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问题”保代“扫地出门”


  仅仅五个月之后,第二家遭到深交所公开谴责的创业板公司万福生科又“闪亮”登场。这家去年11月份才在创业板挂牌的上市公司,为了“提升”中报业绩,不惜通过虚增营业收入、虚增营业利润的方式“打肿脸充胖子”,继而实现了“扭亏为盈”。因此,该上市公司与其高管遭到监管部门的公开谴责完全是咎由自取。

  在对万福生科的公开谴责决定中,深交所认定其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与重大遗漏”的措辞明显太过于“温柔”。其实,万福生科虚增营业收入与利润的行为,属于典型的财务造假,其恶劣程度与当年的银广夏财务造假案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其生产线长时间停产而不披露,则属于恶意隐瞒不报。从这个角度上讲,深交所一“谴”了之的处罚方式,其象征意义更浓厚。

  在万福生科身上,再现了保代“荐而不保”的一幕。作为平安证券的保荐代表人,吴文浩和何涛既是万福生科首发时的保代,亦是挂牌后持续督导期间的保代。但在两保代持续督导的眼皮底下,万福生科上演了财务造假的丑恶闹剧。作为保代,两人又是如何“督导”的呢?实际上,两保代保荐的企业上市后“业绩”出现变脸的远非万福生科一家。如由何涛保荐今年3月份登陆创业板的同有科技,业绩“变脸”比别人“翻书”还快;吴文浩担任保代的金禾实业,上市仅一年,其业绩便开始滑坡。当几乎所有的业绩“变脸”新股都将客观原因作为“挡箭牌”时,难道保代在其中不应承担任何的责任吗?

  据不完全统计,自2009年修订后的《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共计有5家券商、16名保荐代表人被出具警示函,10名保代受到3-12个月内“不受理保荐代表人负责的推荐”的惩戒,另有4名保代被撤销资格。对于保代与保荐人的处罚,与近几年业绩“变脸”公司层出不穷的现实相比,无疑存在较大的差距。就像万福生科两保代此次被通报批评一样,所谓的严惩与追责,更多的像走过场。

  对于某些新股而言,不挂牌不“变脸”,上市成功就“变脸”已成业内的“潜规则”,此事实也意味着保代的某些保荐行为,已无法为市场、为投资者起到真正的把关作用。而且,因为业绩“变脸”之前呈现出“高增长”导致新股高价发行,一旦露出真面目破发就不可避免,进而给投资者造成较大的损失。而在这些“问题”公司的背后,无疑都有一个或两个“问题”保代的身影。

  前不久证监会主席郭树清表示对股市下跌监管部门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笔者以为,对于新股频现的业绩“变脸”现象,监管部门同样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至少,在对相关保荐人与保代的监管上,监管部门并没有做到严惩。事实上,如果说对造假上市行为,监管部门囿于《证券法》的规定无法责令相关上市公司退市的话,那么,对于“问题”保代与保荐工作出现重大瑕疵的券商(如平安证券保荐胜景山河),撤销其保荐资格的权力可握在其手中,但我们看到更多的,是“隔靴搔痒”式的追责。不将“问题”保代与保荐人“扫地出门”,今后市场上如果再次出现“百隆东方第二”、“珈伟股份第二”,投资者不应感到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