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市人民公诉茅于轼和辛子陵》签名时留言
昨天从西欧旅行回来,上网见到起诉茅于轼辛子陵的签名,立即签了名,并匆匆留下如下一段话:
虽然茅于轼、辛子陵们的行为属于桀犬吠尧,对毛泽东无损,但疯狗乱叫扰乱了环境,人民不能很好工作和休息,所以还是有必要诉诸法律。我希望法律解决问题。假如,万一公检法机关对此不予理睬,姑息养奸,我希望正直善良、有感恩心、有良心的真正的中国人组织起来解决问题。我们也不要用法律不允许的暴力去除害,我建议同志们聚集起来,找到辛子陵茅于轼,一人向其吐一口唾沫,将其淹死完事!向人吐唾沫不是犯罪,何况是向疯狗!注意:这是对疯狗,对居民养的宠物狗则不宜!或曰:茅辛或许是西方列强豢养的宠物狗呢?那照样可以吐唾沫,除非他们将其收养到该国去——到那里可能就不狂吠了呢。同志们行动起来吧,不要老是搭便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