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快讯:逃亡加拿大12年之久的赖昌星于温哥华时间22日下午(注:北京时间和温哥华时间时差为+16小时)在加拿大警察的押送下搭乘飞往中国的民航班机离开温哥华国际机场。
中新社多伦多7月22日电.加拿大联邦法庭是在温哥华当地时间21日晚6点宣布否决赖昌星暂缓执行遣返令的申请,此后不到24小时,赖昌星便已踏上了遣返中国之途,动作之神速令人咋舌。
赖昌星是被我国法院判处的一个刑事犯罪罪犯,他为了逃避刑罚跑到了加拿大,中国曾经向加拿大提出将他引渡回国的要求,但是后来他在加拿大采取了一些手段逃避了引渡。另外,加拿大方面也有一些“预警”制度,就是说,如果罪犯被引渡回国以后可能遭到死刑判决的话,按照加拿大的法律也不能加以引渡。而且,中国和加拿大之间也没有引渡条约,所以说加拿大并没有义务一定要把赖昌星遣回中国。
但是,经过中国政府和司法机关与加拿大方面多年的联系,双方确认了赖昌星是在中国犯的罪并且被判了刑罚,按照一般的法律规定来说应当把他引渡到中国惩处,这样,经过多年的交涉,现在加拿大觉得按照本国法律,应当把赖昌星交还给中国惩处。所以这是中加之间通过多年交涉、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进行引渡的结果,无论在加拿大方面或者中国方面都是有法律依据的。
那作为首犯,他显然是该杀的,但是能不能杀呢?现在看来又不能杀了,因为中国曾承诺不判赖昌星死刑,作为负责人的大国,这个承诺依然有效。而这个承诺更多的它不是一个司法上的承诺,它是一个政治上的承诺,而且是由政府作出的一个政治上的承诺。
赖昌星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庞大的赖氏走私集团背后曾经是一个通天入地的复杂官场权力网。12年之后,这个官场权力网的大人物们早已人走网散(有个别落马的,但更多的早已远飞他国),所以,赖昌星的“回来”,其实已无多大意义,只有象征意义,那就是所谓的“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别人走了,赖昌星却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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