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人杰、许迈永伏法,终破“贪官不死”铁律


中新社北京7月19日电 (记者 张蔚然)最高人民法院19日发布消息说,在对杭州市原副市长许迈永、苏州市原副市长姜人杰依法核准死刑后,这两名罪犯已于19日上午被执行死刑。(7月19日《中国新闻网》)

好久没有看到贪官被判死刑了,尤其是在一帮“伪专家”高喊废除死刑的情况之下,受贿1.95亿元的原中石化董事长陈同海竟保住了脑袋,给中国司法弄出了一个极不严肃的判例,为巨贪们带来了最好的司法环境。此后,“千万级”贪官被判有期徒刑的比比皆是,而“亿万级”贪官不但可以不死,山东省日照检验检疫局原局长李华森贪腐1.6亿竟连“死缓”都不需要领受,仅被判无期,比陈同海判得还要轻。

社会纷纷议论当今中国,已经变成“贪官不死”,虽然中国《刑法》依然保留判处贪污、受贿等经济犯罪分子死刑的条款。

许迈永、姜人杰伏法,是笔者早已预料过的,此次终于打破了了“贪官不死”铁律。但笔者更希望:此二人被判极刑,应该作为中国司法的一个判例,规定“贪腐过亿即判极刑”,以免因人而给出不同的判决结果,损害法律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