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国资”统一监管是必然趋势
国资委商业科技质量中心主任 | 卫祥云
国有企业改革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之一。全国庞大的三十五亿(不包括金融业的投资)之巨的国有资产的监管理应受到中央高层的极大重视。虽然,国有企业的资产所有人为全国人民,但无法落实到自然人。从全体人民到国家——国务院——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中央大型企业董事会——大型国有企业负责人之间存在着长长的链条,其管理的难度和复杂性可想而知。先抛开其他许多需要研究探讨的问题,单就国有企业资产的管理部门国资委的管理职能和范围而言,就需要及早做好“顶层设计”,而不是继续走“摸着石头过河”的老路。
最近,在国家国有企业管理层面,中央国资委提出了把75%变成100%的目标。所谓的100%,即“国资委全覆盖”统一监管目标。目前,各地国资委系统监管的国有资产占到全国国有资产总值的75%,大约为26万亿元左右。但这仅仅是目前国资委系统的国有企业资产的粗略统计。就中央国有企业口径计算,目前分布在中央政府各部门管理的国有企业尚未纳入统计之中;按照目前中国的政治管理体制,还有一部分中央企业隶属于党务系统,如中央宣传部等部门,其资产并未统计在中央国有企业的口径中;同时,随着事业单位的改革,原来一部分事业单位的资产也要划入国有企业的资产统计之中。因此,国有企业监管体制的改革和完善面临着重新清产核资的重要任务。而国有资产的监管体制尤其需要认真做好顶层设计。
首先,我认为“顶层设计”主要任务是实现“国资委全覆盖”,“大国资”统一监管则是“与时俱进”的必然发展趋势。以“中央企业”管理为例,即不仅要包括目前分散在其他中央部委管理的企业;还要包括一部分公益性国有企业和正在由事业单位改制而来的国有企业,如出版、影视和网络传媒等文化类国有企业;也应该包括金融、证券行业的国有企业。
其次,要对“大国资”统一监管和“全覆盖”发展趋势进行系统性研究,提出具有战略性的指导意见和可操作性建议,供“顶层设计”和决策。“顶层设计”的战略性思维应包括:全民所有,一个部门,分类管理,统一协调。全民所有是指不管哪个行业的国有企业资产,其性质都是全民所有,即全国人民所有;一个部门,是指从中央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只设一个“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属地的国有企业管理,任何按行业分类设立管理部门的想法和做法都不能自圆其说,或者说都不具备长期发展的可行性。分类管理,是指以“国资委”为主,会同有关市场监管部门分行业做好监管工作。至于怎么分类管理,要另当别论。统一协调,是指各级“国资委”既是国有资产的监管部门,也是属地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的协调部门,中央“国资委”对全国国资委系统具有业务指导工作职能。同时,我建议应扩充目前“国资委研究中心”的工作,成立“国家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研究中心”,对国有企业的全局性、战略性发展战略和思路提出改革意见和可操作措施供“顶层设计”。甚至可以考虑该中心独立于“国资委”或隶属于“发改委”。这样更有利于提出相对独立的改革建议。目前的“国资委研究中心”与国资委“研究局”业务类同,机构重叠,且难有作为。
第三、“大国资”统一监管模式需要创新。目前,中国国有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现状在马克思经典中找不到理论依据,在其他社会主义国家也无先例。欧、美发达国家的国有企业监管体制与出资模式可以借鉴,但不能解释中国国有企业资产管理的特殊性,无法解决中国国有企业管理中存在的许多现实问题,如党政不分问题等。虽然社会主义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但要具体事物具体分析。对于“大国资”统一监管体系的建立,正好为该理论找到了实践的突破口和检验真理的“试金石”。任何试图分行业建立国有资产监管体系的想法和做法都不符合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原则和优势。对于同样性质的国有资产分头管理,无法向其真正的所有者全国人民交代。
第四、虽然“全覆盖”和“大国资”统一监管是必然趋势,但囿于利益集团和目前的经济管理体制因素,这项符合“科学发展观”和“包容性”增长的改革也会遇到一定阻力。因此,一定要明确此项改革是关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长久之计和顺应潮流之举,与机构大小无关、与政绩好坏无关,与人员安排无关。而是为了克服多头管理,建立和恢复中央权威,真正做到对党、国家和人民负责。
近闻,从今年起湖南省长沙市国资委将对全市国有资产(暂不包括金融业)实施全面监管。该市的此项改革表明:以前各相关职能局下属的企业国有资产,如水务、电力、燃气、公交和广电网络等都将全部划入长沙市国资委的监管范围。这是我国地方“大国资”统一监管改革的一个先例,也是一项创新试点工作。同时也符合我国改革开放以来,许多改革政策先从地方开始试点,再总结经验教训,而后全面推进的渐进改革逻辑,似乎也形成了改革惯例,极易复制和成功。犹如“星星之火”,等待“燎原”。
201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