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发轶事


  头发轶事

  在《红楼梦》第三回,有这样一段描述贾宝玉发型的文字:“一日再来时,已换了冠带:头上周围一转的短发,都结成小辫,红丝结束,其攒至顶中胎发,总变一根大辫,黑亮如漆,从顶至梢,一串四颗大珠,用金八宝坠角。”这样别致的发型,使贾宝玉“越显得面如敷粉,唇若施脂”。根据这段文字,有人专门研究了贾宝玉的发型,认为这是无法梳出来的,它是作者的浪漫与夸张。然而,电视连续剧《红楼梦》的化妆师杨树云,却以藏族妇女四周梳数十条小辫,中顶梳大辫的发型,以敦煌壁画一五九窟文殊变中供养菩萨“反绾髻”的梳法,以及清朝的大辫子作依据,硬是梳出了既忠实于老曹的描写,又极富美感的贾宝玉发型,这就是今天我们在电视剧《红楼梦》中见到的那种。这种独具匠心的发型创作,为贾宝玉形象的塑造增添了光彩。

  由此,我不由地想到了古往今来的许多有关头发问题的轶闻趣事。

  头发,对古往今来的中国人来说,都是极其珍贵的。古代人认为,头发是父母所生,保护好头发也就是孝顺父母。“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是儒家的谆谆教诲。因此,人们不能随便剪掉头发,甚至脱落的头发也要收藏起来,死时带进棺材一起安葬。早在3000多年前的西周和春秋时代,我们的先人就已注意理发了。《诗经》云:“予发曲局,薄言归沫。”就是说,当你头发卷散蓬乱的时候,快去把它梳洗一下。汉代出现了专职理发师。据《颜氏家训》说,南北朝时代,南朝梁代的贵族子女都削发剃面,可见理发业已经相当发达了。

  我国民间尚有这样的习俗,男女相爱时,剪下一股青丝发相赠,表示忠贞不渝的爱情。甚至有的妇女在丈夫死后决心不嫁时,就剪发明志,所谓断发毁容即包含此意。有的人家小孩第一次剪下的头发不舍得丢掉,要收起来长期保存,据说这样能长胆量。在未成年之前,我国古代小孩子的头发都是自然下垂的,所以人们用“垂髫”、“髫年”来指称童年或儿童。这种孩童时代所留的头发,统称为“留孩发”(后俗称“刘海”)。及至女孩子15岁时,便盘发插笄(簪子),表示成年。男孩子则于15岁时束发为髫,到了20岁时再行表示成年的“冠礼”而戴冠。在《淮南万毕术》中还提到在妇女出嫁时,须在灶前理发。这一习俗直至今日仍在某些地区流行,俗称“开脸”。“开脸”时,先在脸上擦粉,用一根2尺多长的棉线绞去脸上的汗毛,然后再梳头化妆。行结婚礼时,还有“合髻”的习俗,新郎新娘各从自己头上取下一些头发合在一起,男女亲友还要送一些“合髻”的礼物祝贺双方白头偕老。人死之后的理发整容,更是被看作是一件大事,一些孝子唯恐理发师不肯尽心,总是把理发师请到家中,跪在门口请求理发师帮忙。旧习惯还对死者亲属有不成文的规定:为了悼念死者,49天不能理发。

  在头发问题上,历代统治者也做了不少文章。在周朝统治者的刑法中,有一种“髡”刑。这是把罪犯剃去全部头发,这种刑法一直延续到隋唐。《吕氏春秋》载,殷商时天下大旱5年,为祭天求雨,当时的国君汤就把自己的头发剪下来,当做祭天的贵重祭品,以表示自己代表百姓向天求雨的诚意。《曹瞒传》谓,三国时曹操带兵出征,行前立下军令,不许军队踏坏麦田,违令者处死,却不料其本人的坐骑受惊狂奔,踏坏麦田。曹操于是割下自己的头发,以此代替杀头。

  我国在历史上,曾经发生过多起强制剃发和反剃发的斗争,其中规模最大的斗争,发生在清朝。

  我们知道,在清军刚进北京时,由于立脚未稳,并没有强迫汉族人民剃发换装。及至顺治二年(公元1645年),清朝的统治已逐渐巩固,摄政王多尔衮于是发布了“剃发令”,提出“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命令理发匠挑着剃头担子巡游街市,见蓄长发的人即强迫剃去,如不从命,立即杀头,挂在剃头担子木竿的一头上示众。

  随着“剃发令”的推进,全国各地发生了广泛的反“剃发”斗争。因为汉族人民认为蓄长发是汉族的标志,如剃去长发无异于消灭汉族,这不仅是一个服饰问题,更是一个民族尊严的问题。一时剃发与否成为衡量一个人是否有民族气节的试金石。一些有气节的汉族士大夫逃入深山,有的蓄发出家当道士,有的则干脆把头发剃去当了和尚。乡村农家反抗更为激烈,他们手持木棍,四处搜寻,只要抓住了剃了头发的人,就指为“汉奸”必杀无赦。

  在反剃发斗争中,出现了许多可歌可泣的故事。江阴百姓听到“剃发令”宣布的时候,先向知县请愿,知县不答应,反而骂群众,于是群众把知县捉起来关进监狱,然后公推典吏阎应元与陈明遇守城抗清。他们英勇作战,坚守81天,终因兵尽粮绝被清军攻破。全城人民巷战杀敌,无一人投降,全部英勇牺牲。嘉定人民的反剃发斗争也非常激烈,从5月守到8月,适遇大雨,清军趁势入城,砍开东门,一拥而进。清兵进城后奸淫烧杀,血洗全城,被杀的人民在2万以上。这一场风起云涌的反剃头斗争,最后终于失败了,从此,中国男人脑后都拖了一条辫子,但他们前额对上的一大块都必须剃光。这一通行发式,一直存在了200多年。

  与历代帝王一样,清朝统治者也留下了许多有关头发的故事。相传雍正皇帝头上有不少疮疤,当年给雍正剃头的许多“待诏”,免不了碰破他的疮疤,于是被定为欺君之罪掉了脑袋。结果,弄得皇宫内的“待诏”死的死,逃的逃,再也没有人敢给雍正剃头,后来,太监们到皇宫外面去找剃头匠进宫为雍正剃头,这些奉旨进宫的理发匠也有去无回。及至雍正五年正月十六日,一个姓罗的道士毛遂自荐,主动到宫中为雍正剃头。罗道士先用浸泡过药草的温水给雍正洗头,然后用剪子剪头发,使疮疤暴露后,再用剃刀在疮疤之间慢慢地剃去头发。由于罗道士在草药里用了麻沸散,所以,雍正一点儿也不觉得疼痛,结果龙颜大悦,亲自赐给罗道士一碗莲子汤。之后,罗道士将自己使用的工具和技术,无保留的传给了后来的剃头匠们,这才保住了这些人的生命。

  乾隆皇帝也在头发问题上作过文章,那是在他的老婆孝贤皇后死后,按清制全国百日之内不得理发。可是百日之内不得理发毕竟时间太长,有的大臣就偷偷理了发。其中有一个名叫塞楞额的督抚大员,在孝贤皇后死后27天就理了发,此事被乾隆皇帝知道后,立即将他革职治罪,最后赐以自尽。

  慈禧太后虽然无需剃头,但却极为爱惜自己的头发,此妇竟不惜用100多两黄金打造了一个发塔,专门用来保存她的头发。据溥仪《我的前半生》载,谁轮着在慈禧的跟前站班或梳头发,谁就提心吊胆。有一回,某太监为她梳头,在梳子上找到一根头发,不由心惊肉跳,想悄悄把头发藏起来,不料却被慈禧从镜子里看到了,这太监因而挨了板子。

  民国成立以后,人们纷纷剪辫易服。但清朝皇室及旗籍人员却依然如故,他们想方设法制造种种借口,阻止剪辫。后来,末代皇帝溥仪在听了英文教员庄士敦的劝告后,也觉得中国男子脑后拖条“驴尾巴”似的辫子不甚雅观,终于下决心把自己的辫子剪掉了。“皇上爷”的辫子一剪,马上上行下效,几天功夫,紫禁城内千把条辫子不见了。最后只剩下几个内务大臣还留着辫,带着“大清帝国子民”的最后一点印迹进了棺材。

  在早期剪光、剃光、留长这3种发型的基础上,从此出现了西方的陆军装、平头装、留长发的花旗装,也有了中间平分界,或三七、四六分界等发型,又流行过耳边留“滴水”。如今,男人的发型已趋于少剪为妙,青年发型专家也越来越多了。

  综合上述,我们不妨对头发的趣闻作一番联想。今天看来,谁以为国弱民穷,只要保护好头发,就会不当亡国奴,这未免太可笑。但也应该明白,任何习俗,只要是由历史形成而为大多数群众所接受,它便有了强大的力量。我们知道,一个民族的发型和服饰,连同其他生活习俗,构成了其区别于别的民族的特点之一,是民族心理的体现。要去改变它是不容易的,而且要非常谨慎,只可疏导不可强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