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消息称多部门因宏观经济数据泄密被调查,利益链条曝光”,从报道中得知相关情况,经过分析认为:根治宏观经济数据“泄露”的关键在于斩断获利链条,具体分析如下:
(一)、宏观经济数据“泄露”产生利益链条观察
宏观经济数据包含很广,但是其中CPI、PPI、工业、农业、投资、货币投放数量等数据对于外汇市场、债券市场、股市对于宏观经济形势判断具有重要的指向标作用,影响投资者投资信心,提前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宏观经济数据,在以上市场获利的模式为:提前获知宏观经济数据,判断国家宏观经济向好,提前在外汇市场低价买进货币,等待数据公布,货币升值,赚取价差;判断宏观经济下行,提前在外汇市场卖出止损;在债券市场与股市依据同样原理操作;
既然从中具有获利空间,又是在广大公众特别是社会投资者不知情的情况下运行,这样就有违证券市场的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其获取的利益必然具有非法性质,同时由于数据泄漏违反《保密法》相关规定,其同样具有非法性质,对其依法进行惩处具有合法性;
对其惩处的前提需要明确其运行的基本过程即利益链条,主要分为以下步骤:1、在宏观经济数据向社会公布前,按照相关规定需要向相关领导与国家决策研究机构通报;2、在提前通过的窗口期,接触到相关数据的人员采取各种方式向社会上相关机构与个人“泄漏”;3、相关数据泄漏给相关投资机构宏观经济研究人员,其经过综合判断,提出投资建议;4、此投资建议通过证券研报或相关私密方式传导至机构投资者或具有利益关联的投资者;5、投资者在投资获利或控制风险后按照相关约定将相关报酬返还给以上利益链条的其他人;
(二)、对于以上数据泄漏产生利益关联的控制,关键在于对获取利益的监控与惩罚。
从以上利益链条相关各方的运行情况可以看出其最终目的是通过提前获知宏观经济数据准确判断宏观经济形势通过市场运作,获得利益并进行瓜分,其在证券市场上必然表现为资金异动,必然表现为与社会公众不同的投资运作方向,由于其运行私密性,必然表现为社会上单笔量大、控制人单一的资金运作,因此对其监控应该可以做到,为此,对经济数据公布前的窗口期市场监控与获利处罚应该成为重点,相信通过相关监控与处罚使得获利者不能获利将会使此类事件在利益动力上减少,必然措施此行为逐渐绝迹。
(三)、预防此类事件发生的法律规制方法;
1、在宏观经济数据产生后数据产生机关及时向证券等监管机构通报,相关监管机构在向社会公布前的窗口期严密监控市场资金异动,以便取得相关非法获利的证据;
2、证券等监管机关在取得相关证据后参照内幕交易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允许投资受到损失者进行民事索赔,最终让非法获利者在经济上付出巨大成本,建议民事赔偿采取填平法,行政处罚按照获利或止损数额的多倍数罚款;
3、在以上法律处罚基础上,完善《保密法》的相关规定完善对泄密者的处罚细则,同时,对于在窗口期接触此类数据的人员进行名单化处理;
4、吸取其他国家好的做法尽量缩短窗口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