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政收入、社保、IPO、税收征管、贪官落马”的点评


——我的新浪微博精选(十月版)

◆媒体称:。财政部近日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今年前8个月财政收入增长10.8%,较去年同期回落20.1个百分点,其中税收收入增幅同比回落19.4个百分点。【评】是“放水养鱼、应收没收”?还是去年的四万亿“翘尾”所增加的税收在今年就没有了?我看到的是:今年各地收税的力度大于往年,不是应收没收造成的。

◆媒体称:全国社保基金理事长戴相龙12日在天津达沃斯论坛期间表示,全国社保基金投资运营11年来,年投资回报率保持在8%左右。【评】如果不是过去欠账太多、窟窿太大;如果不是公务员、事业单位的人不交社保但还拿退休金;如果、、。这样的收益率我还是认可的。现在的状况是,收益再大、用处也不大。

◆媒体称:企业IPO,就是在全裸出镜。在公开的放大镜中,企业身上任何一个弱点,都会被快速捕捉,成为致命伤口。尤其是那些“与魔鬼做交易”的人。【评】做“实体企业”就像在画“平面几何”,企业融资上市要按照“立体几何”的思维方式考虑问题。在资本市场的海洋里,个头不是最大的鲨鱼才是“老大”。

◆国税总局近日下发急件《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情况检查的通知》,紧急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工商户税收征管情况检查。《通知》特别要求重点检查各地是否严格依照依法征税、不收过头税,以及是否存在突击收税、强制预缴税款等违规征税行为。【评】不看广告看“疗效”。但收进来的钱很难“吐”回去。

◆国务院近日对外发布了《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44号)称:稳步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逐步将转让技术专利、商标、品牌等无形资产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评】营改增的范围越来越广了,看来,营业税以后基本没有了,改革后企业的名义税率不会增加,实际税负会增加一些。

◆媒体称:北京地税局和工商局近日连发两文,规定只有几类情况允许按照偏低计税依据征收,包括所投资企业连续三年以上亏损、因国家政策调整的原因而低价转让股权,将股权转让给配偶、父母等。【评】此文件有“一刀切、越权解释”,擅自规定的“嫌疑”。因为,税法是由立法、执法、司法三部分组成的。

◆媒体称:奢侈穿戴频致贪官落马,纪委组织学奢侈品知识。北京市纪委某干部说:“以前出现过这样的情况,要不是受贿人自己交代,我们很多纪检干部可能并不知道一副眼镜架也有几百万的。”【评】官员因穿戴奢侈品被法办的人还是少数,属于“虾米”级的基础干部,属于“要脸不要命”的人,所以,该抓就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