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中的“阴阳图”


易学通过阴阳图诠释事物的全貌。阴阳图中的白代表阳,而黑代表阴。白中的黑点代表阳中有阴,黑中的白点代表阴中有阳。诠释世间任何事物都存在着两个面——阴与阳。阴中有阳,阳中有阴,阴阳互补,阴阳互动。
 阳性世界里,一切物质都是用实态展示出来,也就是说都是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而这些东西都存在着一个阴面,那就是他们的“场”。人是物质形态,而生命就是场;骨骼是物质,经络是场;大脑是物质,灵魂是场;阳间是物质,阴间是场;……有物质存在,一定有反物质存在;(也就是暗物质)宇宙间存在着支配和安排阳世间的巨大力量。无论人们以“上帝”还是神学来称呼这种巨大的力量,总之,任何事物都存在阴阳两个面。而在人性中也存在阴阳两个面——善与恶。阴阳图里的存在的规律,也诠释着人性中的善与恶。
为了维系生命的存在,人性中表现出自私。“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也成为自然界人类生存法则。人要吃饭,要保暖,要住房,要延续生命……人性中的“恶”在私欲中表现得非常充分。生存让人性中的“恶”成为了本能。但是只说:“人之初性本“恶”是不准确的,人性也应该用阴阳图去诠释它的“善与恶”。
老子在《道德经》中写到:皆知善为善,斯不善已。(都知道善之所以为善,那是因为有恶存在。)生存的法则让人性中的“恶”成为“人性基础”,人性中的“善”,只有在每个人人性中的“恶”得到充分满足以后才得以发挥。而构成个体的“小恶粒子”汇集成人类社会的“大公无私”;而人类社会的“公”,也正是有了每个人的“小私”,才有了真正的内涵。国家和集体的利益是大公,这些大公是人民的利益构成的。为人民谋利益,就是为每个人的私欲谋利益。而每个人的私利,就是国家的利益。
汶川大地震以后,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做好人,得有钱。”这就说明,只有你的生存没有问题了,你才可能产生支助别人的意念,而这种思想还必须有物质保障,才得以实施。就是你必须要有足够的物质财富,才具备行善的能力。而要有钱,就得进行原始积累,要从商,就要遵循商道的法则——争取利益最大化。你要想尽一切办法成为奸商,夺取别人钱财。这样你的“恶”会表现得淋漓尽致。你用你的“恶”去敛财,用你的“善”把敛到的财分送给需要帮助的人,这样完成了:恶中有善,善中有恶的转换和轮动。
在《天道》这部电视剧里,黑老大被抓后,还寻求在生命结束后,灵魂归宿到一片净土。这时一个恶人的善良流露了出来。
单在阳间,人性的善与恶,很不容易得到全面正确解释。一个不缺吃穿的人仍然在犯罪,似乎用“人性中恶其首”的观点来解释已经行不通了。其实,犯罪,已经属于社会行为范畴。仅这个罪犯的社会行为,是不能单纯地用人性的“恶”来解释。社会法律规定着所有的犯罪的临界点,人的社会行为用法律去鉴定的时候,这种解释本身就已经很片面了。古人的“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仅停留在“阳世”,而在灵魂深处更有其深刻的意义。那么法律触及的范围只停留在一个面上,所以我们说它是片面的。任何只在一个面上讨论人性,都是片面的。你怎样界定一个社会罪犯,不是以小恶来拨大善呢?你怎么判定,一个杀人犯的犯罪动机就纯粹是为了私欲呢?当今对犯罪动机的探讨,已经深入到社会背景,历史背景中。所以任何行为都要全面地去分析和看待。
在人性中的善与恶,只有“量”和表象方式上的区别,无本质差别。上帝在造物的时候,就规定了人基因中善与恶的含量和表象方式。正因为善恶都是本,所以,从古到今,所有的文人墨客都在以精文博灵魂,用思想扒拉灵魂的方式行大善。就连老子的《道德经》也是用阴阳图诠释和启发人的善心和善行。
让你的思想脱离感官的束缚,让你的思维穿越时空的隧道,去探索人性中的阴与阳,善与恶,了解人性,剖析自己,或许会让你的思想更加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