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场神话”不欠理由、只欠程序


  近日,湖北十堰女副市长张慧莉的简历在网上曝光,简历显示其在14岁时参加工作,17岁时入党。网友质疑称“未满15岁参加工作,那不是使用童工吗?”十堰市组织部相关人员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张慧莉14岁时顶替其父亲参加当地粮管所工作。(1月5日《华声在线》)

  近年来,不时有“官场神话”出现在公众的面前,刺激着公众的神经。

  范洁,2008年参加工作,2011年已成为荆州市江陵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滩桥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短短的4年时间,就从一名刚刚毕业的大学生一跃成为一名副处级干部,演绎一一则4年4个台阶的“官场神话”; 闫宁,在2006年到2009年的三年时间内,就从一名普通工作人员跃升为副县级,实现了4级跳,一年多以后,又荣升为邯郸馆陶县县长,成为可与湖北省宜城市市长周森锋相媲美的“史上最年轻县长”,演绎了一出“官场神话”。虽然闫宁已知难“病退”,但是,其演绎的“官场神话”并不会因素而消失。相反,他把这则“官场神话”进一步深化了,又演绎了一出更加神奇的“官场神话”;胡纯玉,在晋升湖北洪湖市副市长之前,只不过是一所小学的研究室主任,可能连股级也不是,但是,却一跃成为一名副处级干部,堪称超级“官场神话”。

  诸如此类,还可以举出很多很多。

  问题是,面对这些令人惊叹、让人称奇、叫人难以置信的“官场神话”,当地党委、政府、组织部门,似乎都有十分充足的理由。范洁的晋升的理由是,符合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程序规范,群众公认度较高;闫宁的理由是,工作能力强;胡纯玉的理由就更加充足了,代表的推选。

  只是,这些“官场神话”隐含的某些疑问,却很难让公众释怀。因为,从这些年来各地公开选拔作用干部的条件来看,都设有这样一个条件,那就是必须在下一级工职务岗位上至少工作两年以上,且必须是实职,不是虚职。如果不是实职或低一个等级的干部,还必须附加一些其它条件,如文凭、职称、研究成果、工作年限等。否则,就不具有报考条件,不能参加应聘。那么,为什么范洁之类在某一职务岗位上仅仅干了一年甚至不到一年就能快速提拔,且连续提拔呢?这岂不对那些参加公开招聘的同志不公吗?既然如此,为什么在公开选拔干部时,不干脆取消在下一职务岗位上任职时间这一条件呢?干部选拔作用到底是因人而定还是因岗而定呢?

  再回到张慧莉任职问题上,14岁就能顶替父亲参加工作了,这样的“红小鬼”,在和平年代是否合适呢?即便她顶职时相关法律还不够健全,也不至于14岁就可以参加工作吧。她的顶职是否存在暗箱操作和严重违法问题呢?对一名连最起码的法律意识都没有的干部,还作为“人才”来培养、来使用,是否也符合干部选拔任用的相关规定呢?又会给公众带来怎样的负面影响呢?

  我们知道,用什么人,不用什么人,党委、政府、组织部门都是有理由的。没有理由,也不可能出现这么多“官场神话”。但是,是否符合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呢,可能就很难说了。前面所举出的这些例子,可以说没有一个在程序上是能够让公众信服的,也没有一个是可以把操作的具体程序公布于众的。也正因为如此,不管有关方面如何解释、如何把理由说得感人肺腑,也不可能让公众信服、让公众认可。

  我们所以把范洁之类的提拔任用说成是“官场神话”,就是因为他们的提拔任用,缺的不是理由,而是程序,一个在法制环境下最最重要、最最关键的环节。没有程序的公开、透明、公正、公平,再好的理由,再多的理由,也是不能令公众接受的,也是不符合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的。

  法治政府,首先是用人问题上的合法、合规。人的使用合法、合规、公开、透明了,其他工作自然而然也就符合法律规范了,法治政府的基础也就扎实了。这个环节存在问题,法治政府就只能是一句空话。

  这既是经验,更是教训,既是常理,更是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