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公路收费应当在阳光下操作
杨于泽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监察部等五部委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通知强调,对违规挤占、挪用以及超范围使用政府还贷公路通行费收入的,要严格依法追缴,全额用于偿还建设贷款和养护管理。凡具备还清建设贷款条件的收费公路,应立即停止收费。
中国公路现在乱像丛生,荦荦大者,一是收费公路多,全世界14万公里收费公路,其中10万公里在中国;二是收费站点密度大,国家规定相隔不得少于50公里,而实际上最小距离仅1公里;三是收费时限超长,甚至根本没时限。公路乱收费,已经成了某些地方政府的提款机或融资工具。现在五部委即将进行专项清理,是深得民心之举。
但公路乱收费横行多年,想禁之于一旦,决非可以心想事成。收费背后利益盘根错节,涉及地方政府利益,也涉及利益集团乃至某些官员的利益。有的人想靠乱收费中饱私囊,有的地方急待乱收费上项目。据国家审计署2008年披露,全国多个省市区收费公路违规收费,年总额高达149亿元。对于乱收费,有关部门以前也不是没有清理过,反反复复,最后不了了之。
不了了之的原因,自然是没有动真格,主事者要么是被地方政府说服了,要么是被收费者“公关”了,要么是被地方蒙混过去了。现在民怨沸腾,又有学者指认,公路乱收费抬高了国内物流成本,影响到市场效率。既然五部委决定清理,通知发出去了,接下来就必须动真格,不能再让各地收费公路蒙混过关,损及五部委权威,殆误中央大计。
五部委当务之急,是把清理方案做实,要向社会公开罚责,不让各地有空子可钻。比如要各地立即停止乱收费,如果有地方拒不执行,又当如何?乱收费是一种行政违规行为,甚至不无违法之嫌,相关处罚、处分的规则不是没有,如果现在欲制止乱收费于一旦,五部委不严肃法纪,断难收清理之功。按五部委所发通知,“对擅自变更公路收费站(点)位置的,要限期更正;限期内未能更正的,责令停止收费”,如果光是“限期”与“责令”,没有对违者的严厉处罚,清理很可能变成一场捉放曹的游戏。
清理乱收费是民心所向、发展所系,五部委必须言必行、行必果,不给各地留下转寰余地。说到公路乱收费,各地都有乱收的理由,如果清理在暗箱中操作,这些理由也可以在利益润滑下说得通。既然下决心清理,就不能再搞暗箱操作。最好的办法是公开透明,把各地公路收费情况向公众公开,定时通报清理进展,让公众做到心中有数,并对清理工作给予舆论支持。有了全民监督,即可大大压缩各地跟五部委虚与委蛇的空间,五部委本身也无法妥协退让以塞其责。
我们不难想像,当五部委着手清理乱收费后,各地自不会束手待毙,他们必然会展开各式公关活动。要继续乱收费,既有“公事公办”的理由,也可能有私下的打通关节,不拘形式以求暂避风头于一时,等钦差回京,收费重新开张。要消除现有治理模式的此类痼疾,把清理工作置于阳光下进行,以公开透明约束自己、制约地方,是五部委最好的选择。说穿了,这也是检验五部委是不是真心清理公路乱收费的试金石。
清理公路收费应当在阳光下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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