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自由先于经济发展


政治自由先于经济发展

 

高合新

一个国家政治制度的优劣并不在于其国民平均拥有财富的多寡,而在于其国民的政治自由权利是否能得到真正充分的享受  ……  
     
已故美国哲学家与政治理论家约翰·罗尔斯先生,对政治自由作了详细的理论框架,其论著《政治自由主义》之所以能在全球得到高度的重视,关键在于它是一部人性化的巨著,该书的核心信念是 政治权利与基本公民自由的神圣性。为了弘扬政治自由主义文化精神并希望能在中国扎根结果,主编刘东先生不遗余力地终于在20001月完成了本书的翻译工作并出版发行。在该书的扉页主编写道:“惟愿认同此道者日众,则华夏一族虽历经劫难,终不致因我辈而沦为文化小国。”可见编者之用心良苦!
    
中国是一个彻头彻尾的且在国际社会中毫无疑义的极权政治化国家,尽管在发展过程中有其进步的可取之处,但从人类社会应具备的基本原则观察,该社会满目疮痍,糟糕透顶。半个多世纪以来,那些接踵而来和铺天盖地的政治运动早已令国人应接不暇并感到疲惫不堪,使本来就十分脆弱的身心屡次受到极度的伤害,政治恐惧感让国民惶惶不可终日,法律赋予人们的政治自由权利随时可能受到威胁并遭到令人难以置信的剥夺。我们需要面包,但我们更需要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了公民享有的六项政治自由权利,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但中国公民的权利是否得到了真正的实现?不可思议的是,这些仅仅是写在纸上的权利,人们真正的权利非但没有实现而且在大幅度的紧缩。中国改革开放二十余年,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确实得到提高,但国民的正义感和道德水准却在急剧下滑。尽管许多仁人志士进言建设美好和谐的社会,可最终还是以“持异议者”的“罪名”被打进牢笼。孙悟空的赤诚不但不能让糊涂的唐僧理解,而且紧箍咒使他无法继续与猖狂的妖魔鬼怪作斗争,于是导致本来布满荆棘的西天取经的道路更加艰难险阻也就不足为怪了。
    
在国民党统治时期,其政府施行了严格的新闻检查制度,对新闻记者的采访、报刊文章的发表等实行严格制度,凡不符合政府需要的一律不得发表,其结果是人民对政府的监督权无法实现 ,知情权受到了极大的限制,于是政治腐败也就因此而泛滥不堪,弄得哀鸿遍野、民不聊生,最终导致其统治的灭亡。在当今的中国社会里,虽然媒体也是为政府、为执政党服务,同时也采取了一系列更加严格的审查制度,但随着网络世界的进一步发展,人们相互之间传递信息的程度并不因政府的强制宣传而在不断加大,而是人们的自觉自愿行动,且更加具有真实可靠性。但令人质疑的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六项政治权利,在偌大的中国能确真实现的有无?我想,就一个言论自由都不能勇敢笑纳的政府,或要严加封锁,甚或秋后算帐,无情打击,那种大谈法律赋予国民其它政治自由权利不就是“脖子上绑着绳索”的一句空话么?
    
政治自由是每个人在人类社会中享有的不可剥夺的权利,它的充分实现是经济发展的前提。换句话说,如果人们的政治自由无法实现,那么人类对于经济上的追求也只不过是蚂蚁搬家而已,甚至会更加糟糕。
   
人类社会的本质应该是“自由而平等人的联合体”,在自由平等基础上建立的社会制度,一定是世界上最优越的民主社会制度。这正是我们的坚定信念和不懈努力的目标!


                                                                 2006511日星期四    中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