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雪峰的谬误


贺雪峰研究三农问题,据说是著名农村问题专家,无意中乌在有之乡网站上看到他一篇文章,让人大跌眼镜。他有个政策主张是现行集体所有制很好,农地私有化要不得。他有一个这样的论证,据称他到农村实地调查,发现几乎没有农民提出农地所有权的诉求。一个例外是他的舅舅提出农地要私有化。而据贺说,他舅舅喜欢农地私有化并不是自己的真实意愿,原因是他舅舅喜欢读书看报,结果受到了书报上观点的影响,因此他舅舅喜欢农地私有化的观点不是他舅舅本人的真实意愿。

如果现在农民读书看报上网的人越来越多,大量受书报上网络上观点的影响,喜欢农地所有权,贺雪峰又当作何感想?是不是再全农村进行书报搜查,免得干扰了农民自己原本的意愿?

更重要的,贺雪峰预设了现行农地集体所有制是优良的制度安排,然后去调查、去论证。我要说,这不是学术而是辩护术。当然,不必否定现行农地集体所有制。但是在研究问题并打算给出政策建议时我们不预设立场。真正的学术研究和调查,不能预设理想图景。这意味着,一切可能的土地制度安排都要准备接受竞争性压力检验。

那么这个检验如何做起?很简单,尊重农民自己的意愿。这意味着,关于中国的农民、农村和农业问题,我们不能预设立场,而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启动一个开放的演化进程。首先,如果农民愿意呆在现行的农地集体所有制里面维持原状,那么政策和任何改革决策应当认可和保障这种“原地不动”的选择。其次,允许那些不愿意呆在现行集体所有制的农民退出来,他们退出集体时理当携带属于自己原来在集体中的那一份。第三,那些选择退出的农民应当被允许重新缔结新的合约,比如某种土地股份合作制集体组织,公司+农户的反租倒包,……许多创新形式。第四,那些退出的农民不再联合而是独自占有土地也应当被允许。以上每一种情形的选择都不是一劳永逸的,就像结婚,也有婚后离婚的,也就是说,允许农民不断在各种制度安排之间进入退出。这种进入退出的过程是一个不断重新缔约的过程,也是一个制度选择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纠错过程。如果你真的尊重农民的选择,如果你真的放下自己狂妄的理性,那么未来中国农村农地制度出现何种何种格局,没有任何经济学家可以预先预设立场来安排。

贺雪峰的三农问题文章,论调查,不及周其仁的缜密细致;论思考,预设立场,静态看问题,没有演化思路。总体上,贺雪峰的学术观点是在误导中国的农村改革。贺雪峰有必要向我国老一辈农业问题专家杜润生学习,学习那种不独断的审慎的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