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明星官员似天空中的彗星一般的堕落人间并不让人觉得奇怪,让人觉得奇怪和不解的是,为什么这样的一个严重依法腐败的官员会成为明星官员?他的头上为什么会戴有那么多美丽的光环?
我们可以看几个数据,这位明星贪官,从1991年到2009年的这十几年当中,从一个郊区镇的镇长助理,一路市长到省会市的市长,如此这般的火箭般的提拔速度,难道都符合干部考察任用的相关规定吗?而这还不算让人惊奇的,让人惊奇的是,在这十几年中,这位明星官员,一路高升,一路腐败,是越提拔越腐败。先后受贿次数高达350余次,平均每年近20次。受贿金额也由最初的一次1000元,上升到在与他人的共同受贿犯罪中,一次单笔收受钱款1000余万元。
如此疯狂的依法腐败,难道就一点蛛丝马迹都没有暴露出来吗?真的做得那么的神不知,鬼不觉了吗?这不可能啊?然而,怎么就还能一路高升,直到最后一发而不可收拾呢?如果能够在其早期仅仅只是受贿1000元的时候就能够被制止住的话,那也不至于到最后这样不仅给其自己带来了牢狱之灾,同时也给整个社会带来重大的损失啊?
都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同样官员的贪污腐败也是从小贪开始,最终沦为巨贪并最终给国家、给社会,给其家庭及个人带来巨大的危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