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说“的”“地”“得”
田德邦
我说的不是“的”“地”“得”的用法有什么区别的问题。这三个助词,在过去的语法教学中,从小学开始就成为一个重点。我想说的是对这三个词用法规定的变化。
我在做中学语文教师时,国家有关部门曾一度将它们的用法统一起来,不再作什么区分,一律使用“的”。这个规定的时间应该为上世纪八十年代。其目的很明显,化繁为简,免去许多麻烦。所以,在以后的运用中,我一直习惯于规定后的用法。九十年代初期,我转行脱离了教育战线,“的”“地”“得”三个词的用法有没有新变化,不曾注意,也不曾想到。
有一次用电子邮件投稿,对方自动回复的文字中,看到编辑对来稿的要求中,有关于注意“的”“地”“得”用法的提醒,感到有些不解。上网查了一下,发现讨论这三个词用法的文章和帖子很多的。直到现在,不少人对“的”“地”“得”已作统一规定的情况并不知道或者表示质疑。
从上述情况可以看出,关于“的”“地”“得”的用法,目前还是一混乱状况。国家有关部门已经将它们改回到原来的用法了吗?至少笔者目前查不到,也没听说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