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购令扩大化能否缓解房价次增长


  二三线城市楼市限购令即将出台。据媒体近日报道,住建部已经下发文件,要求各省在8月20日之前上报所辖区内各城市的上半年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情况,并给出限购五大标准。预计8月份二三线城市限购令的靴子将落地。

  7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召开,分析当前房地产市场形势,认为房价上涨过快的二三线城市也要采取必要的限购措施。日前,在楼市“金九银十”的销售旺季即将到来之际,住建部适时出台二三线城市楼市限购标准,首先是对中央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需求的政策予以继续、巩固,以此加强调控政策的落实贯彻。

  新增限购城市名单的制定,住建部给出了5条标准,主要是与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指数相比的涨幅、省内城市自去年年底到今年6月的环比增长、今年上半年成交量同比增幅、以及判断是否位于已限购区域中心城市周边,属外地人购房比例较高的城市;最后一条则是参考当地群众对房价的意见。根据住建部的建议,符合两项标准的就可纳入限购范围。

  以住建部目前公布的限购标准来看,实际上很难说得上是精准和明细的,衡量房价涨幅与增幅的标准多冠以“前列”、“较高”等字样,如何去鉴定是存在模糊性的。这让人猜想,住建部并不愿意将规则制定得过死,也许限购首先还得是地方政府自查自纠上报,过程当中存在反复的协商与交流。

  如我们所知,以行政手段来调控楼市,能否长久有效就是值得考虑的问题,更重要的则是,住房功能之所以日渐发生异化,成为保值和投资的重要手段,而远离了居住的本意,这也是与目前的投资环境密不可分的。但在国家调控暂时成为抑制房价唯一手段的情况下,这些讨论只能被搁置,而我们应当思考的是,如何进一步有效地实施限购令,不断修改和完善限购令本身,以实现有效控制房价的目的。

  这样的考虑问题方式是与限购令的作用有关的。据专门机构统计,在70个城市新建商品住宅指数中,明确限购的39个城市在6月份的同比涨幅平均为4.23%,非限购的31个城市的平均涨幅为4.66%,而限购最严格的京沪广深四特大城市的同比涨幅仅为3.85%。从这三个数字的对比当中,我们可以很容易地看出限购对涨幅的抑制作用。

  但与此同时我们也不得不思考,这些被抑制的涨幅是真正消失了,还是传导转移到了其他城市。目前部分二三线城市房价逆势上涨局面的出现,正是指出了这个问题的思考的迫切性。在承认限购令合理有效的前提之下,势必将会出现限购令的进一步扩大化,也就是说目前是指向二三线城市的限购,今后可能需要进一步在四五线城市实施。

  二三线城市的限购举动,不当只是抑制房价涨幅过快的一种方式,也应该是限购政策本身不断完善的机会。表面上看起来,限购令对过热的购房需求给予了适当的降温,但对限购令本身所抑制的需求更应该进一步细化。在目前房价出现按城市接力梯次增长的语境之下,限购令扩大化作为限制房价涨幅过快的一种手段,其实也是对限购令本身合理准确与否的进一步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