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敢卖官?大刑300年侍候!
谁敢卖官?大刑300年侍候!
且慢!这件事情发生在美国,不是中国,你不要高兴得太早了。请先让我娓娓道来。
话说美国伊利诺伊州有个州长叫罗德·布拉戈耶维奇,今年54岁,民主党人,因涉嫌“出售”贝拉克·奥巴马当选总统后空出的伊利诺伊州联邦参议员席位、用政府项目换取竞选资金等多项腐败行为,2008年12月在家被捕。今年6月27日,美国一个陪审团裁定,布拉戈耶维奇卖官受贿、敲诈勒索等17项罪名指控成立,他可能面临最高300年刑期。
读完这则新闻,每个人不免会拍手叫好,啧啧称奇。尽管如此,也不免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法者见法,人权者见人权,民主者见民主,法制者见法制,伦理者见伦理……。无论如何,反正是既惊喜又惊诧,解恨解到了解忌、解妒、解怨、解恨、解痛、解痒、解怒、解愁、解哀、解遏的极其严重的地步!
惊奇惊叹之余,我们不妨冷静下来思考一下,以便透视“大刑侍候300年”到底是个什么着数。
判例法硬邦邦的指标。美国法属于英美法系,这是由于美国独立之前是英国殖民地的缘故。在近300年的殖民统治中,英国统治者将自己的语言文化和法治文化传承给了美国,公法与私法均与英国法一脉相承,故称之为“英美法系”。判例法是在英国法基础上推陈出新的产物,什么罪行最高可判处多少年均有明确规定和案例,一目了然。罗列罪名时,尽可能刨根问底,不放过一丝蛛丝马迹。布拉戈耶维奇的罪名是以卖官受贿、敲诈勒索为中心展开的,罪名项目累加,最高刑期自然会累加。美国基本上废除了死刑,没有无期徒刑的概念,故可能会出现刑期上百年至数百年有期徒刑的奇怪现象。
允许录音录像之类手段作为证据使用。布拉戈耶维奇卖官案,是由联邦调查局谍报通过电话监控录音起获的证据。布拉戈耶维奇先前说,“5号候选人”的助手正与自己接触,准备以50万美元换取参议员一职。接受电话的是伊州众议员小杰西·杰克逊。杰克逊曾经是奥巴马竞选阵营内的主要幕僚之一,曾担任竞选委员会的全国副主席。美国FBI特工取得录音证据后,经过简单的技术甄别,就很快掌握了布拉戈耶维奇卖官的证据。录音录像等取证手段,在美国是被允许的,陪审团是采信的。
疑罪从有的判定方法。一般而论,大多数国家对于刑事罪行的认定是采“疑罪从无”的谨慎态度,但美国联邦调查局及本案陪审团却采“疑罪从有”的认定与判定办法。伊州众议员小杰西·杰克逊的一名律师2008年12月10日证实,杰克逊就伊州州长“卖官”丑闻案中提到的“5号候选人”,但他从未打算“买”联邦参议员席位。在关键证人证词否定了布拉戈耶维奇卖官事实后,陪审团仍然坚信布拉戈耶维奇卖官成立,是“疑罪从有”的认定与判定办法。其实,过去35年来,在伊州过去的8位州长中,是“前腐后继”的,4位进了监狱,其中3名民主党人,1名共和党人。说明了这个地方严刑峻法的铁面程度。
案值不大罪行不小。布拉戈耶维奇卖官案,涉嫌受贿金额50万美元,合人民币300多万元而已,在富裕的美国来说,基本上是个小案子。然而,陪审团却小题大做,穷追猛打,顺藤摸瓜地牵扯出一串案情出来,法庭复审时认定23项指控成立,罪名达17项之多。究其原因,是个权钱交易的案例,除了卖官以外,布拉戈耶维奇利用州长的权力用政府项目换取竞选资金也是一大罪名。
后台老板最硬也要一办到底。布拉戈耶维奇卖官案的后台老板,是现任美国总统奥巴马,可谓已经通了天。卖官的对象,就是当年为奥巴马立下犬马之劳的现伊州众议员小杰西·杰克逊。当众议员之前,竞选当年,曾担任奥巴马竞选委员会的全国副主席,为奥巴马成功当选美国总统做了不少好事实事。布拉戈耶维奇、杰克逊、奥巴马全部是同党,或许布拉戈耶维奇利用州长的权力用政府项目换取竞选资金就是为奥巴马办事的。美国司法上的一大特征是司法独立,不受任何政党、政局和上下议院的支配,哪怕是总统大人犯法也同样照办不误!美国前总统克林顿莱温斯基性丑闻案就是一例。在美国司法局的干预下,导致克林顿赔偿、损失达200多万美元,差一点被议院弹劾掉总统宝座了。
说到此,相信所有的读者会感慨万端。论买官卖官,中国比美国多了去了,买官风卖官风几乎是成了一股潮流,甚至于最小的官员村长之买官卖官也相当普遍了,甚至于买卖村长的价位高达几百万、几千万的都有。2005年的时候,媒体报道黑龙江省绥化市原市委书记马德卖官受贿金额6031857元,称之为“全国最大卖官案”,其实这只不过是冰山一角。后来曾经有报道,指深圳市有人花2亿元买市长当,可是案件判决后,却不见了买官行贿的罪名,结果是不了了之。
改开搞三十多年来,中国已经进入到腐败高发期、矛盾凸显期,中国的民主民生民权问题,中国的法制民主化和法制威权化问题,等等一系列问题盘根错节。中国是一党专政,按理说中国共产党的宗旨、纲领、路线、方针等都是清清白白的,为什么有那么多的党员干部腐败堕落?为什么有那么多的买卖官位包括人大代表位、政协委员位的腐败现象呢?为什么反腐败总是雷声大雨点小、打苍蝇不打老虎呢?为什么有那么多的腐败分子总是重罪轻判、甚至于被开脱罪责逍遥法外了呢?
中国政治文化法治文化有一个最奇特的现象,就是一伙贪官污吏甚至于一些不明真相的糊涂虫,口口声声说文革是如何的乱蓬蓬乱糟糟,如何的濒临绝境濒临崩溃云云。简直是莫名其妙,简直是贼喊捉贼!
文革10年期间并没有出台多少法律法规、条例条令、规章制度,再怎么乱也只不过是一两年时间,官员再大也要接受群众监督与批判。到如今,我国已经出台有效的法律239件,行政法规690多件,地方性法规8600多件,另有12000部行政规章,这还不算执政党成千上万个红头文件在内,社会治安、廉政建设事业始终不见好转,可以说比文革时期混乱100倍也不止!他们有什么资格一而再再而三指责、斥责文革时期呢?
有木有?有木有?到底有木有?到底如何治国、安邦、修身、持家、平天下?好端端的一个中国,为什么搞得这么乌烟瘴气?为什么中国买官卖官、卖官鬻爵等等腐败现象屡禁不止?到底是为什么?
主要参考资料:
广州日报2011年6月29日星期三 A10版:美国“卖官州长”再获罪 最高刑期三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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