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善”的终极证明并不终极
宋 圭 武
鲍鹏山在《“人性善”的终极证明》(《光明日报》2011年12月2日)一文中认为,孟子对于人性善有终极证明。其文证明过程(摘录原文)为:这个终极证明就是要我们反躬自问:我们的内心有善念吗?除了趋利避害,除了追名逐利,我们有无完全出自善念和良知的行为?我们猛见小孩快要跌落深井,心中有无瞬间升起的恐惧恻隐之心,并把孩子抱离危险?——那种并非出自与孩子父母的交情、并非为了做好事以便邀名逐誉的全然纯粹的善念,我们真的没有吗?(《公孙丑章句上》)如果我们有,我们又凭什么怀疑别人有?由此推论下去,为什么我们就不能相信全体人类本性的善,相信这个世界有正义、有良知,有出于公道心、出于正义感、出于关爱的行为?为什么我们总要把别人的行为解释为自私自利而不相信他有可能出于正义?如果我们不相信他人的善,纯然以利害解释他人的行为,请问,我们又如何自证自己的善?是的,孟子关于人性善的证明就是这样一种由我及他,又由他及我的善性互证。这是人性善的终极证明,是对于天道的证明,对于爱的证明。无论如何,他的证明给了我们相信自己的理由,相信爱的理由。没有这种相信,人类无法拥有自尊。不能没有,所以有。
对于上述证明过程,笔者认为有许多问题。
首先,反躬自问,认为我内心有善念,就认为别人也有善念,这实质是一种类推法,而类推法这种逻辑推理方法并不是可靠的,其结论只具有参考价值。类推法结论的准确性取决于参与比较的两个事物或两类事物具有完全的相同性,若两者相同的成分越多,其类推的结论就越具有参考价值。人与人之间确实是相似的,但人与人之间毕竟不是完全相同的,如性别的不同,个性的不同,家庭背景的不同,等等。由于人与人之间存在许多不同,所以,人与人之间的类推结论就只具有参考价值。
其次,从我有善念,推出别人有善念,这与现实生活也是不符的。如,我有善念,又如何推出南平血案中杀了好几个小学生的罪犯也有善念?若罪犯有善念,就肯定不会那么残忍,怎能对天真无邪的孩子下毒手?另外,甘地是圣人,这众所周知,但又如何推出希特勒也应是圣人?这显然是推不出的。
再次,人的心态是时时变化的,一会儿可能想成为高尚的人,一会儿也许想成为卑鄙的人,这又如何推出别人有善念?这种情况推出的结论只能是别人既可能有善念,也可能有恶念。
所以,笔者认为,鲍鹏山在《“人性善”的终极证明》一文中认为找到了孟子“人性善”的终极证明,其实还是没有找到,这个命题仍需要进一步考证。
笔者认为,从本质看,人是既有善的一面,也有恶的一面。
一方面,人确实具有人性善的一面。这里人性善的基础是人类的同情心。孟子说:“恻隐之心,仁之端也。”(《孟子·公孙丑章句上》)这就是说同情心是善的基础。
从人类的实践看,人类的同情心是客观存在的。
亚当·斯密说:“最大的恶棍,极其严重地违犯社会法律的人,也不会全然丧失同情心。”(亚当·斯密:《道德情操论》第5页,商务印书馆1997年11月第1版)
同情心的存在既有先天的成分,也有后天的因素。
从先天看,同情心的产生有着一定的生理基础。研究表明,同情心在儿童早期就出现萌芽。有关研究也表明,如果一个人对他人很有同情心,则意味着他的大脑前额叶的功能非常健康。伦敦大学心理学系的迈克尔·巴尼西认为:“实验表明,触觉系统和同情的某些特定方面存在着联系。”(国际在线独家资讯 Apple)
另外,近年来科研人员也发现,除了人以外,黑猩猩、海豚和大象等动物也能够对同类死者表示同情。
如美国科研人员不久前完成的一项试验就揭示出老鼠也有同情心。芝加哥大学的研究者在美国新一期学术刊物《科学》上报告说,他们将30只大鼠分别成对地放入笼子,其中一只大鼠的行为不受约束,另一只则被关进笼内的一根透明管子里。管子的出口处有一个小门,但只能从外部推开。试验结果显示,那些可自由活动的大鼠普遍都会将被困同伴解救出来,此后它们会奔跑“庆祝”。在另一项试验中,研究者在被困大鼠旁边放置巧克力,以引诱“施救者”。但是在30只大鼠中,有23只仍选择先搭救同伴,然后与它一起分享巧克力。研究人员认为,大鼠释放同伴的行为表明,它们不但能意识到同伴的危难并乐意帮助,而且在打开笼子时十分冷静,并非冲动行事。
由于人天然有同情心,所以,人类具有本性善就有了一定的先天基础。
从后天看,同情心也是一种个人社会化的产物。一是教育。同情心是教育的一项基本内容。通过反复不断的教育强化,可增加人们的同情心偏好。二是榜样。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同情心具有感染力,有同情心的人对周围人的行为也具有重要影响。三是理性。人类是理性的动物。类比是理性能力的一种基本表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就与类比有关。因为人与人之间是高度相似的,所以,对别人的行为可以反推到自己身上,通过自己的感受也可体验别人的感受。四是制度。好的制度对同情心总是鼓励的。鼓励可增大同情心的收益,减少同情心的成本,这客观上有利于同情心的产生。这里收益与成本既包括物质方面的,也包括精神方面的。五是家庭。家庭是产生同情心的温床,父母是儿童的第一任老师。富有同情心的家庭对子女同情心的形成具有重要的积极作用。六是自我防御的需要。心理学家认为,同情心不仅仅是人的一种情感,它还是人的一种自我心理防御机制。因为,如果一个人懂得同情别人的不幸和苦难,那么,这个人就会得到一种心理暗示,让他日后能够自觉地预防、避免同样的不幸在自己身上发生。
由于有同情心,所以,人就具有善的一面,但另一方面,我们不能否定人性恶的一面。因为如果没有人性恶的方面,又如何解释人类社会实际存在的许多恶行?
所以,现实的选择是我们既要承认人性善的方面,也要承认人也具有恶的一面。社会发展的任务,就是要构建合理的社会制度体系,要从后天的角度,更多惩恶扬善,让善成为主流,而不是相反。一般而言,社会越正义,善就越充溢。而正义的社会,核心就是公平。也就是说,社会越公平,人们的善行就越多;反过来,社会越不公平,所激发出的人类恶行也就越多。
作者简介:宋圭武,男, 1964年10月生,先后毕业于西北师范大学数学专业和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经济学专业;现为甘肃省委党校学术委员会委员、经济学部教授;主要研究方向涉及三农问题、经济理论、中国发展等方面。
通讯地址:甘肃省委党校经济学教研部
邮编:730070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