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带套不算强奸”到“公安部禁令违法”,警察雷语折射啥?


贵州毕节市公安局政委郭少全因为“带套不算强奸”接受记者采访,被问到钟显聪中午出去饮酒是否违背公安部的五条禁令?回答说:这五条禁令从严格上来说是违法的,它们并非经过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所以这并不是说让警察不喝酒。他同时告诉记者,钟显聪当天接受学校领导敬他的两杯酒,他喝后均全部吐在地上。(20110718日红网)

天下安危,公安系于一半。按道理说,警察是人民的保护神,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执法者和践行者,其言行举止关乎法律尊严,关乎人民安危,理应以法为范、慎于言行。但当女教师遭遇强奸,阿市乡派出所教导员钟显聪发出戴避孕套不算强奸的声音之后,人民警察在广大网民的眼里大大打了折扣,并掀起了一场空前的质疑高潮。然而,这种质疑和批判的声音并没有得到贵州毕节市公安局方面的认可,该局政委郭少全不仅再次发出了“公安部五条禁令违法”的言论,并且认定钟显聪喝酒后全部吐在地上而不算喝酒。

将喝的酒吐在了地上,就不算喝酒;为了推卸责任就以“公安部五条禁令违法”来进行搪塞,这简直与“带套不算强奸”一样荒唐到了极点。正所谓“什么样的领导带出什么样的队伍”,真是有什么领导就有什么下属。我们难以想象,在郭政委这样的领导带领下,贵州毕节市公安局究竟会建设出一支什么样的队伍,贵州毕节市的警察队伍又是怎么样来维护社会治安、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的。

一位警界权威人士曾这样坦诚地评价我们的公安队伍,人民警察绝大部分是好的,一部分是优秀的,但也有少数害群之马。也正是这些害群之马腐蚀着公安队伍的肌体、毁损着人民警察的形象。特别是个别地方因内部管理松懈,接连发生民警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造成严重后果、酒后驾车肇事等重大恶性案件和事故。一些民警因此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有的还被追究刑事责任。这些问题虽然发生在极少数民警身上,但造成的社会政治影响却非常恶劣,严重诋毁了广大公安民警用鲜血乃至生命换来的荣誉,败坏了公安机关的形象。因此,为贯彻落实依法从严治警方针,维护公安队伍铁的纪律,公安部才针对当前公安机关内部管理中存在的最突出的五种问题,制定了以枪、酒、车、赌等四个方面为主要内容的五条禁令

尽管当前有诸如《人民警察法》这样的法律对警察行为进行约束与监督,但是,从某种程度上说,对警察权的限制,当前仍然显得较为乏力。法学专家贺卫方在谈到警察权膨胀的原因时就说,当前对警察管理经常游离于法律之外,警察权恶性膨胀的根源在于它不受司法的控制,不受一种强有力的外部力量、内部力量的制约,它的行为缺乏规则的约束。应该说,五条禁令是有效解决公安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公安队伍建设的迫切需要,是保障公安机关在新世纪新阶段担负起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的政治和社会责任的必然要求,对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公安队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然而在毕节公安局的眼里,五条禁令却一个违法的规定。因为“违法”,自然也就没有执行的必要。钟显聪副指导员实际上也就是按照郭政委的指导思想去做的,他不仅可以大胆地在工作时该喝就喝、该吃就吃,而且还公然向违法的公安部五条禁令发起了挑战,从而制造了“带避孕套不算强奸”的荒唐闹剧。

 有人说,毕节是的一个出人才的地方,短短的几天内居然创造了三条“雷死人”流行语——带套不算强奸、喝酒吐出不算喝酒、五条禁令违法。但笔者却以为,这些“雷语”所折射出来的,是法律的无知、权势的狂妄、社会的无序。

从“带套不算强奸”到“公安部禁令违法”,我们还敢相信警察吗?

(李吉明2011718日于河南新乡 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