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供”农产品基地是无制约权力之果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水利厅、农业厅以及上海黄浦区环保局等一些政府部门,在环境没有受到污染的农村地区,自建高标准绿色农产品基地,饲养禽畜,施种不喷农药、不施化肥的20多个品种的农产品,专门供应单位内部的官员。

  这些部门,手里掌握着汲取自纳税人的财政款项下的各种项目资金。国土资源厅、水利厅、农业厅、环保局,哪个部门都可用做“项目”的方式,用纳税人的钱,来办自己的事。事实也确是如此。据透露,如果上述某个部门看中某个地方的环境,要在此地建设农产品基地,这个部门就可以“让”当地基层政府或企业向其“申报”相关项目,比如设施农业、生态循环、污染治理等各类项目,然后,这个部门就可以顺理成章地把财政款项下的项目资金或补助资金“合理合法”地用到专门供应安全、低价、优质农产品的生产基地。

  把用于公众的项目用于部门,是公权私用的典型表现。只是,公权私用到如此公开大胆、如此毫无顾忌、如此寡廉鲜耻的程度,虽在无制约权力必然“表现”出格的情理之中,却在此种权力所能“表现”花样的意料之外。这些政府部门的官员,在其薪水之外,又利用权力取得了额外的另一份福利。这些官员,与其被叫作“公务员”,还不如称其为“私务员”。

  几个月前,北京也曾曝出一些国家权力部门在北京远郊区县设立专供机关的生态农业基地之事。实际上,“特供”农产品基地,不仅北京有、浙江有,其他地方也都多多少少地普遍存在。甚至可以说,正是这些大大小小、名目不一的专供权力部门的绿色生态农业基地的存在,加速了当今中国食品安全形势日趋恶化的现实。一些权力部门官员获得的食品安全,正是以大多数公众的食品安全状况恶化为代价的。

  显然,在此,人们可以发现对环境、对食品安全有责部门监管不作为的一部分原因。在权力没有受到来自普通公众制约的情况下,上述对环境、对农副产品安全有责部门的官员,在自己的食品安全有了保障之时,哪里还有动力去履责监管与其无关的公众的食品安全状况?其实,不仅是食品安全领域,看病就医,一些官员有“特诊”;车辆通行,一些官车有“特牌”……只要“特供”绿色基地存在,只要“特诊”存在,只要“特牌”存在,食品安全形势彻底改观、普通公众看病难局面得到扭转、行路难现象获得缓解以至消失,就只能是官员谈论政绩时的奢侈愿景。

  公众对权力的制约,其实是公众与官员间的一种利益连带。这种制约,并非是毫无因由的制约,而是基于利益关系的制约。除非履责需要且经特殊授权外,官员相对于普通公众的非特殊化,是保证权力规范化行使的前提条件。官员待遇的特殊化,权力“假公济私”的超常行使,是权力不受制约的土壤里结出的两个恶果。官员来自于民,退之还民;权力受制于公众,服务于公众,这是公权力运作的应有逻辑。

  在权力缺少制约的条件下,官员的非特殊化,官员与普通公众间“难舍难分”的“命运共同体”,往往是促进权力规范化运作的客观力量。在官员无法特殊化的领域,比如说大气治理,权力部门履责的动力就要大得多。因为“上管天,下管地,中间管空气”不过是一些官员的张狂而已,大气层里,何来官员的“特供”空气?由是,空气质量不是明显改善了吗?(光明网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