择,或者逃避自由带来的重负,重新建立依赖和臣服关系;或者继续前进,力争全面实现以人的独一无二性及个性为基础的积极自由。
弗洛姆认为自由是人存在的特征,而且其含义随人把自身作为一个独立和分离的存在物加认识和理解的程度不同而有所变化。他不仅从宏观方面论述了自由的由来——人与自然的分离——个体化的出现,还从个人的生命进程即微观的角度来认识自由。对于一个个体来说,婴儿在完全切断束缚他进入外面世界的“脐带”之前,他无自由可言;但这些纽带给了他安全,使他有归属感,他感到生命的根。弗洛姆把这些先于个体化进程而存在,并导致个人完全出现的纽带称为“始发纽带”。它们是常人发展的一部分,它们意味着缺乏个性,但同时又赋予个人以安全和导向。一旦个体化全部完成,个人从这些始发纽带中解放出来,他又面临新的任务:他必须自我定位,在这个世界上扎下根,寻找不同于其前个人存在状态所具有的更安全的保护方式。此时的自由含义也就与以往不同啦。
根据弗洛姆的论述我们知道个体化为我们带来了两层意义:一方面个体化进程的加剧意味着自我力量的成长;另一方面它又使人孤独日益加深。当个体意识到自己在赖以生存的世界里的孤独状态,意识到自己是与别人分离的个体时,个体会觉得世界强大无比,能压倒一切,而且危险重重,由此,他产生一种无能无力感和焦虑感。所以弗洛姆说:“摆脱束缚,获得自由,但却无法自由的治理自己,无法自由地实现个性。”
我们为什么需要自由呢?个体相对于自然,每个人都是一个独立的主体,我们身体上是自由的。我们貌似每天都在做着自己的事,过着自己的生活,思考着我们自己的问题,于是说我们是“自由”的。但是我们又对这种“自由”感到不满。我们常常抱怨:我们所在的团体不能给我们足够的空间让我们可以实现自己的价值;我们的家人没有给我们足够的自由来让我们好好的享受爱与生活;我们每天都处于繁忙状态却不知自己忙了什么,为了什么。所以我们渴望那种能够让我们自由实现,积极发展的自由。这种自由也是弗洛姆所呼吁的。弗洛姆从分析“宗教改革时代的自由”——信仰——禁欲——获得心理上的满足,到分析“现代人自由的两个方面”——摆脱了中世纪社会传统的束缚,获得自由,而又深陷于一种新的孤立之中,并被迫臣服于新的权威,从事强迫性的非理性活动,在解读“纳粹主义心理学”之前他花大量的笔墨论述了“逃避机制”,从而水到渠成的引入“自由与民主”,并提出了解决自由之困境的出路——自发活动,实现自我。
我认为全书最精彩的部分是对“逃避机制”的论述,不仅逻辑缜密而且观点独到精辟,最重要的是这部分的论述也是最能引人思考的地方。下面我将从如下几个方面来展开讨论。
一、常态与精神病。弗洛姆认为常态即健康这个词有两种定义方式:从功能社会的观点看,如果一个人圆满完成了他在既定社会中所扮演的角色,便可称为常人或健康人。具体来说就是他能够按照那个特定社会的时尚要求去工作,不仅如此,他还能够参与社会的再生产,即能够组建供养一个家庭。其次,从个人角度来看,健康或常态就是一个最适合个人成长和幸福的环境。从这两种定义方式我们可以知道,如果一个既定社会的结构能够为个人幸福提供可能的环境,那么以上两种角度的定义便相吻合了。但是,现实是我们的大多数社会都不是这样的,这意味着社会确保顺畅的功能目的与个人充分发展的目的之间存在着矛盾冲突。所以我们有必要区分这两种健康的概念。
不幸的是,我们常常忽视这种区分。我们大多数心理学家都想当然的认可自己所在的社会结构,认为那些与社会不合拍的人就是没有价值的不健康者。而与社会合拍者则被认为更有价值,更合乎人类的价值尺度。弗洛姆则认为我们应该区分常态与精神病的两个概念,并提出“一个所谓能适应社会的正常人远不如一个所谓人类价值角度意义上的精神病者健康”的“反常规”之论断。他说“前者很好地适应社会,其代价是放弃自我,以便成为别人期望的样子。所有真正的个体性与自发性可能都丧失了。相反,精神病患者则可以被视为在争夺自我的战斗中不准备彻底投降的人。可以肯定,他挽救个人自我的企图并未能成功,他并未良好有效地表达自我,相反,却借精神病症状和遁入幻想生活寻求拯救。不过,从人类的价值角度来看,他要比那些完全丧失了个体性的常人更健康些。”他甚至说“从人类价值角度来看,从社会成员在其人格发展的过程被弄得不健全的意义上讲,可以称社会为病态社会。”
按照弗洛姆的思维,我们这些所谓的“常人”只能是相对于这个“病态社会”而言的。对于弗洛姆的以上观点我觉得既有其合理的一面,也有其不当的一面。我们追求个体的自我发展,我们也应该重视个体的自主性(包括那些被我们常人认为是精神病患者的自主性),在心理治疗或者对人的价值判断中我们要的是一种宽容与人性。不能仅从社会功利角度或自我的角度来评判、解说甚至指责。所以我赞同弗洛姆将“健康”的两种概念区别对待的观点,因为我们确实太容易自我中心了,太容易有作为所谓的“正常人”的优越感了,如此造成的结果是,我们对人性很多的不解与不宽容,及对“精神病患者(我们所认为的)”不能很好的做到感同身受。但是,另一方面我们说人是社会的人,离开了社会,个人的存在也便失去了意义。所以,我觉得所谓的健康与精神病症的定义需要把人纳入相应的社会环境中去考虑。如其所说,个人的自由发展往往与社会的秩序的顺畅想冲突,人在社会化的进程中,需要适合某些适合绝大多数的价值,我们称自己是“常人”,仅仅是区别于那些不能适应社会普遍价值的少数。健康或常态只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我们要有区别对待的意识,如此会使我们更能理性的对待自己,对待世界。但是我们却不必纠结于概念的本身。世界应多一点宽容,才能多一丝和谐,多一份美好。
二、臣服与权威。弗洛姆认为逃避自由的第一种机制是:放弃个人自我的独立倾向,欲使自我与自身之外的某人或某物合为一体,以便获得个人自我所缺乏的力量,即找到一个新的“继发纽带”,以代替已经失去的始发纽带。这种机制的一个很明确的形式在于渴望臣服或主宰即“受虐——施虐冲动”,它们程度不同的存在于常人及精神病患者身上。受虐冲动的目的是除掉个人自我,失去自我,即除掉自由的负担。施虐冲动的本质并非是折磨他人,使之痛苦而是从完全主宰另一个人中获得乐趣。
在我们现实的生活中,可能人人都有施虐与受虐特质。我认为,或许这种特质于我们社会秩序的顺畅是有利的。鲁迅曾把中国人的国民性归为奴性。在一个习惯了做奴隶的社会,若人们突然身体上自由了,可以不再做奴隶了,人反倒会觉得无所适从。因为他已经习惯了依附于某个权威。于是人们便会需找一个新的可以臣服的主体,这个主体是主观上比自己强大的。马斯洛强调人有归属与爱的需要。我认为,人性上的这种臣服或依附感是人们寻求归属与爱的需要得以满足的表现。如我们总是说“自由久了也就没有了目标”,这时我们感到自由给我们一种茫然感。在我们还不会“自由的治理自己,自由的发展自己”时,我们需要一个可以束缚我们的权威,在他的庇护下我们感到安全与踏实。施虐者渴求权利,他们需要受虐者的臣服,“他们对权利的渴求并不根植于力量而是软弱,是个人无法独自一人生活下去的体现,是缺乏真正的力量时欲得到额外力量的垂死挣扎”。就像“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我们的社会秩序需要这样两种特质的人,才能畅然。权威在这里可以是任何人,甚至包括社会的道德、舆论、习俗、良知、契约等等无形的力量。臣服者亦可以是我们所有人。我们每个人都臣服于某种力量,又主宰着一些力量,在“受虐与施虐”中平衡自己的状态。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觉得我们的自由需要束缚,没有束缚的自由是让人无所适从的自由。
三、机械趋同。弗洛姆认为这是一种特殊的逃避机制,现代社会里的大多数常人所采取的方式。它意味着个人不再是他自己,而是按文化模式提供的人格把自己完全塑造成那类人,于是他变得同所有其他人一样,这正是其他人对他的期望。这样,“我”与世界之间的鸿沟消失了,意识里的孤独感与无能为力感也一起消失了。他说“人放弃个人自我,成为一个机器人,与周围数百万的机器人绝无二致,再也不必觉得孤独,也用不着再焦虑,但他付出了昂贵的代价,那便是失去了自我。”即,弗洛姆认为个体为了克服心中的孤独与焦虑,放弃自我,使自己与世界相融。这就是“趋同”。趋同的结果是我们把自己变成了“机器人”。我们的思想我们的感觉我们的愿望都不再是我们的。“我”已不再是“我自己”,而是“别人期望的我”。
当人在怀疑“我是否是真的我”时是痛苦的,当有人告诉他“你并不是你自己”时,这种打击是沉重的。因为我们一直以为“我就是我,是无法取代的”。否则“我”便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当“我是什么”这个最古老的哲学命题摆在我面前时,我感到很茫然。我们都说我们是社会的人。人的成长历程便是个体由一个自然人不断社会化,变成社会人的过程。在我们成长的过程中,抚育我们精神的是社会的规则、秩序、道德、法律、期望。我们确实是按照社会的标准来塑造“我”的。我们无法逃脱这些标准这些规则,即使是在当我们有自己的思想,自己的感觉,自己的愿望时,若这些东西不符合这个社会的标准,我们也往往会选择把自己消融到这个世界中,自觉的(尽管有时不情愿甚至很无奈)让自己的梦想合乎社会的标准与要求。如此我们才能在社会中找到自己的位置,甚至我们会觉的我们是以放弃自我来体现自己的价值来感受自己的存在。如此便真如弗洛姆所说的那样“我已不是我自己”。我们给自己带上了面具,把真实的那个自我给很好的隐藏了起来。
追求自由,或许就是要寻找那个已经失去了的“自我”,让“我”变成真正的我,不再是别人期望的我。可是在现实中我们能做到么?社会需要规则,需要秩序。在人人都为“自我”而活的世界里,人与人之间将怎样连接呢?若人不能实现自我,那么我们存在的价值又何在呢?我认为,若把个体比作一个个符号,符号通过一定的法则连接才有了词,词与词的连接有了句子,句子之间的串接形成了著作。每个符号在不同的语境下有不同的意义。所以,人存在的意义依赖于他所存在的环境,我们可以在保留自己作为一个个体的意义的基础上将自己融汇到世界的规则中。这便也意味着自我实现。
那么什么是自我实现呢?如何才能达到自我实现的境界呢?在“自由与民主”中,弗洛姆说“我们坚信有积极自由的存在,即自由扩大的过程并不恶性循环,人可以自由,但并不孤独,有批判精神但并不疑虑重重,独立但又是人类的有机组成部分。这种自由的获得要靠自我的实现,要靠的人应是他自己。”从这里来看,我们可以知道弗洛姆是个积极主义者,他所描绘的自由之境——积极自由的存在,“自由而不孤独,独立而又是有机体的组成部分”。积极自由在于全面完整的人格的自发活动。这种乐观的看法似乎给我们不自由的心灵带来了获得自由的曙光。他认为个体要实现这样的自由,需要民主的政治与经济,还要有个体自己的创造性。人只有在创造中才能获得无穷尽的快乐。并指出我们应该在爱与劳动中感受生活,认为真正的幸福是在过程中体验的。
可以说弗洛姆的“自由之境”多少还是给人以海市蜃楼的错觉,因为我们都知道能达到那种境界的人是非常少的。或许我们的社会民主了,我们还是无法拥有那样的自由,因为我们逃不脱自己给自己设的枷锁。在现代这个躯体自由,而精神沉重的年代,或许我们要的更多的是一个淡然从容的心境,而内心自我的寻觅或享受,还得依赖于自我的修养。正真的自由之境应该是一种自我的体验。在“快节奏”、“效率”、“速度”成为现代人生活的主旋律的时候,或许我们做不到古人所崇尚的“吾日三省吾身”,但我们需要在某些时候我们能够静静的面对自己,给自己的心灵浇灌一点属于自己的养料,让自我在融合社会的时候,得到自性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