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承认双重国籍之四惑


  目前,围绕修改国籍法形成的热议仍在继续。现就不承认双重国籍之四惑,作一简要分析:

  惑一:“中国同美国一样不承认双重国籍”

  简单地说,美国没有明确的不承认双重国籍的法律。实际上,美国不管你是否有其他国籍,只承认你有美国国籍。有没有其他国籍,是美国公民的个人自愿和选择,美国并不承认也不理会。美国原则上不鼓励、不承认、不追究公民有其他国籍。美国公民父母在其他国家生的孩子,可以有双重国籍。对美国以外出生的其他国家移民,归化入美国籍并不强制放弃原有国籍,主要看原国家的法律规定如何。不论放弃其他国籍,还是放弃美国国籍,前提是自愿。比如,犹太人、印度人、加拿大人,台湾人等,都可以入美国籍,同时保留原国籍。美国法律不要求也不追究有双重国籍的人必须放弃这个或者那个国籍。对于有双重国籍的美国公民,如果要得到美国的境外公民保护,避免外交麻烦和国籍冲突,美国要求其出入境必须持美国护照。

  由此可见,美国的不承认双重国籍,是只承认其公民的美国国籍,不鼓励、不承认、不追究其公民有其他国籍;中国的不承认双重国籍,是不承认海外公民生来就有的中国国籍,只承认海外公民加入的其他国籍。两者有本质的不同。美国以自愿、不强制为前提,体现开放、灵活、务实的原则,没有什么入籍他国即自动放弃美国国籍的规定。放弃美国国籍,必须自愿,并办理手续。而中国却是不讲道理,不管公民意愿,只要入籍他国,就只承认其外国国籍,按“自动放弃中国国籍”对待。两者之间,除了中文字面相同,内容恰恰相反。

  惑二:“不承认双重国籍有利于海外华人融入当地社会”

  当谈及不承认双重国籍,有利于海外华人融入当地社会时,印度尼西亚排华中死难的三十多万华人同胞白骨成山,还在异国他乡,呼天不应,唤地不灵,魂无归处。历史已经证明,不承认双重国籍,不但没有起到避免其他国家排华的作用,反而助长了印尼等国家排华的气焰。

  众所周知,印度尼西亚等国家排华,直接原因其实也并不是因为中国移民有或者没有中国国籍,而是因为他们中的一部分受新中国和中国革命的影响,在当地从事国情和法律不允许的社会活动。近年来,印度尼西亚也已经承认了双重国籍,进一步说明双重国籍不是印尼排华的主要原因。

  在美国、加拿大等现代国家生活的华人同胞非常清楚,西方社会反对各种歧视,实际上根本没有人关心中国移民是否还有中国国籍。在西人和当地政府眼里,不管中国移民有没有中国国籍,你都是中国人。换句话说,你能不能融入当地社会,与你有没有中国国籍,放弃没放弃中国国籍,几乎毫无关系。从来没有听说过哪个华人移民由于还有中国国籍,而影响或妨碍了其个人或者家庭融入当地社会。

  惑三:“承认双重国籍会为贪官外逃打开大门”

  贪官外逃,是由于中国承认双重国籍吗?恰恰相反!正是由于中国只承认外国国籍,一旦贪官们加入外国国籍,他们就等于“自动放弃中国国籍”,永远不再受中国的法律制约,因此,才鼓励刺激了贪官们纷纷逃向海外。

  如果中国承认入籍他国的海外华人还是中国公民,中国国籍就将成为贪官们头上摘不掉的紧箍咒。不管贪官加入哪国国籍,未经批准不能退出中国国籍,中国就还有制裁他的法定权力,跑到天涯海角也照抓不误。果真如此,请问贪官们还会以为入了他国国籍,就可以高枕无忧一走了之吗?他们还会一拿到外国护照,就有恃无恐地享受从国内搜刮的民脂民膏吗?

  惑四:“不能让入籍他国者脚踩两只船好处两头占”

  一些心胸狭窄者,担心一旦承认双重国籍,海外人才大量回归,会冲击自己的既得利益,因而,讥讽海外华人要求承认双重国籍是想“脚踩两只船,好处两头占”。还有些一向以盘剥折腾海外同胞为业者,把取消海外华人的中国国籍,看作是生财之道,或是对海外华人入籍他国的政治报复,极力扭曲贬低承认双重国籍的呼吁。

  众所周知,海外华人要求祖国承认自己原有的中国国籍,首先是因为自己生来就是祖国船上人,拥有出生国籍是公民与生俱来不可剥夺的权利。其次,是因为自己与祖国有千丝万缕的血肉亲情联系和纽带。此外,还有回报祖国、探亲、投资、工作、生活、学习、就业、创业等各方面的实际需要。

  说到海外同胞想通过拿回中国国籍得到什么个人好处,实在是低估了海外华人的爱国情怀和素质。国内真有什么特别的好处,值得海外同胞万里迢迢跑回去“占”吗?对于绝大多数海外同胞来说,能够得到祖国母亲的认同,能够自由回到祖国大家庭的怀抱,比起免除护照签证那点方便,重要得多。况且,驻外机构若颁发海外华人公民身份证也不会免费,海外同胞未必会因此少纳贡。更加频繁地回国,还意味着把更多的血汗积蓄带回祖国,对国内的经济发展,也是更大的贡献。至于为祖国提供赈灾慈善捐助,海外同胞与祖国人民血浓于水,恢复中国国籍后,只会更多更多。那些小肚鸡肠的权贵们,对民族大利视而不见,还好意思散布什么“好处两头占”之类的酸言醋语,显得多么鼠目寸光薄情寡义。

  海外华人是中华民族复兴的伟大力量。修改国籍法,恢复海外同胞的中国国籍,对国家、对民族,功德无量。“周公吐哺,天下归心”,一旦中国政府顺应海内外民意,拨乱反正修改国籍法,取消不承认双重国籍的“逐客令”,展现出“地无四方,民无异国”海纳百川求贤若渴的胸怀和自信,五千万海外华人将会跨越万水千山回报祖国,再现辛亥革命和抗日救亡时期空前的爱国热情,以主人翁姿态为民族复兴贡献聪明才智,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成为华夏各项建设包括现代政治文明建设的强大生力军。

  相反,五千万海外华人及其子子孙孙与祖国渐行渐远,黄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国籍法不改,中华民族自断海外臂膀的创伤势将恒久不愈,留下亲痛仇快万劫不复的悲哀。

  国家公民乃现代国家之根本、国家之主人。母亲弃儿弃女,世人不齿。将国家最宝贵的海外人才资源,自动割让与他国,无异于丧权辱国。海外同胞放弃中国国籍可以自愿,但不能自动,应该成为国籍法修改的重要原则。在全球各国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吸引争夺移民人才的今天,合法移民应该谋求输出国与接收国互利双赢。中国只需修改国籍法,即可陡增五千万海外公民,人才资源流失的最大亏损国将一举转变为人才资源回归的最大收益国,天下为公民族复兴的大潮将变得更加波澜壮阔,何乐而不为之?机不可失,失不再来。与时俱进,时不我待。愿海内外有识之士同为修改中国国籍法鼓与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