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科大·小岗村·中国教育改革
一、南方科技大学的诞生与改革困境
“南方科技大学”简称“南科大”——一所符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中“建设现代学校制度,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的精神,依据《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中“争创国家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区”的目标,由深圳市政府地方投资兴建的全新大学;深圳市委市政府为南科大确定的目标定位是:“参照香港科大建校的模式,一步到位地建成一所高水平的研究型大学。”其创校校长朱清时是在全球范围遴选出的具有开拓创新精神的中国科学家、教育家(中科院院士),曾任中国科技大校长。教育部批准了南科大的筹建,并允许“试办本科”。
然而不知何故,南科大筹办三年之久,亚洲及国际上的优秀学者甚至顶级教授等优质师资到位了,校舍、设备基本具备了,朱清时却始终等不到教育部的“招生许可证”(自然也就没有授予学历、学位的资格了)。朱清时终于决定不再等待——“我们要想一步到位办成一所一流大学。我们没有时间去做这么长的时间申请。我们只好先行先试。就是自主招生,自授学位和文凭。” ——朱清时要“吃螃蟹”了,他想破解钱学森临终所发出的疑问:中国为什么办不出世界一流的大学?
2011年3月,南科大自主招收了首批45名学生,他们有的曾经参加过高考,有的是自荐、学校选拔的,有高三毕业生,也有完全具备高中毕业水平可以开始大学课程学习的高二学生,学校向学生、家长道以实情,签订自愿入读协议。45名学生开始了大学生涯。他们中不乏因认可南科大的办学理念和朱校长的学识风范而放弃已被录取到其它名牌大学入读资格的学生。笔者慨叹:追求真理与正义的莘莘学子是可敬的!
包括笔者在内的许多人为南科大叫好。还有已经毕业的大学生也说:“如果我当年能有南科大这样的大学,我一定也去报考!这样的大学一定是培养学生具有真才实学的大学!”许多教育工作者则认为:南科大的改革开始回归教育的本原,按客观规律办教育——大学招生为什么不能自主呢?有资格办大学为什么没有颁发文凭、学位的资格呢?大学办得好不好、大学毕业生质量高不高,应当由社会说了算,而不是官方、教育部认可不认可。教育部认可的清华、北大文凭,在上海某企业不是照样先算专科,一年后再考核确认?南科大自主招生会拉关系“走后门”搞腐败吗?笔者认为绝不可能,因为一所自主招生的大学不可能拿自己的声誉当儿戏,除非他只想干一年。何况,大凡世界知名大学,有哪个不是“自主招生、自颁学位文凭”的呢?如果大学连“招生”、授学位的自主权都没有,还谈什么“创新”?还谈什么“办学特色”?那与普通中小学何异?从这个意义上说,南科大还真的没什么“创新”之举,仅仅是让教育按客观规律回归本原而已。朱清时校长也是这样认为的。
但是,“自主招生、自授学位”惹出麻烦了。有网友爆出,已通过南科大自主招生的首届教改班45名学生,还需参加今年高考。2011年5月27日,在教育部联合有关部委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表示,教育部支持南科大的教改探索,但任何改革首先要坚持依法办学,要遵循国家基本的教育制度,以制度来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表示“未入名单”(可以招生的大学名单)就没有招生资格。著名教育学者、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分析,从依法办学这个角度上来讲,教育部实际上默认了要让这些学生参加统一的考试。
看来,朱清时的改革要夭折了?“依法办学”——多么冠冕堂皇的说辞,多么沉重的帽子!
南科大的首届学生们反应如何?学生们始终记着朱清时重复了很多遍的话:南科大做的事情并没有别出心裁的地方,我们做的事情是全世界一流大学都在做的,比如自主招生、自授学位,“我们自授学位就是想走全世界一流大学都想走的路,让学生跟老师‘背水一战’,只有学到真本事,社会才会欢迎你、接受你,而不是看你的文凭盖了什么大印。”——这是多么朴实的理论!这是多么过得硬的标准!新快报记者昨日采访了其中多名学生,他们都说“不参加高考”。“我们只是南科大的普通学生,我们的力量或许很小,但我们怀有对南科大的希望与热爱,希望支持南科大的人能持续关注她的成长,也少给她一些条条框框。”“我们不要‘被高考’!”有学生在回复记者的短信中如是说。
教育部声言“支持南科大的教改”,但就不给南科大招生准入证,自然也更不用说日后承认南科大“自授”的文凭了——如果日后有变化,相信那也是艰难争取的结果。教育部缘何如此?因为南科大是“野鸡大学”吗?当然不是!地方政府投资、中科院院士任校长,岂能是水平不够?岂能和“野鸡大学”相提并论?那是什么原因呢?笔者认为:教育部某些人一定并不真正认同或全部认同南科大的办学理念,此其一;同时,一定对南科大的“自主招生、自授学位”极端感冒——因为这挑战了教育部的行政权威,此其二;第三,竟敢“避开高考”,这还了得?如果大学都这么做,那教育部干什么去?抓住了“高考”和“大学招生资格”的授予就直接抓住了全国的大学和中学;而没有了“高考”和“大学招生资格”的确认权,教育部就只有制订宏观政策的份儿了。看来,中国的教育改革,“高考”这一块是“禁区”,动不得的;要改,就围着它小打小闹得了……
二、不知“小岗村”最初的农村改革依了什么“法”?
说到教育部声言任何改革都要“依法办学”,“上级约谈”朱清时校长……笔者情不自禁地想到1970年代末安徽小岗村的那18位摁上红手印押上身家性命搞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的农民(其中不乏中共党员),他们当时也是严重“违法”的呀!依法,他们当时都可以抓起来判刑坐牢的!但他们最终还是成为改革的先行者,是促成中国农村大改革的破冰船!当教育部官员面对南科大“自主招生,自授学位”的教改高喊“依法办学”的高调时,该如何解释小岗村现象呢?教育部官员面对按《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中“争创国家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区”的目标而建立的南科大自主招生而高喊“依法办学”时,回顾过深圳办特区的历程吗?是不是还需要某一位老人到南方“画一个圈”才能突破点啥东东呢?要改革,没有点“突破”那又何以称为改革呢?
改革是先有理念和实践探索还是先有法规条款呢?——没有小岗村对当时所谓“法”的突破哪有后来决定在全国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中央一号文件"?没有腐败与反腐败的现实和实践,哪会有反腐败的各种法规制度?没有“酒驾、醉驾”,哪来的“酒驾、醉驾”入刑?没有基层学校大大小小的教改、课改经验理论的积累,哪有推及全国的课程改革?面对南科大的教改,教育部不认真思考,直接面对,不是给予扶持和引导,不是给予中科院院士任校长的新型大学破格实验“摸石头过河”的实验权,而是采取表面支持实际遏制的态度,这是非常不可取的,是对教育改革星星之火的扑灭。须知,在当前身心疲惫的教育界,最最缺乏的正是改革的热情!!
三、高等教育改革、中国教育改革向何处去?
中国教育改革喊了N年,为何不见成效?说来说去,其实很简单,那就是没有按教育的客观规律去办教育,没有按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去调整教育,而是一切依长官意志行事——而我们的“长官”们由于其地位、政治身份等因素,他们又不得不按比自己更大的“长官意志”行事。教育改革需要做的只有一件事——回到教育的原点,回到教育原本的要义,以社会发展的实际状况调整教育——苏州市副市长朱永新就说过“我们需要从教育的原点再出发”——这应当是“科学发展观”在教育发展中的体现——因为科学就是实事求是,就是按客观规律办事。当教育异化为获取功名利禄的“敲门砖”,异化为分数与货币交换的市场,当教育异化为国家需要的某种经济的杠杆,当大专院校异化为行政衙门,我们还不需要返璞归真从教育的原点重新出发吗?
以高等教育改革来说,教育行政部门要做的其实真的就是宏观调控,让大学成为真正的大学,而非教育衙门,那里应当是学术的殿堂,创新实验的科研工场,每一所大学按它自己的特色去招生、培养,颁发文凭;社会用人不再把学历文凭放在第一位,而只是在学识、能力、经验、创新意识考核同等条件下的参考依据之一;于是,哪所大学的毕业生最受欢迎、最有发展潜力,那所大学就一定是好大学!好大学不应当是行政襁褓中的宠儿,而是在公平的环境里靠办学实力和效果由社会评判出来的。这就是按客观规律办大学。大学自主招生,学生仅仅凭一纸“高考”答卷就不够了,每一所大学都必然会按自己的理念、社会的需要在可能的范围内挑选不仅会考试而且有潜质和能力的学生——如此,“高考”将逐渐淡出数千年的历史舞台,各大学培养出的将是各具特色的人才而不是“标准件”,而徒有虚名靠金字招牌捞钱捞名声的所谓“大学”最终将被淘汰——即使不淘汰,也必将背上“野鸡大学”的丑名,谁拥有它的文凭将成为一种耻辱(一如前不久曝光的中国某名人的文凭)。
而更重大的意义在于:高教招生的改革,“高考”的淡出舞台,必将带来中小学基础教育的根本变革,许许多多诸如“减负”、“素质教育”推而不进、“应试教育”僵而不死一类的难题必将迎刃而解——尽管这还需要一个过程——但冰山已破、局面已打开,旧势力旧习惯再顽固也无法与历史发展的必然相抗衡——何况,那些旧势力旧习惯也是人为不断固化形成的。
从这层意义上讲,南科大实行的是真正的“自主招生”,与北大、复旦等名校的所谓“自主招生”不可同日而语。
从这层意义上讲,南科大的改革是具有“破冰”意义的改革,我们由衷地希望南科大坚持下去。只要社会用人单位乃至国际上认可你们颁发的学历、学位,只要你们培养出的毕业生被用人单位看好,只要你们培养的毕业生有良好的可持续发展的潜力、德才兼备,你们的学历为何非得“教育衙门”认可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北大、清华的学历在某企业统统先算作专科——这一叶知秋的事实所传递出怎样的信息难道不是已经非常明了了吗?
南科大学子们,顶住!用你们的行动和未来的发展证明你们的选择是正确的,证明真才实学和创新精神就是最好的文凭!
朱清时校长,顶住,前苏联教育家马卡连柯说过:“理论应该从我们眼前发生的全部现实事物里归纳出来”,笔者相信,在你的实践中一定可以总结出“科学发展观”究竟应当怎样体现在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历程中。
奉劝教育部领导:坚持“依法办学”是对的,但它与支持有所“突破”的教育改革并不矛盾,小岗村有例在先,深圳特区的建立有例在先,应当给予一所有志于突破性改革的新建大学、新型大学的教改实验权,给以以政策上支持。南科大的改革是否可行是否有效,应当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的唯一标准”。否则,我们就不要侈谈“教育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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