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低利率有多重危害亟须改变


  近几年我国一直保持低利率水平,低廉的资金成本助长了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率的粗放型经济增长,也加剧了流动性过剩和资产价格泡沫,对经济金融的平稳运行构成威胁。

       长期低利率助长粗放式增长,造成经济金融扭曲

  1、长期低利率政策使社会资金价格维持低水平。

  其一,人民币存贷款利率允许单向浮动,但现实却是“浮而不动”。1996年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正式启动,按照先易后难,债券市场、货币市场利率和再贷款、外币存贷款利率等已基本放开,但人民币存贷款利率仍被管制。

  2004年10月,央行公告宣布人民币存贷款利率在政策上单方向放开浮动,人民币存款利率允许下浮、且不设底,但不允许上浮,贷款利率允许上浮、且不封顶,下浮幅度为基准利率的0.9倍。从实际执行情况来看,人民币存款利率下浮情况很少见,人民币贷款利率浮动区间也有限。

  人民币存贷款利率 “浮而不动”一是由于净利息收入一直是我国商业银行的主要收入来源,虽然近年来随着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净利息收入的低位有所下降,但2010年银行业金融机构净利息收入仍占其税后利润的66%。而且银行放贷受“存贷比不得低于75%”的监管限制,这就决定了银行为盈利而积极吸储,不会主动下浮存款利率。另一原因是我国商业银行信贷投向和客户群体过于集中,各家银行对符合资质的信贷客户争夺激烈,贷款利率也难以上浮。

  其二、长期低利率政策导致社会资金价格一直保持低水平。近年来,我国直接融资快速发展,市场化融资带来市场化的定价,资金成本市场化程度在提高。不过,2010年新增人民币贷款在社会融资总量中的占比为55.6%,仍占据主导。由于银行信贷仍是社会融资的主要来源,人民币存贷款利率决定了大部分社会资金的价格水平。

  2003年以来我国出现新一轮经济快速增长,与此相伴的是我国长期低利率政策。1996-2002年央行曾连续8次下调存贷款基准利率,最终降到了历史最低水平。2003年以来,虽然先后经历了两轮加息周期,但名义利率水平仍处于历史低位,而且由于这八年多来前后遭遇三轮较为严重的通货膨胀,这期间加息滞后于物价上涨,导致每轮通胀中均出现持续一年以上的“负利率”。2003-2010年,一年期存款实际利率的月度算数平均值为-0.5%;一年期实际贷款利率为2.5%。

  2、长期低利率政策“四大危害”日益显现。

  长期的低利率水平固然对刺激消费与投资,提高出口竞争力等有重要作用,但也造成经济和金融运行的种种扭曲,负效应日益明显。

  一是造成投资无序,使经济增长处于粗放、低效状态。过低的融资成本不仅刺激投资增长,还使那些投资成本过高或收益率过低的项目也可立项并获得投资,也使贷款方没有压力去降低成本和风险,从而导致投资高增长的同时投资效率下降。而且在宽松的资金环境下,产业部门和企业难以实现优胜劣汰,从而阻碍了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的调整。低利率为投资拉动型经济增长提供了融资条件,也促成了经济增长的低效、粗放状态。

  二是造成个人补贴企业,加大了消费与投资的比例失衡。按照2011年6月末数据,居民存款占全部存款比重42%,非金融企业占37%,居民贷款占全部贷款比重仅25%,非金融企业占75%。人为压低存贷款利率就造成存款人补贴贷款人,居民补贴企业的现象。

  此外,受利益驱动,商业银行贷款也“嫌贫爱富”,能获得贷款进行投资和投机的往往是大型企业和富裕阶层。低收入阶层缺乏理财渠道,而且需要预防更多的困难和不确定性,储蓄方式主要是银行存款。低存款利率最终造成向低收入群体吸收存款,再用低贷款利率贷给大型企业和富裕阶层,从而导致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

  三是导致投资、信贷“双膨胀”,加剧经济波动。一方面,过低的融资成本极大地刺激企业的投资需求,尤其是出现“负利率”时,借到一笔贷款实际上相当于获得一笔相应的收入,这就造成企业资金需求非理性膨胀,并形成诱发信贷膨胀的“资金陷阱”。另一方面,低利率会影响资产估价和现金流等,从而影响商业银行对风险的评估,降低银行风险意识,导致银行在贷款投放上更为激进。2003年以来投资信贷“双膨胀”不仅加剧了短期经济波动,还加大了通胀压力和金融风险。

  四是低利率加剧流动性过剩,促成资产价格泡沫。近几年,流动性过剩及其带来的资产价格泡沫问题日益严重,过低的利率水平是其重要成因。在货币供给内生性强的情况下,低利率极大地刺激货币需求,导致货币信贷规模大幅膨胀。同时,低(负)利率还驱使企业和居民进行高风险的投机活动,造成资产价格,尤其是房地产价格过度膨胀,直接威胁到我国经济和金融的稳定。

  破除低利率政策调整的三重悖论

  1、破除“低利率”与“高储蓄、低消费”的悖论。

  有人担心提高存款利率会加剧我国“高储蓄、低消费”现象。这一认识似是而非。

  首先,存款利率变动对消费的替代效应较弱。我国“高储蓄、低消费”现象背后有着深层次原因。国民收入分配在政府、企业和居民间失调,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拉大以及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等使我国居民的消费能力和消费预期受到双重限制,造成“高储蓄、低消费”,而人口红利期这一阶段性特征更是对其形成强化。

  “高储蓄、低消费”是体制、机制和发展阶段等多重因素造成的,因此我国消费和储蓄对利率变动并不敏感,实证分析证明我国消费、储蓄与存款利率的相关性和弹性均很弱。

  其次,存款利率变动对消费还存在收入效应。收入是消费的来源和基础,是影响消费的最重要因素。提高存款利率可以增加居民的利息收入,有利于扩大消费。

  再次,提高贷款利率可以降投资,从而推动投资和消费比例关系调整。实证分析显示,我国固定资产投资对利率的敏感性也偏弱,但其利率弹性和相关性较储蓄和消费要显著得多。提高利率是避免投资过快、低效增长的必要条件,因为面对廉价的资金,微观主体的投资冲动很难遏止。

  2、破除利率、汇率和资本自由流动的“三元悖论”。

  三元悖论是指本国货币政策的独立性,汇率的稳定性,资本的完全流动性不能同时实现,最多只能同时满足两个目标,而放弃另外一个目标。因为我国经济外向度高,且经常项目下可自由兑换,所以尽管资本项目下人民币兑换严格受限,但国际资本仍可通过经常项目或外商直接投资等渠道进入我国。

  基于三元悖论,在资本流动性难以控制的情况下,我国金融调控选择了在一定程度上放弃货币政策独立性来换取人民币缓升值。为避免刺激热钱流入和加大人民币升值压力,近年来我国利率工具基本被搁置,当加息时不敢加,导致货币政策出现系统性失误。

  首先,人民币升值问题具有浓厚的政治色彩,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屡次据此对我国施压,美国更是不断以“列为汇率操纵国”来威胁和敲打我国。在人民币汇率问题政治化、情绪化后,我们很难达到令国际社会和国际金融市场合意的人民币升值幅度。在利率和汇率之间,我们选择更为受制于人的汇率,而非以我为主的利率,其结果就是金融调控被美国牵着鼻子走。

  其次,中美利差与热钱流入、加大人民币升值压力没有直接关系。中美利差变化与NDF市场人民币升值预期相关性并不显著。具有很强投机性的国际游资进入我国投机套利不会满足于待在银行赚取有限的利息,而是进入投机潜力巨大的股市、房市等,从中渔利。

  再次,我国低利率有利于企业扩大出口,刺激资产价格膨胀,激发热钱流入的兴趣,进一步强化国际收支“双顺差”,从而加剧人民币升值压力。以低利率来对抗人民币升值压力和热钱流入,适得其反。

  因此,在利率调控上,要从国内经济运行需要出发,不能囿于“三元悖论”,利率调整不能被热钱和升值压力束缚住手脚,应通过适度加快人民币升值和打击热钱来为国内利率调整争取空间。

  3、破除加息伤害经济增长的悖论。

  我国利率政策的调整是相机抉择的过程,需要综合考虑物价变动、经济增长和金融稳定等多重目标。在最近三轮通胀导致“负利率”时,加息均迟迟无法成行,担心加息会损害经济增长可能是决策层的主要顾虑。

  这一认识也经不起推敲。一方面,低利率助长的是粗放式经济增长,而这样的增长方式恰恰是我们需要改变的。通过牺牲速度来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必经的阵痛。为实现经济转型,我们需要提高对经济增长减速的容忍度。另一方面,如果利率水平的调整只是由低(负)水平回归到中性水平,加息对经济增长的“杀伤力”就不会很大。中性的利率既不是从紧,也不是宽松,对经济增长既不刺激,也不抑制,不仅有利于维护与适度经济增长相适应的通胀水平,也有利于市场机制发挥资源配置作用,推动经济结构调整。

  适时适度加息,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

  1、选择合适时机适度自主加息,改变存款负利率状态。

  截至今年7月末,我国存款负利率现象已持续18个月,由于物价保持高位,通胀压力犹存,如果年内不加息,“负利率”持续时间将超过两年。长期负利率会带来经济运行的扭曲并积聚金融风险,而且名义利率长期保持低位也是对利率工具本身的弱化,一旦需要降息,根本没有足够的空间,名义基准利率降到零后,很快就会进入“流动性陷阱”。为此,需要选择合适的时机,适度加息,缓解负利率。加息应小幅、渐进,为减小对经济的冲击,可选择不对称加息,只上调存款利率,贷款利率暂不上调。

  2、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逐步将加息预期转变为市场定价。

  从国际经验看,利率市场化进程的推进将是提高利率的过程。“十二五”是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重要机遇期,要争取取得明显突破。目前我国尚未实现市场化的主要是人民币存贷款利率,逐步取消存贷款利率管制是未来利率市场化改革的主要内容,也是最为艰巨的挑战。

  利率市场化改革目标的实现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在条件尚未成熟时贸然放开人民币存贷款利率,其结果可能是金融动荡乃至金融危机。现阶段,我国金融市场发育还不够完善,存款保险制度尚未建立,监管机制仍需改进,这决定了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不能大跃进,要依照“逐步渐进,试点推进,区别对待”的原则有规划、有步骤地循序渐进。

  当前可逐步放开贷款利率的下浮空间,同时允许存款利率向上浮动一定幅度,存款利率上浮可首先在具备了财务硬约束条件的金融机构中试点。为避免过度竞争,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需要加强金融监管,协调商业银行定价行为,防止利用不正当手段开展竞争。对中小金融机构采取必要的支持措施,可对其设立一个3-5年过渡期,给其必要的资金支持及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