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光伏产业在即将过去的2012年当中,接二连三的受到国外贸易战的打击,许多企业纷纷面临停产或破产危机。
光伏产业的兴衰,除了在国家相关统计数据上可以直观的看到其发展状况的话,在其生产基地也可以看到直接反映行业处境的情况,大部份厂家都是处于停产或破产的边缘,苦苦挣扎。
此前的报道说,广西兴安县对外号称“太阳能光伏之都”,并宣称要打造千亿元产业园。但有人反映,兴安县太阳能光伏产业园里的所有公司停产日子多,生产日子少,每逢有领导来视察时,附近农村的临时工就会被叫到厂里穿上统一工作服,领导一走,工人们马上一哄而散。这也许是“中国式”生产一种独有现象。
可以说,在光伏产业上,各地政府既扮演了发展的“催化剂”,也扮演了“消杀剂”。全国在各地方政府主导下建立起来的各种“太阳城”和“光伏园”,超过了300个,仅千亿级产业园就达到几十个。政府对光伏产业的过度主宰,让光伏产业陷入盲目发展、过度发展的怪圈。
光伏产业在中国急速衰变的事例说明,新兴产业若没有新技术、高技术、高效益的支撑,也就难以称得上是新兴产业了。很显然,光伏产业的“新兴价值”,已被大量科技含量不高以及盲目发展起来的企业与项目消解了,所以,出现今天这样的现象,一点也不奇怪。要让光伏产业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新兴产业,就必须对整个行业进行大范围、大力度的整合,将那些名不副实的企业和技术淘汰掉。
虽然已不提倡相关行政机构干预光伏产业的发展,但政府目前还是需要扶持光伏企业,但不能没有目标、不加区别地救,尤其不能局限于对单个企业的救助。细看中央提出的五条措施,可谓标本兼治。对地方政府来说,如何按照这些要求救助光伏行业,需要认真研究。光伏产业仍然是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力量。关键是,如何通过这轮危机,找到问题症结,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问题解决了,障碍消除了,中国光伏产业还是前景美好、充满希望的。
光伏产业发展之痛 行政手段过度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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