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12月7日,加拿大政府批准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简称中海油),以180亿美元收购加拿大尼克森公司的申请后,9日中国万向集团以2.6亿美元赢得美国电动车电池制造商A123的竞购,而四川汉龙集团对澳大利亚矿企桑德斯的收购手续本月也正处于最后阶段,这些都显示着中国海外投资规模正在急剧扩大。
然而,由于近段时期以来全球投资保护主义的持续升温,华为、中兴、三一、中国五矿、中粮等中国企业海外投资频频受阻,一些承包工程公司甚至在海外市场出现严重亏损。因此,在鼓励企业走出去的同时,还必须警惕他们要提高风险防控的能力。
为何乐于“走出去”
今年上半年,我国境内投资者共对全球117个国家和地区的2407家境外企业进行了直接投资,累计实现非金融类直接投资422.2亿美元,同比增长52.8%。值得关注的是,在对外投资中,并购数量大幅增加,上半年共完成60起海外并购交易,同比增长22.4%,涉及金额194.20亿美元,同比增长23.8%。
为什么中国企业乐于走出呢?总的来说,有以下两个方面的原因:
一方面,这种趋势来自于我国企业和投资目标国能实现双赢的潜力,中国企业“走出去”有诸多的益处:一是到境外投资,能够得到发达国家的品牌或前沿技术,这是突破在国内激烈竞争的关键因素;二是将那些高附加值的生产、经营活动放在欧美等发达经济体国家,成本更低、回报却更高;三是在经济危机中资产价格大打折扣,但人民币对外币却是持续升值的,使得在境外资产更加具有吸引力;四是在当地进行劳动密集型产品的生产,或收购当地企业或开办自己的企业,是捍卫市场份额的重要途径,产品在当地生产消费,附加值也会更高。
另一方面,当前无论从国内还是国际环境来分析,都有利于企业“走出去”。从政策方面看,近年来国家大力推动企业“走出去”,并出台了相应的鼓励政策措施,其效应开始陆续显现出来;从市场角度看,金融危机、欧债危机前景未明,全球经济普遍复苏乏力,这为中国企业走向海外带来了更多的机遇;此外,中国企业的竞争力也在不断提高,具备了开拓国际市场的意愿,成为企业“走出去”的内在动力。
各种利于走出去对外环境促使海外投资的规模不断扩大,从2000年国家实施该战略到现在已经是第12个年了,中国从一个外国直接投资的接受大国变为了对外直接投资的大国。
遭遇投资壁垒
根据联合国贸易和发展组织发布的一份全球投资趋势监测报告显示,2003年之前每年全球各国出台的投资政策中,大约有90%的政策是促进投资自由化的,但到了2010年却有大约30%的政策则变成了是进一步规范管理的。今年上半年出台的新政策中,这样规范管理的政策占比大约是27%-28%,包括对原有鼓励投资领域进行限制,或有选择地开放,或收紧审批政策等。
近两年,以美国为首发达国家多次以威胁国家经济安全为由,使中国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海外资产并购频频受阻,中国对美国历年投资存量仅为23亿美元,是美国外资直接投资存量的千分之一。
11月28日,三一集团关联公司罗尔斯公司(Ralls)起诉美国总统奥巴马和美国外资投资审查委员会(CFIUS)一案,在美国本土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方分区法院举行庭审,讨论法院是否对此诉讼具有管辖权,但法院当天并没有给出相关的结论。而加拿大政府虽然批准了中海油的收购申请,但由于尼克森的资产广泛分布在加拿大、墨西哥湾、英国北海及西非,仍然需要美国政府审批,这将是中海油面临的最大风险。
而深处债务危机困扰的欧盟对中国企业大量进行海外并购也深感不安。近期,欧盟有意效仿美国于1975年成立的外国在美投资委员会,打算设立一个新机构,负责对外企投资或收购本国企业、以及潜在的对国家安全构成威胁的行为进行审查,必要时也可能加以阻止。
此外,各个新兴市场也对中国举起了投资保护大旗。2009年,印度政府修订并限制外国企业在国防、通讯、航空等领域的参与程度;2010年,澳大利亚议会通过新立法,收紧对国外投资及可转换债券的管理,这是自澳大利亚限定15%的持股上限以来得又一次规制行动。
其实,除了全球兴起的各类保护主义,中国企业海外投资本身也是存在风险的。
面临各类风险
在中国企业海外投资活的大幅增长的情况下,很多企业也跃跃欲试,但企业应该结合自己的长期发展战略要求来进行,而不要因为目前海外市场低迷而匆忙做出决定。同时要警惕各类风险,避免损失,如投资环境风险、财务风险、声誉风险、战略风险、运营风险、合规风险等。
对于国有大型企业而言,其具备了完善的财务制度以及经验丰富的顾问团队,因此风险往往更多存在于与外部投资环境的融合上。这种环境风险包括与当地政府的沟通是否顺畅以及当地员工与被并购企业员工是否能够尽快融合。这就需要企业在海外运营准备阶段,对当地文化环境需要有更深的了解。
对于民营企业而言,财务风险则显得尤为突出。由于缺乏海外并购经验,民营企业经常对被投资企业财务报表过分倚重,但却疏忽了事前的详细调查,无法了解被投资方高估的资产与盈利预期、或刻意隐瞒真实负债与有负债的状况,从而导致中国企业实际承担的投资成本,往往大大高于协议支付的成本。
除公司层面上的战略风险、运营风险外,还有由于中国政治体制的特殊性及“中国威胁论”的影响,而有可能导致面对当地政府的一些负面态度,造成声誉风险;以及由于对当地法律法规不了解而造成的合规风险等,都是在企业进行海外投资运作时特别引起注意的。
以三一集团风电项目遭受的非正常受阻为例。其实,美国的外资审查制度及相关法律在上世纪80年代末就出台了,而且中间对此还进行了多次修正,应当是比较完善的。尤其在 “国家安全”这一方面,这些法律阐释都比较广义,只要有可能就会要求相应的海外投资停止。至于这种审查的合理性,尽管我国媒体对其充满非议,但其实是符合国际惯例的。
然而,三一集团在美国进行风电项目的收购时,并未对可能造成这种情况的风险进行有效的识别和评估。首先,Ralls公司虽为在美注册公司,但实际却受三一集团完全控制,而美国向来是用有色眼镜看待具有中资背景的企业的。其次,Ralls公司的收购案发生在美国大选年,此次收购被审查是必然。再者,CFIUS规定其审查提请是自愿的,但三一集团并未这样做,而是在遇到困难后紧急追加的这道手续,无疑增加了风险。
因此,无论三一集团状告奥巴马的诉讼案能否获胜,都是一个重要启示,即在中国企业准备对外投资时,一定要注重对潜在风险的识别、评估及采取最小化的风险减小措施。对于民企尤其如此,因为一旦有任何失利,损失都可能是巨大的。
如何对抗风险
海外投资不仅仅是当事企业自己的事情,因此如何对抗投资风险,也是需要政府、市场、商协会和企业各个方面协同努力的。
在政府层面,应建立相关的法律保障机制,如制定中国《对外投资法》,进一步加强宏观指导和监管力度,同时为企业“走出去”提供各种保护和支持;在市场和中介组织层面,应建立境外投资保险制度,如境外投资融资难等问题,大力发展金融、法律、外语、咨询等现代高端服务业,帮助企业做好可行性评估;在企业层面,应不断提高跨国经营水平,选择合适的国际化模式,科学、理性地开展境外投资合作,并建立完善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和重视人才的培养,才能不断提高跨国经营水平。
就具体怎样去降低暴露风险、规避摩擦风险,我认为可采取“因地制宜”和“柔性进入”两种可操作的方法。
所谓“因地制宜”就是在对重点国家和地区资源和能源状况进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开发规划,在根据经济状况、投资环境、产业发展及市场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投资;而“柔性进入”就是采取小份额股份购入的形式,如在矿产资源开采方面以20%的持股来保障长期供应,或者采取合资避免绝对控股,这样能减少并购敌意,为长期合作奠定基础。
在规避海外投资风险这一块,中海油近期新收购加拿大优尼科失败公司就是最好的例证。在2005年中海油收购优尼科失败后,从中吸取了教训,并对这次收购做出了很大的努力。
在竞购优尼科之前,中海油花了大量时间向收购目标表达诚意,为提出收购要约打牢基础,而没有再像之收购优尼科那样搞突然袭击。通过这样的接触,虽然尼克森董事会也以价格过低为由拒绝了收购建议,但双方之间却达成了一项协议,为后面的行动铺垫了道路。
同时,为了争取加拿大政府的支持,中海油还决定将其北美地区的总部迁到加拿大卡尔加里,保留尼克森全部员工,甚至考虑在多伦多证券交易所二次上市。并通过去年收购已经破产的油砂生产商Opti Canada的机会,结识了当地政府和联邦政府一些监管人士,熟悉了当地社会。
这些努力最终获得了回报。尼克森的股东们几乎一致同意接受中海油的收购。中海油的出价比尼克森当前股价溢价61%,而且政治氛围也比当初竞购优尼科时要友好。眼下,万事具备只欠东风,正如前文所指由于尼克森的资产广泛分布在加拿大、墨西哥湾、英国北海及西非,收购需要美国政府的审批,中海油还将持续努力。
自2008年金融危机以及随后的欧债危机以来,全球经济都受到了或多或少的影响,各国在对外资的吸收方面顾及国内的情况而采取相应的措施,这是无可厚非的,毕竟自身内部的发展是外部良好表现的基础。在这样的情况下,中国海外投资规模依然能够不断扩大,也实属不易,但不分析相应的风险盲目投资却是不行的,因为虽然做事靠胆大,然“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脚”的古训还是相当适用的,尤其在中国经济面临内忧外患必须要成功转型的时候,任何海外的失利都可能带来扩大化的负面影响,这些应当引起众多企业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