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亚里士多德来讨论价值问题


 回到亚里士多德来讨论价值问题

 

现代经济学对价值问题的研究是经济学混乱的典型表现,这种混乱不仅表现在研究内容、方法、路径、结论、政策含义等方面的众说纷纭,更表现在对基本概念和问题实质理解的分歧上。在经济学的历史上,价值问题的讨论起源于亚里士多德;厘清价值问题讨论中的诸多混淆、矛盾和冲突,需要回到亚里士多德。

 

亚里士多德是在讨论伦理学中的交换公平问题时涉及价值问题的。《尼各马可伦理学》第五卷“公正”之第五节“回报的公正”中的下面这段话,成为经济学研究价值问题的最初来源。

假定A是建筑师,B是鞋匠,c是一所房子,d是一双鞋;现在建筑师必须得到鞋匠的鞋,同时也必须把自己造的房子给鞋匠。如果在这两样产品之间先确定好了比例等式关系,并且两个人都相互回报,那么我们刚才提到的结果就可以实现。否则,这种交易就将是不平等的和不能持久的。因为,不可能不出现这种情况:一个人的产品比另一个人的产品价值上更高些,因而必须在交换时达到等值。【所有的技艺也都是这样。因为,如果受动的一方接受到的东西的量与质不是主动方所产生的那种量与质,这些技艺就会被弃而不用。】因为,交易不是发生在两个医师之间,而是发生在一个医师和一个农夫之间,而他们必须在交易上达到平等。所以,所交易的东西必须是可以以某种方式比较的。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人们发明了货币。货币是一种中介物。它是一切事物的尺度,也是衡量较多与较少的尺度;它确定着多少双鞋相当于一所房子或一定数量的食物。鞋与房子或一定数量的食物的比例,应当符合于建筑师同鞋匠之比,否则交易或交往就不会发生。可是,除非这些东西是可以用某种方式平等化的,否则这种比例就建立不起来。所以,如已经说过的,所有的东西都必须由某一种东西来衡量。这种东西其实就是需要。正是需要把人们联系到了一起。因为,如果人们不再有需要,或者他们的需要不再是相同的,他们之间就不会有交易,或者不会有这种交易。而货币已经约定俗成地成了需要的代表。这就是为什么我们称货币为流通物的原因。因为,它不是由于自然而是由于习惯而存在的,可以由我们来改变或废除。所以,只有当不同的产品平等化了,从而鞋匠的鞋同农夫的食物的比例符合于鞋匠同农夫之比,回报才会发生。但是,我们决不能在他们开始交易之后再定出一个比例,否则两个极端中得的过多的人就占得了两种优势。相反,应当在他们还占有他们各自的产品时定出这个比例,这样,他们才能够成为平等的,才能相互联系起来。因为只有在这样的情况下,比例的平等才可以建立起来(农夫A,食物c;鞋匠B,他的同食物比例化了的产品鞋d)。只要回报比例还不能以这样以这种方式建立,双方就不可能进行交易。既然需要似乎是把双方联系起来的惟一的纽带,那么在双方或至少一方没有需要时,交易就不会发生【例如当某人需要另一个人占有的东西,比如酒,因而同意出让谷物来换酒的时候】。所以必须有这种平等化的关系。而货币是未来的交易的保证。如果我们现在没有需要,货币保证我们一旦有需要就可以交易,因为交易者只要提供货币就必定可以获得所需要的物品。当然,像其他物品一样,货币的价值也不是始终不变的。但它比其他物品要稳定些。所有物品都应当有个定价,这样就会始终有交易,因而始终有交往。所以,货币是使得所有物品可以衡量和可以平等化的惟一尺度。因为若没有交易就没有社会,没有平等就没有交易,而没有衡量的尺度也就没有平等。尽管对千差万别的事物不可能衡量,对他们却完全可以借助于需要来衡量。这里必须要有个尺度,一个约定而成的尺度(所以它才被称为流通物)。因为,既然各种事物都能用它来衡量,它就使所有事物都可以公约了。假定c是一所房子,E是姆那,d是一张床。再假定c等于E的一半(假设一所房子值或者相当于5姆那),d等于E的十分之一,那么多少张床等于一所房子就很清楚了,5张床。显然,在货币流通之前,交换就是这样进行的。因为是5张床换一所房子还是5张床的价值换一所房子,这并没有什么区别。

第一,就理论来源而论,价值问题首先是一个有关交换的问题。亚里士多德是在讨论交换公平问题时才涉及价值思想的。亚里士多德从人的社会性出发,将交易理解为社会产生的原因;进一步,从交换持续性的要求出发强调平等交换的重要性。平等的交换意味着相同阶级或者社会地位的人们的交换中交换物的等同性或者同一性。比如在1只羊=2把斧头的交换中,要求在羊和斧头之间有着等同性。对交换公平的强调在亚里士多德之后的历史发展中有着重要的影响,早期基督教神学家奥古斯丁在亚里士多德的基础上提出了“公平价格”的概念,而到了中世纪,在马格努力及其弟子阿奎那那里,又再次回到亚里士多德,从他的上面这段话中寻找作为公平价格基础的价值的含义。

第二,对交换公平的强调使亚里士多德发现了交换等同性的要求,这一发现被马克思称为天才的创见。等同性之后,顺理成章需要讨论的是等同的基础问题,也就是价值实体问题。亚里士多德应该理解价值实体对于理解等同性或者交换公平问题的重要性的,但他可能没有意识到价值实体与价值量的关系,或者对价值实体尚未形成清楚的认识,他将注意力放在了价值量的衡量问题上,强调了衡量等同性的重要性及货币作为价值量度量工具的重要性,对关键的价值实体问题即使涉及也语焉不详。关于亚里士多德的这段论述中可能内含效用价值论或者劳动价值论在经济学历史上的争论,就源于亚里士多德立论的不确定及论述的晦涩混乱上。事实上,这段论述中很难分辨出效用价值论和劳动价值论的明确信息,很多判断可能是来自猜测和推断。

第三,如果说亚里士多德的论述中有着某种关于后来争论的价值理论的萌芽的话,比较可能的应该是劳动价值论。他所讲的同一或者等同问题,理解为劳动成本的同一或者等同可能更加合理一些;他所讲的房子和鞋子的交换比例等同于建筑师和鞋匠的比例,理解为建筑师与鞋匠的劳动的比例可能更加合理一些。可以理解,在亚里士多德的时代,分工还不是很发达也不是很稳定,一个鞋匠可能曾经是建筑师,或者一个建筑师可能曾经是鞋匠,因此彼此对对方生产一件产品所需要劳动及其与自己的生产一件产品所投入的劳动的对比关系会有着比较清楚的认识,因此在交换中追求劳动的等同是可能的;再者,由于亚里士多德时代的社会经济还主要是自然经济,商品交换还没有经常化和普遍化,交换于是经常体现为个人化交换,于是供求对交换比例的影响也处于很低的水平,由此交换参与者将交换比例理解为劳动成本也是可以理解的;最为重要的原因可能还在于,在亚里士多德“自然”的经济伦理观念下,满足人的基本需要的行业的存在总是自然的,自然的就应该存在。如果劳动成本得不到补偿,则相应的行业就会衰落甚至消失,因此要求按照劳动成本交换也是自然的要求。最后一种理解在中世纪的马格努斯及阿奎那那里得到了认同,他们将劳动成本决定价值的理论进一步发展成为公平价格理论。这种理解也成为古典经济学及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的重要来源。

第四,在亚里士多德关于等同性的讨论中,“需要”有着重要的位置。不过,对于交换等同性的分析,“需要”有时候被理解为交换的必要条件,有时候又被理解为是交换物可以通约的东西或者说等同乡的代表。由于需要和效用之间内在的关联,亚里士多德关于需要作为衡量等同性的论断有时候被理解为效用价值论的源泉。这意味着,等同性要求需求的相等,而需求的相等就意味着效用成为价值的基础。这种理解在现代经济学的意义上面临着诸多的困难。说交换物之间的等同由于效用相等,无论在主观效用还是在客观效用上都缺乏进一步的解释力。按照马克思经济学的说法,羊和斧头之所以能够达成交换,关键在于他们的使用价值的不同而不是相同。而在现代经济学的主观效用的意义上,个体对满足需要的对象的评价是不同的,牧羊人对羊及斧头的评价不会相同,铁匠对斧头和羊的评价也不会相同,实际上,正是这种不同才有交换的必要性;而且,交换双方对两种交换物的交换物的交换比例的评价也不相同。需求或者效用进入价值判断在亚里士多德的时代似乎还不成熟。亚里士多德的时代,人们更多关注还是生产问题,而从需求或者效用角度考察交换问题,更多的是近现代经济学面临的问题。从亚里士多德在伦理学中,尤其是在讨论交换公平问题时提出交换等同的问题的背景来看,效用角度的解读也存在问题。

 

现代经济学对价值问题的讨论已经远远不同于亚里士多德,也远远不同于古典经济学或者马克思。亚里士多德以及中世纪经院哲学家讨论价值问题,是出于对交换公平的关注;古典经济学中的李嘉图、小穆勒以及马克思等人讨论价值问题,是出于对十九世纪收入分配问题的关注。进入新古典经济学的时代,交换公平及收入分配已经不是主流经济学关注的焦点,这个时代关注的是市场制度下的资源配置问题,边际学派所强调的消费者行为问题成为这种转向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作为消费者选择重要依据的效用才进入“等同性”的分析之中。进一步的变化是,当与价值密切相关的那些前古典经济学及古典经济学的问题不再被主流经济学所关注时,前古典经济学及古典经济学的价值概念也发生了变化,作为资源配置或者稀缺性的信号,价格取代了价值。所以,现代经济学所讨论的价值已经不再是古典经济学及其之前所讨论的价值,现代经济学在价格意义上讨论的价值也与之前讨论的价值具有不同政策含义。

经济学也需要“与时俱进”,这是价值理论被认为过时的原因之一。不过,如果古典经济学及前古典经济学讨论价值问题的背景没有过时,或者说,如果我们的现实还面临着古典经济学及前古典经济学讨论价值问题时所面临的那些问题,那么说价值问题过时就为时过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