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闹脾气


胡适闹脾气
  
  贺宏亮
  
  近日上海博古斋拍卖会上,有1928年1月28日胡适给徐志摩写的一封信,内容是说,要退出新月书店。信是这样写的:
  
   志摩兄:
   新月书店的事,我仔细想过。现在决定主意,对于董事会提出下列几件请求:
   (1)请准我辞去董事之职。
   (2)我前次招来的三股——江冬秀、张慰慈、胡思杜——请准退回给我,由我还给原主。
   (4)我自己的一股,也请诸公准予退回,我最感激,情愿不取官利红利。
   (5)我的《白话文学史》,已排好三百五十页,尚未做完,故未付印,请诸公准我取回纸版,另行出版,由我算还排版与打纸版之费用。如有已登广告费或他种费用,应由我补偿的,我也愿出。
   右四项,千万请你提出下次董事会。
   我现在决计脱离新月书店,很觉得对不起诸位同事的朋友。但我已仔细想过,我是个穷书生,一百元是件大事,代人投资三百元更是大事,我不敢把这付托给素不相识的人,所以早点脱离。这是我惟一的理由,要请诸公原谅。
   胡适 十七年一月廿八日
  这封信可补充胡颂平编著《胡适之先生年谱长编初稿》(台湾联经出版事业有限公司,民国73年5月初版)的相关部分(见页六九九至七〇〇)。
  在王一心《徐志摩新月社》(陕西人民出版社,2009年03月)中,也谈到这封信,可参看。
不过,闹归闹,胡适的《白话文学史(上卷)》还是由新月书店1928年6月初版发行,其中的曲折,可能也是一个有趣的故事罢。  
   2011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