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很辛苦”咋成了索贿理由?


“工作很辛苦”咋成了索贿理由?

  

  刚升任正处级正职一个月,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原副县长林山,就因3年前在副县长位置上向开发商索要30万元“好处费”被扳倒。随着开发商潘某被查办,林山从菜场知青奋斗30多年的官场之路也走到了尽头。此事的发生还要回到2006年,林山担任副县长时,因贪念埋下的“祸根”。在该县第一集贸市场的拆迁过程中,林山对负责开发经营该市场的潘某说起拆迁工作很辛苦、难度很大,让潘某能有所表示。(2012年10月14日法制日报)

  真是开“国际”玩笑。我们先不用说,一位曾经有过索贿劣迹的副县长是如何走上“正处级正职”的。单就其当年任副县长时的“索贿理由”,就让人觉得不但是可笑,而且是可耻之极。因为拆迁“工作很辛苦”、“难度很大”,便向开发商公开要求“有所表示”,真不知道是“累”糊涂了,还是头脑哪根筋搭错了。如此明目张胆,令人瞠目。

  干工作,就得有“报酬”?按劳取酬,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方面。但是,在某些人的眼里和潜意识里,似乎,将“干工作”与“拿报酬”简单地划上了等号。包括一些官员,有时也摆不正“工作”与“报酬”的关系,总认为工作不能白干,事情没干多少,但手伸得很长。前文提及的这位贪婪的副县长,居然在分管拆迁安置工作中,也不忘谋得一些“好处”,授意开发商“有所表示”,并冠冕堂皇地说是因为“拆迁工作很辛苦、难度很大”。这种赤裸裸的索贿行为暴露出的是其头脑中异化了的“价值观”、“利益观”。其实,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拿了国家俸禄,就应该无条件为党负责、为民尽责,对于一些突击性的工作,就不应该讲价钱、谈条件,更不应该伸手向商人老板索要。一个官员,将钱看得太重,将手伸得太长,迟早会“出事”。

  不检点,咋还被“提拔”?干部不能带病提拔、带病上岗,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保持干部队伍纯洁性和先进性的内在要求。但是,有些时候,个别地方,少数干部平时不能严格要求自己,不能模范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不检点,不廉洁。按理说,对于这样的干部,是不应该被“提拔”、被“重用”的。但是,由于这些干部平时很善于伪装,或者说很擅长钻营,反而屡屡被“提拔”。前文提及的那位第一次索贿因“工作很辛苦”的副县长,居然就被“提拔”到了正处级正职,而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其上任后,还振振有词地表示:“在新的岗位上,一定牢记使命,加强学习,增强能力,忠于职守,勤奋工作,严以自律,廉洁奉公,不辜负全县人民的期望。”因此,在干部调整,特别是在提拔任用之前,各级各地党委组织部门以及纪检监察系统,必须严格考核、严格把关,对于干部评价“既要听其言,更要观其行”,从而真正将那些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选拔上来,不给投机钻营者得利,不让不检点干部升职,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有权力,就可以“滥用”?干部不论大小,都有着一定的权力。作为父母官,其权力是人民赋予的,理所应当用手中的权力为人民谋利益。然而,不断膨胀的贪欲和扭曲的价值观,让个别官员将手中的权力变成了为自己敛财的工具。权力“滥用”、钱权交易的后果,是使整个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转受到干扰和阻碍,激化社会矛盾。因而,必须杜绝权力被滥用现象,真正让干部手中的公权力回归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正道上来。而要避免钱权交易,就要切实落实公开、公平、透明原则以及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必须规范领导干部的权力运行过程,尤其要加强和引进群众监督、社会监督以及电子监察等信息化手段,从根本上遏制权力被“滥用”。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时刻保持头脑清醒、立场坚定,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和关键时候,不动摇、不迷糊,始终保持清正廉洁,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立好德,做好人,为好官。

  (倪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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