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天花48万烟酒费,真的合情合法?


18天花48万烟酒费,真的合情合法?

    某知名论坛有网帖曝湖南娄底一信用联社理事长18天用48万元烟酒费。对此,当事人娄底市娄星区农村信用社理事长李谟放回应称,48万烟酒费是合法开支,不存在问题。调查组称,费用是整个信用联社的正常开支,并非理事长个人开支。据悉,爆料人为该信用社主任,他表示因不愿看到储户及广大职工利益受损而选择网上举报。

    我赞成这位爆料人所说的话,无论其最终目的如何,但他是站在了广大人民利益的立场上说话的,是不愿看到储户及广大职工利益受损。

    主任举报理事长,有不少的网友分析说是他们之间是在搞权力的斗争,职位的争锋,认为其举报动机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其实作为我们普通民众而言,应当理性看待事物,分析事物,凡是有利于人民大众的事情我们都要支持,毕竟这位爆料人在网上举报贪腐行为也是有风险的。

    我们的党历来都是反对奢华浪费,提倡勤俭节约,提倡官员勤政为民。三公消费之下的公款吃喝现象在当前还是我们人民最大的公敌。既然有人敢于站出来揭发,我们的相关部门就应深查,查实就当严惩。

    三公消费每年为党和国家造成了大量的不必要的损失和浪费,也滋生着腐败,只有严惩贪腐官员,才会使官员勤俭为官,勤政为民。

    为官者,每天只想着吃喝,哪里还会有心思去想着人民,关心着人民?18天的烟酒费用就高达48万,真不知,喝的是啥酒,抽的是啥烟?

    为官者,个人抽烟难道还要集体买单?咋就那么没有思想觉悟呢?难道三公消费没有取消,还要再加上一公消费公款抽大烟,成为四公消费吗?

    18天的烟酒钱就花去了48万,这位理事长竟然还说花的很合法,不存在问题,都是正常开支?如此干部说这话还配当人民公仆服务人民?

    为官者,高消费之下必有腐败。我敢如此下断言。(冯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