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世纪末开始,中国知识界的先觉者开始探讨在中国建立宪政以摆脱制度性无出路的困境,但却忽视了一点:从制度建设的角度来看,新闻自由、出版自由、言论自由是实行宪政和民主的必要条件。美国宪法是在孟德斯鸠所设想的三权分立理念下制定的,这种分权制衡在美国能如此娴熟地被政治家所运用并得到美国人民普遍的理解和支持,与美国当时的新闻自由、出版自由以及言论自由有密切关系,是这种自由的言论环境养育了美国人的公民意识,使他们对权力制衡的必要性有所了解,
而观诸中国近百年数度立宪、最后还是无法摆脱有宪法之名,却无宪政之实的政治困境,就与中国没有充分的新闻自由有直接关系:北洋军阀统治时期,政客可以用暗杀手段伤害记者以侵犯新闻自由;国民党统治时期则以书报检查制度侵犯新闻自由。没有新闻自由,政府与议会则很容易达成利益共谋,不掌握军权的议会只能堕落为政府的附庸。中国的现实就很能说明问题:政府与人大这两大权力之间之所以屡屡达成利益共谋,人大只能堕落为政府的附庸,就与中国媒体只能被迫扮演“党的喉舌”这种角色有直接关系。这样的媒体,除了宣传功能之外,丝毫不具备媒体应有的监督功能。
媒体的监督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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