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是坐在轮椅上出庭的,但是看到法院驳回再审请求之后,他回来就不吃、不喝、不说话,后来就很快离世了。”上海市民张丽霞说。
她的父亲张生林,原是知名的上钢三厂党委副书记、副厂长,1986年来到江苏省淮阴市与当地村镇集体创办淮阴特殊钢总厂,1995年受宏观调控暂停生产,2000年该厂逾亿元资产在未有正常清算流程的情况下,被法院以民事调解全部移交给当地政府,张生林随即卷入多年的奔波与诉讼当中,并因此而负债1000多万元。2008年9月18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再审要求,当月张生林即因病重离开人世。2011年,张生林的直系家属和代理律师将此案又提交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再次审理。
“这是一件难以想象的假案,是当地政府利用各种手段,侵占和掠夺了企业和外来投资者巨额资产。”张生林生前指定的全权代理人李成洪对《中国企业报》记者说。李成洪此前是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中国法学会会员。
“特钢厂当时因为经营困境,不仅已经停产数年,而且资不抵债,拖欠土地承包金和职工工资。法院是支持了相关利益者的财产保全,才将企业赔偿给了淮阴当地。”一位淮阴经济开发区政府工作人员对《中国企业报》记者说。
企业遭遇调控停产
1986年,改革方兴未艾,各地都在积极探索加快经济发展步伐。时任上钢三厂党委副书记、副厂长的张生林,受江苏省淮阴市计经委的邀请,离开上海到淮阴创办钢铁企业。
因当时经济体制的限制,张生林筹措资金、设备和人才,与现淮阴市经济开发区东湖办事处山阳村进行合作,共同创办了村办企业淮阴特殊钢厂。在张生林原有社会资源的扶持下,特钢厂1987年元旦投产,当年就实现利税。此后,张生林采取银行贷款、补偿贸易和设备投资等多种方式,企业得以迅速发展。短短几年,已经形成了拥有炼钢厂、轧钢厂、锻造厂、制氧厂、机修厂、汽修厂等多个经济实体的企业集体,成为淮阴市最大的乡镇企业。
上世纪90年代,受经济过热和物价大涨影响,国家采取了宏观调控措施。2004年,特钢厂因发展过快、资金紧张而陷入经营困境,张生林为此向社会举债多笔,挽救企业。1995年,特钢厂受调控禁令限制而完全停产。
在企业停产之前,淮海会计师事务所曾对特钢厂进行过固定资产评估,按1994年10月1日基准价计算,特钢厂134栋房屋建筑、全部机器设备和191亩土地的重置完全价值达1.35亿元,评估现值也达到了1.15亿元之多。
负债多少,成为双方的分歧所在。因双方计算的企业负债不同,张生林认为企业虽陷入困境,但仍有清算和赔偿能力,可以等待机会死而复生;而淮阴地方则认为特钢厂已经资不抵债,为避免自己的债权受到损失,急于进财产保全。
值得一提的是,早在张生林创办特钢厂的1986年,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就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此外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营企业破产法(修改草案)》进行了审议,对企业破产、清算都进行了详细的法规约定。
当地政府起诉
然而就在1999年底,张生林因涉及上海市一宗贸易信用证担保案件,被关押至浦东新区看守所,并由此彻底失去了对特钢厂的管理权力。
而在淮阴当地政府看来,曾经红火一时的特钢厂历经四年等待未能起死回生,法人代表张生林又身陷囹圄,迫切需要盘活资产并甩掉包袱。
2000年4月14日,时任东湖办事处党委书记夏志春、山阳村党支部书记徐春华等人来到浦东新区看守所,称特钢厂所在土地涉及拆迁,要求张生林从企业发展需要出发,暂时移交企业公章、账务专用章、合同章、钢材生产许可证以及财务账目等。5月24日,涉案受审且未知凶吉的张生林向东湖办事处移交了相关公章,并签署委托书,委托徐春华及特钢厂财务科长蔡柏全权代理,处理特钢厂相关的一切事宜。
按照张生林的想法,在处理完相关事务之后,早已停产数年的特钢厂会依然平静如故。但仅仅数月之后,拥有9家分厂和近1200名职工的特钢厂,便突然发生了重大变化。
2000年5月,特钢厂所在的山阳村和全厂1121名职工,双双将特钢厂起诉至淮阴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特钢厂自1995年以来一直处于实际停产状态,并拖欠山阳村土地承包金等债务共745万元、拖欠职工工资和保险共1103万元,此外特钢厂还拖欠外地高额债务多笔,要求立刻将特钢厂的厂房设备等予以财产保全,以便减少损失。
因为张生林已委托蔡柏处理企业事务,并且交出了全套公章,这两件官司打得格外顺利。一个月左右,淮阴市中级人民法院便分别作出(2000)经初字第43号和(2000)淮民初字第7号两份民事调解书,将特钢厂的资产进行保全并移交给山阳村,用以补偿两案所涉及的1600万元债务。
由于法院经调查认为,这两项保全款额已经超过特钢厂的剩余净资产,于是整个特钢厂也就全部赔偿给了山阳村及原厂职工。
“按照法律规定,财产保全和移交应该是到原告,也就是山阳村和职工手上,但是特钢厂的全部资产却给了当地政府东湖办事处。”李成洪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