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火问责是灾难管理的里程牌吗


      日前,上海市“11?15”大火行政责任人员处理结果出炉,26名责任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8名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静安区区长张仁良被行政撤职,上海市副市长沈骏行政记大过处分。上海市长、市政府也被责成分别向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

  上海大火灰烬已经散去,不过,它在人们内心留存的废墟,却永远是一种惊悸的象征。不仅是因为这起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58人死亡,71人受伤,而是在重大伤亡的背后,人们依稀可见由权力资本挖掘的可怕黑洞,在对人的生命与财产安全构成威胁。要祛除这种危机感,需要更多的现实问题被清洗。

  道歉、检查、反思、问责,这一切,在上海大火发生后这半年多,一次次出现在公众眼前。这些的姿态与措施都是有必要的,不必以任何赞赏的语词加以称道。毕竟,再过严厉的惩罚,也不能让冤死生命从废墟上重新走出来。当然,事后追究不是目的,而是警示。最后的落点,也就在于如何不让类似黑洞再次吞噬生命与财产。

  也就是说,如果能从事后反思与问责中,重新开启一种制度路径,让同类问题找到一种彻底的解决通道,那才是最有价值的事。我记得在上海大火发生后,很多分析文章都联系到发生于1996年11月20日香港弥敦道嘉利大厦大火,以及1911年3月25日的华盛顿广场大楼起火,从中盘点出很多关于灾难管理的内容,希望能给政府在相关公共服务方便带来重要的启示。

  “当我们梳理历史的时候,哪些事件会成为历史的里程碑或者分水岭呢?有些时候是一场战争,有些时候是一个会议,有些时候是一份宣言,有些时候是一个科学发现,有些时候是一场灾难。”相信面对这样的论断,很多人都会有一种遗憾,就是觉得让一起灾难事故成为改变某个领域沉疴痼疾的里程碑,在现实中太难了。比如,一次又一次发生的矿难,让人心灵麻木;一座又一座黑砖窑不经意间就浮出水面,让人不敢想象人性沉沦会到达怎样的地步。

  让每一次灾难的发生,都能成为相关历史的分水岭,这是理想的灾难管理。对于上海大火同样如此。在此之前,早有一些涉嫌滥用职权罪的官员被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现在又有一批官员遭到处分。刑事与行政的问责,是赋还正义与安抚民意的必须。但是,如果不能对这背后相关问题赖以生存的体制与机制进行彻底清洗,不能斩断权力与资本捆在一起的那条坚固利益链,如此灾难深重的一场大火,就未必就能成为民意期待的里程碑。

  不论是以前相关问题的报告,还是此次国务院事故调查组提供的结论,上海大火都是一起“责任事故”,背后都牵扯着影影绰绰的复杂利益关联。诸如工程投标的弄虚作假,施工过程的层层转包,管理监督的违规失职,以及相关材料的危险隐忧,都表明当前一些即便是由政府操控的工程,也在权力与利益之手的搅动下,形成了一种暗箱操作的模式体系。而集中在上海大火身上的问题症结,在当前又不是孤例。

  一起灾难要成为历史的里程碑,关键在于催发相关制度重建与体系完善。当年美国的纽约大火就曾催生过相关法律,从细节处着手解决相关隐患。现在,在经历一次次所谓的“问责风暴”之后,对于灾难管理,我们应该明白,真的不能再止于问责了。公共管理与服务在相关问题,应该走出事件本身,在更为广泛的领域内,通过民主与法治的手段,来彻底清除事故隐患,让相关灾难成为一个重要的里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